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有罪嗎?

2023-01-06 18:57:05 字數 6271 閱讀 6671

1樓:張珂律師

貸款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只要其現在用途合法就不算有罪。

法律分析取得貸款後,改變貸款用途但在合法範圍內使用,不構成犯法;取得貸款後,將貸款用於非法目的,則構成犯法。一方面,行為人是通過合法手段取得貸款,客觀上沒有實施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騙取貸款的行為。即使事後產生非法占有目的,也不能將事後的非法占有目的歸責於前行為,行為人不構成貸款詐騙罪;另一方面,在實務案例中,很多企業以及當事人在申請貸款時的確是為了某項業務的經營,但由於現實情況發生變化專案無法繼續開展,或由於其他客觀原因導致不得不改變貸款用途,此時當事人仍將貸款用於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的,不能證明行為人主觀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第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虛假證明檔案等手段騙取貸款後,改變貸款用途也不必然構成貸款。構成貸款詐騙罪,首先要求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行為;在此基礎上,討論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改變貸款用途,可能是辦案機關認定行為而主觀上非法占有目的因素,但不能當然得出非法占有目的的結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專案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2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貸款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如果用於賭博及其它諸如吸毒、販賣違禁物品,這肯定是犯罪的。但如果不是用於以上犯罪行為,如商業貸款用於消費,就算不上犯罪,但這是違反合同約定,銀行可以因此提前收回貸款。

請問貸款有用途限制麼?有規定貸款不能用於哪些用途嗎?

3樓:匿名使用者

貸款是由用途限制的,根據規定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4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有限制的,有規定貸款的用途不能用於違法行為,具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5樓:鑽誠投資擔保****

借款人使用貸款,不得用於以下用途:①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專案;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違反國家規定以貸款作為註冊資本金、註冊驗資或增資擴股;③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金融衍生產品投資;④財政預算性收支;⑤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6樓:80後的生活點滴

個人信用貸款的主要用途是個人及家庭大宗消費或教育支出,且借款人必須提供支付合同或發票。但是貸款的用途還是有限制的,其中在銀行辦理個人貸款拿到資金的時候,貸款不能用於**、**、股權投資及房地產開發等政策明令禁止的用途。

另外,其他的貸款都是有相關的使用用途範圍限制的。

7樓:w王黑

看你從什麼地方貸款。

如果從正規銀行的話,是有限制的。

有些貸款你不能控制,比如房貸、車貸,你基本上就看到一條轉入和轉出資訊,錢就到開發商(車行)那裡去了。

有些你能控制的,比如消費貸款,也是明確了,不能用於**、**等投資和購房。至於錢到你手裡,你做什麼用途,別人也不好監測。

8樓:迅視財經

銀行貸款「新規」來了!半年內有這些行為不予放貸?

9樓:招商銀行

您好,有限制的,我行貸款是需要明確的貸款資金用途的,資金是專款專用的。若要在招行申請貸款,必須本地有招行,貸款人有還款能力證明材料。若滿足上述2點。

煩請提供貸款用途。是買房買車,消費還是經營,出國留學之類的呢?另,目前我行暫未開辦個人創業貸款業務;投資用途的(投資**,**等),目前申請不了貸款;學生目前只適用留學貸款。

10樓:文問

有的貸款是需要專款專用的,有的需要提供用途就可以了,一般不可以用於**,**,非法行業行為。

11樓:來自江郎山英俊的白鵑梅

現在有的是高利貸, 你帶了去走私軍火都沒人管你。

12樓:一十五秒

這倒沒有,錢到手後,隨意使用。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能否解除合同?

13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案情]

3邵守義從事個體運輸業務。2023年,邵守義為擴大經營規模,向銀行申請貸款。某商業銀行與邵守義簽訂乙份借款合同。

合同主要約定:借款金額為30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年,還款期限為2023年8月底,利息按央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借款用途為購買汽車。邵守義利用該筆借款之中的20萬購買汽車,另外10萬用於償還其他債務人的債務。

某商業銀行發現後,立即要求邵守義償還借款。而邵守義則認為,借款期限未到期,不願償還。商業銀行於是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借款合同,並要求邵守義立即歸還借款30萬及相應的利息。

[專家點評]

《合同法》第203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同時,《商業銀行法》規定,貸款人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借款合同中應當對借款用途做出約定。《貸款通則》規定,對於不按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其部分或者全部貸款加收利息;情節嚴重的,由貸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並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貸款。結合本案,根據邵守義與商業銀行的借款合同,借款使用目的是購買汽車,而邵守義未能按約定使用貸款,已經違反了《合同法》第203條的規定。

可見,商業銀行可以行使提前收回借款的權利。

違反借款合同,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用途,致使無法歸還借款,屬於咋騙嗎?

14樓:城市老瓜農

一般不屬於。

詐騙有構成要件,貸款時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用款並拒不還款的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15樓:網友

除非還有其他情形如偽造材料又明顯無償還能力等證明借款人有惡意占有財產的故意,一般情況下這都屬於民事債務糾紛。

16樓:匿名使用者

欺詐罪,這屬於民事糾紛吧。可惜起訴,但是你要有借據,法律上承認的他欠你的依據憑證。

和人借錢沒有說明用途違法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借款合同中應該約定借款用途,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監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況,發現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對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2)借款人如果虛構借款用途或者隱瞞借款用途而騙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詐騙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你的朋友。

沒有按照借款時的說法用於借款而是用於揮霍,則有可能涉嫌詐騙,你也是有權利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有句名言:在這個世界上,任何乙個不會借錢的人都不是投資理財的高手,任何不會借錢的老闆就不是好老闆。很多人遇到了很好的投資機會時,卻僅僅是因為本錢不夠而失之交臂。

很多人以為第一桶金很難得到,需要長時間的積累或很好的運氣。其實不然,快速獲得第一桶金的最佳辦法就是「借雞生蛋」,要做到自己沒有錢或錢不多時就去投資理財,也必須學會「借雞生蛋」。

擔保人 向債權人提醒債務人沒按貸款合同用途使用貸款 是否減責或免責?

19樓:谷昊律師

您好,根據您的情況,根據《合同法》第203條規定,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並未得到貸款人同意的,這是一種違約行為。但是並不影響您的擔保責任,如債權人起訴您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但您可以向債務人進行追償,到時您的這些債權及您保留的相關證據對您是有利的。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20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提醒過了,就應該減責。

改變貸款用途犯法嗎

21樓:鑽誠投資擔保****

最好申請助學貸款。

辦理助學貸款的流程:

1、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貸款申請;

2、準備材料 。準備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3、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影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影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4、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5、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23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6、貸款發放與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7、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

個人放款犯法嗎

22樓:網友

如有約定協商一致,是可以的。但是利息如果高出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出借款給乙方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急需一筆資金周轉。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 整(大寫)(小寫¥ )

三、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 。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乙方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如數還款,逾期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收取滯納金。

出借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本合約第四條進行追訴。

七、擔保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出借方的借款,出借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3.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付息。4.借款擔保人擔保時,借款人逾期不還的,擔保人履行連帶責任,有義務為借款人償還合約約定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___份,擔保人乙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後需附借款人身份證及借條影印件各乙份。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出借人簽字):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乙方(借款人簽字):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擔保人(簽字):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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