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共有房產問題

2022-11-22 13:26:08 字數 867 閱讀 2899

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鑑於你以上所述事實,尚不清楚你所說的證據是否具備法律所認可的效力。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若房屋屬共同財產,你父親已經侵犯了你的權利。

作為民事權利是存在訴訟時效的,一般為兩年從你知道或是應視為知道之日起計算。

現在的你為了父子關係融洽不願對簿公堂,建議:

1、你和父親陳述其利害關係,是否可以通過書面形式確認房屋公有關係。若有書面協議,再加上你的自有證據,對以後主張權利是有利的。

2、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房管部門更正產權變更到你父親一人名下的違法行為。維護你的合法權利,這樣似乎可以避免與家人的正面衝突。

2樓:楊文戰律師

時效是兩年,從你知道房產證上你的名字被私下刪除時起算。

最好的辦法是到房管部門反映要求確認其刪除你名字的行為無效,進行撤銷,如不行則提起訴訟。

如果你不願意公開主張權益,又不想受時效限制,除非裝著不知道,但是,這樣做時間越長,將來風險越大。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跟你父親協商,以折價的方式,給你錢,如果協商不成,你只有起訴

4樓:lawyer_胡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房屋是你與父親共有,只要你父親不將該處房產進行處分,對你的權利影響不大。一旦你父親擅自對此房產進行處分,例如將房子出賣,在出賣過程中(尚未過戶)你可以向登記機關提出異議登記請求並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共有權。萬一房子已經過戶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父親向你支付應當屬於你的一部分房款。

由於是共有權糾紛,屬於物權請求權,因此不適用一般訴訟時效的規定,但可能受最長訴訟時效(20年)的制約。並且,由於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不確定性太大。建議盡早與父親協商將你的名字加上去,實在不行只好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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