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調崗,並已在新崗位工作十八天,還可以調回原工作崗位嗎?

2025-04-23 20:31:02 字數 3218 閱讀 2887

1樓:數位技術小輝

很難。因為你已經在新崗位工作十八天,這已經是鐵板上釘釘的事了,所以很難調回原工作崗位。

2樓:清清小云

當然是可以的,因為畢竟是口頭上的協議,但想要調回原來的崗位,也需要得到領導的同意銷臘茄,一定局正要好好跟領導去虧察說。

3樓:阿斯達歲的說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調回原工作崗位了,是會讓你在新工作崗位一直工作的。

一旦調崗就不可能回原崗位

4樓:韓東昇

法律分析: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或崗位,雙方為此發生爭議的,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實踐中法院並未完全否定用人單位的調崗權,但用人單位應當證明其調崗的合理禪鍵性,若用人單位濫用調崗權(如將辦公室員工調整到保潔、安保等崗位),則同樣會被認定非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橋信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賀消巧。

如果調崗只是口頭的怎麼辦

5樓:任鵬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調整崗位必須要提前通知勞動者,並且需要與勞動者協商。

如果沒通知,調崗無效。 1、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鬧殲效;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液配衝。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賣冊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調崗口頭同意後可以反悔嗎,原崗位沒有工作內容還可以返回嗎?

6樓:

摘要。假設協商一致的結果,合同約定,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員工同意調崗之後又違約的,可以與單位協商返回原崗位。

如不能協商一致則只能繼續留在原崗位或者離職。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調崗口頭同意後可以反悔嗎,原崗位沒有工作內容還可以返回嗎?

您好,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鏈禪談有權調整崗位的。一般來說,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襲譁必棚碰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假設爛晌蘆協商一致的結果,合同約定,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員工同意調崗之後又違約的,可以與單位協商謹弊返回原崗位。如不能協商一致則只能繼續留在原崗位或者離職。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飢帶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單位給我調崗。有沒有時間限制在新崗位待多少天,單位就預設我同意了?

7樓:

摘要。首先要看你的勞動合同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沒有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之第四十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單位方認為調崗調薪,只要在合理的範圍內,你必須服從,否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給我調崗。有沒有時間限制在新崗位待多少天,單位就預設我同意了?

首先要看你的勞動合同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沒有規肢慶定,根據勞動合同法之第四十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陪飢森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單位方認為調崗調薪,只要在合理的範圍內,你必須服從,否則可蘆畝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會有補償嗎。

單位單方面調崗後辭職或被辭退是需要賠償的。用人單位是不可以私自給勞動者調換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調整工作崗位。相關法律規定變更工作崗位是對勞動合同的變更,不能協商一致的,勞動者可以拒絕調崗,因此被辭退的,有權申請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笑扮晌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缺腔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碰鋒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新崗位半年能調崗嗎

8樓:jie兒

可以。

根據《勞動法賣咐》

規定的原則精神,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崗位:

1、勞動合同。

中明返前確約定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調整。

2、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試用條件,經與員工協商,可以調整崗位;

3、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4、勞動者不能勝任原漏配清工作,可以調整工作崗位。對是否勝訴原工作,由用人單位承擔證明責任。

一旦調崗就不可能回原崗位 -法律知識

9樓:於青

法律分析: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或崗位,雙方為此發生殲轎爭議的,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實踐中法院並未完全否定用人單位的調崗權,但用人單位應當證明其調崗的合理性,若用人單位濫用調崗權枯肢(如將辦公室員工調整到保潔、安保等崗位),則同樣會被認定非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氏敗肆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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