工傷認定書丟了可以補嗎 怎麼補

2025-04-23 23:16:25 字數 3745 閱讀 4685

1樓:任微

法律分析:如果認定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只要攜帶醫院證明還有員工自己的身份證到相關部門調取認定書原件,然後影印乙份,並讓該部門的燃渣相關工作人員在影印件上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中檔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皮培悄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丟了工傷認定書怎麼補辦

2樓:任家煥

法律分析:在發生工傷認定書原件遺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傷認定辦公室查詢認定書資料。按我國法律規定:

工傷認定結束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儲存20年。因此,即使認定書原件遺失也不要太急。只要帶身份證和病歷到勞動保障相關部門(應該是工傷保險科等),調取原件,影印乙份,然後讓該部門在<工傷認定書>影印件上蓋個章,則和原件一樣有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培改灶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配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殲清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3樓:懂法說法

我們知道因為工作受傷之後我們可以申請工傷,工傷認定書被弄丟了可以重新補辦嗎?接下來有關工傷認定書丟了還可以補辦嗎的相關內容由為您介紹!歡迎您的閱讀!

一、工傷認定書丟了嫌並還可以補辦嗎在發生工傷認定書原件遺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傷認嫌仿定辦公室查詢認定書資料。按我國法律規定:工傷認定結束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儲存20年。

因此,即使認定書原件遺失也芹者跡不要太急。只要帶身份證和病歷到勞動保障相關部門(應該是工傷保險科等),調取原件,影印乙份,然後讓該部門在。

影印件上蓋個章,則和原件一樣有效。

二、工傷認定書的內容一)用人單位全稱;

二)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

三)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問或職業病名稱、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四)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於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

五)認定結論;

六)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的部門和期限;

七)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工傷認定書丟了還能補嗎

4樓:創作者

工傷認定書丟了是可以補辦的,只要帶身份證和病歷到勞動保障相關部門,調取原件,影印乙份,然後讓該部門在工傷認定書影印件上蓋個章,則和原件一樣有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純毀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做飢備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肢姿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工傷認定書丟了去哪補? 怎麼補辦

5樓:劉偉長

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到作出認定決定的人社局,工傷保險科影印,加蓋印章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一、買房合同取消後契稅怎麼收?

辦理退稅流程如下:

1、納稅人持退稅要件到地稅局視窗申請退稅。

2、視窗開具稅收收入退還書並加鬥配殲蓋退庫印鑑。

3、到市地稅局契稅分局查詢當時納稅的繳款書(該繳款書需要提交影印件給人民銀行)

4、到市地稅局辦公室加蓋公章。

5、到退稅所涉區級財政局國庫科審批並加蓋退庫印鑑。

6、到市財政局國庫科審批並加蓋退庫印鑑。

7、到人民銀行國庫科審批。

8、人民銀行審批通過,通知地稅局視窗,其後由地稅局視窗專人**通知退稅申請人查詢稅款是否到賬。

二、醫療保險在**交。

一般是到鄉鎮的民政部門去辦理繳費的。醫保繳費方式如下: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

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一般連續繳費20年,就可以停止繳納了,但多繳最後領的也多。

繳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持本人戶口本及影印件乙份。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

三、在長沙社保買了10個月可以轉移外省嗎。

可以。養老保險轉移:經辦人員持在轉出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賣陪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參保人員身份證影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務公開大廳「社會保險轉移」視窗辦理手續。

醫療保險轉移:經辦人員持轉出地社保機構開空衝具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參保人員身份證影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務公開大廳「社會保險轉移」視窗辦理手續。

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四條,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儲存50年。

工傷認定書丟了**補

6樓:點行**

工傷認定書丟了到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社局辦理。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社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拿到工傷認定書怎麼辦,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後再怎麼辦理呢

已獲得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情況下。若受傷嚴重構成傷殘的,可在傷情穩定後,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鑑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需提供 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在獲得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後,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標準。此時,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

工傷認定以後才可以做鑑定麼,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長時間可以做傷殘鑑定

按現行規定,發生工傷後,應先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書拿到之後,傷情穩定之後,才可以進行傷殘鑑定的,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的證明材料 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

我工傷有工傷認定書我1年半在起訴可以嗎

工傷已做認定,你的情況沒有表述清楚,我認為你說的起訴應是有關賠償的事項,這點是可以的。只是你要去當地社保部門詢問清楚,做資料資準備。另外我建議你看下 工傷認定辦法 如不行,同時建議你可以,以人身損害賠償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但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十一條明確規定 屬於 工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