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中關於開除員工的賠償

2022-12-26 17:55:51 字數 591 閱讀 2743

1樓:喬笑定闊

是誰的原因不簽勞動合同?

如果是用人單位的原因,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這裡,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支付每月兩倍工資,並視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生病,醫好後能勝任工作,不在預告解除合同條件之內,如果解除勞動合同,要負違約責任。

2樓:銳語夢戰靖

除非員工嚴重違紀,否則賠償風險還是蠻大的,另外,最好先補簽回勞動合同,否則也是風險很大的,《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樓:董賦狄然

先趕快補簽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簽合同要付雙倍工資的。員工請病假如果沒病假單,可佐曠工理,即使有病假單,一旦過了醫療期仍繼續病假的,單位也可辭退,但要按工作年限補償。

勞動合同法可以隨便開除員工嗎

不可以。具體規定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

關於勞動合同賠償金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中的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區別?分別在什麼情況下適用?

自己辭職的時間段兒不需要付補償金。只需要付正常的工資就行了。後乙個時間段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在續約。也不需要付補償金。只需要付正常工資。但是如果在合同期內公司解聘對方。就需要付補償金。補償金的標準是每滿一年付乙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算。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有專門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

關於勞動合同法

1 由於工種的關係,我們上班的時間和一般的上班時間有差別 這種情況可能是屬於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只有在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 情況下,也可以 上班時間延長至上24小時休24小時,但是應該按照以下規定 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