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對醫療事故判斷錯誤的極限規定是

2022-08-26 13:23:11 字數 4857 閱讀 7006

1樓:匿名使用者

從現行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看,我國醫療糾紛賠償責任的承擔主要採用過錯責任原則,同時也採用過錯推定責任、公平責任和嚴格責任等原則。

1、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是指以是否存在過錯作為是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和責任範圍的唯一構成要件。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這就是過錯責任原則在我國民法中的體現。如前所述,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四項:侵權行為、損害後果、侵權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侵權人主觀過錯。

多數醫療糾紛案件的歸責原則屬於這一類。

2、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過錯推定責任原則是指侵權行為發生後,受害人只須證明自己的損害後果與侵權人有關係,不需要證明侵權人有無過錯,而侵權人必須證明其行為沒有過錯,如果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法律上即推定其有過錯。

2023年4月1正式實施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

這是我國把過錯推定責任原則以司法解釋的形式適用到醫療領域的侵權行為,只要患者提出侵權事實和理由,醫療機構就必須負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的醫療行為沒有過錯,否則承擔不利法律後果,這種負擔舉證責任的方式在民事法學上稱作「舉證責任倒置」。

3、公平責任原則

我國《民法通則》第132條「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這條法律規定實際是公平責任原則的定義,即在損害事實發生後,如果相關當事人都沒有過錯的,法院要以公平原則作為衡量的價值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損失,給受害人合理公平的司法救濟。

實踐中,對於不存在診療過失但確有損害結果醫療糾紛,如麻醉意外,手術併發症,藥品不良反應等,法院通常會採用公平責任原則。

4、嚴格責任原則

《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這是我國法律採用嚴格責任原則的直接規定,當事人違約後只要沒有法定的免責事由即要負損害賠償責任,主觀上無過錯不能成為其抗辯事由。

醫療事故中因果關係怎麼認定

2樓:華律網

正如所有侵權責任的認定中,因果關係都作為必備要件一樣,醫療過失行為(醫療過錯)與患者人身損害的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也是構成醫療損害的核心必備要件。有因果關係,則屬於醫療損害責任。而無論鑑定的是醫療事故還是醫療損害責任(以下統稱醫療損害),對因果關係要件的認定方法和內容基本相同。

1、認定醫療過失行為的因果關係,與其他因素的參與不矛盾,醫療損害的因果關係,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不同情況。(1)一因一果,是指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結果的原因只有醫療過錯行為乙個原因。這種因果關係形式較為容易認定。

(2)多因一果,這是大多數醫療損害因果關係的常見狀態。2、醫療鑑定的因果關係多是「法律因果關係」判定醫療損害的因果關係,如果能夠確定事實因果關係自然更好,但是鑑定中不要求脫離醫學科學發展和當前人類認知水平的現狀,去追求確定其本質的必然聯絡,給出絕對準確、可觀的「事實因果關係」。同時也不能因為現實中有醫療過錯、又有人身損害事實,就一概認定二者必定有因果關係。

同樣醫療過錯行為能導致同樣損害結果的時候,即須判定存在「因果關係」。

醫療糾紛中患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3樓:來自龍昌峽厚德載物的金雕

醫療糾紛中患方的權利:

1、生命權

即乙個人在心跳、呼吸、腦電波暫停情況下的再生存權.患者的再生存權使醫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暫停的情況下,也不能放棄對患者的搶救,應盡一切可能救治。

2、身體權

患者對自身正常或非正常的肢體、器宮、組織擁有支配權,醫務人員不經患者同意、家屬簽字不能隨意進行處理,否則將觸犯法律。

3、健康權

健康權是指患者不僅擁有生理健康權,還享有心理的康權;患者到醫院就診的目的就是請求醫生為其解除身心疾病的痛苦,而幫助患者恢復健康身心是每一醫務工作者的責任。

4、平等的基本醫療權

公民在患有疾病時,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醫療衛生事業。這是我國現行憲法第45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公民權利,也即患者醫療權的法律基礎。

5、知情權

(1)患者對自己的病況有知情權,有權利從醫生處獲知有關自己的病情、醫生的診斷、病情的發展、醫生為患者制訂的**計畫以及預後情形,包括**中的常見問題及其他可行的**方法。

(2)患者有權知道處方藥物的名稱,以及該藥物在通常情況下的**作用及有可能產生的***和正確的用法、用量。

(3)患者有權獲知有關自己病情及**方面的病歷資料。

(4)患者有權知道規定的醫療護理服務專案、藥品的收費標準

(5)患者有權利知道醫院制定的與患者有關的各項規定,以及自身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醫院應向患者提供此方面的書面介紹,以便患者遵守院方的有關規定和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6)患者有權利核對其醫療費用發票,也有權利要求醫院對發票予以適當的說明。

6、決定權

(1)患者有權自主選擇到任何一家合法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

(2)患者在任何醫療處置和、或**前,醫生應告知其有關的詳情:包括目的、危險性、其他可選擇的方法等,以幫助患者作出決定。

(3)患者在接受**時,如果覺得需要徵求其他醫生的意見,患者有權向醫生提出會診的要求,或自己向其他醫生或醫療機構諮詢。

(4)患者對於手術中切除的器官、組織,遺體的使用有決定權。

(5)患者有權選擇是否參加醫學研究計畫。醫院方面必須事先取得患者的書面同意,才會請患者參加醫院所進行的醫學研究計畫。院方也必須事先向患者解釋清楚研究計畫各方面的詳情。

7、保護隱私權

患者對醫生所說的心理,生理及其它隱私有權要求保密,醫護人員未經患者同意,不得隨意公開患者隱私。

8、患者的求償權

在醫療過程中發生差錯、事故時,患者和家屬有提出一次性經濟補償的權利。

醫療糾紛中患方的義務:

1、注意收集一些證據資料。目前醫療損害的司法處理程式實行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實行舉證倒置,但患方仍應舉證證明損害事實存在和損害後果與醫療行為間存在因果關係,應證明患者的身份、收入和財產狀況,有的還要證明患者扶養的人的有關情況,所以收集證據對患方仍是十分重要的。

2、足額支付醫療費以完成患方在醫療服務合同中的義務,避免承擔民事合同的法上責任。

3、及時簽字同意屍檢以保證屍檢順利進行,避免因不簽字同意屍檢導致拒絕或拖延屍檢,影響對死因判定而承擔責任。

4、及時把屍體移放醫療機構的太平間並及時處理屍體。屍體存放太平間不得超過2周。因處理屍體問題,患方還應注意不要自己觸犯侮辱屍體罪。

5、不能干擾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和屍檢工作,不得威脅、利誘、辱罵、毆打專家鑑定組成員和屍檢工作人員。

6、接到醫學會有關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材料時,要在lo日內提交自己保管的門診病歷材料、書面陳述意見書或者答辯書等。

7、接受和配合醫學會的調查取證,注意避免因自己的不配合導致影響鑑定而承擔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4樓:華律網

1、醫療費賠償;2、誤工費賠償;3、住院伙食補助費;4、陪護費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7、喪葬費賠償金額;8、被撫養人生活費;9、交通費;10、住宿費;11、精神撫慰金。

5樓:海綠柏閉愉

我覺得實事求是好一些。首先賠付的總額你是否滿意?一般情況下,協議賠償工傷損失不會分得很細,一、醫療費全賠,二、損失補償費你滿意就行。

對於自費藥必須經過你同意,你不同意醫院開自費藥,那麼就開普通藥。所以,只有開普通藥你是不必出錢的。

6樓:本採白殷海

你的情況可向重慶市勞動局進行諮詢,**12333,全國勞動保障**。

預防接種事故造成死亡後如何索賠?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只能請專業的律師**訴訟;我國目前對於預防接種事故造成的死亡如果賠償尚無明確規定法律規定,可以參照醫療事故來處理。

二,相關的法律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八條: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具備屍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屍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並簽字。

屍檢應當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承擔屍檢任務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有進行屍檢的義務。

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請法醫病理學人員參加屍檢,也可以委派代表觀察屍檢過程。拒絕或者拖延屍檢,超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定的,由拒絕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患者在醫療機構內死亡的,屍體應當立即移放太平間。死者屍體存放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周。

逾期不處理的屍體,經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經同級公安部門備案後,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2,醫療糾紛處理程式:

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第五十一條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第五十二條 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我國現行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對防火分割槽有哪些規定?

醫療事故鑑定辦法由哪個部門制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由哪個部門負責

醫療事故鑑定的鑑定部門是醫學會。具體是 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 自治區 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 市 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 自治區 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鑑定工作。首先,進行協商處理。在協商爭議時,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再有有爭議時,由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對結果...

不構成醫療事故可以不賠償嗎,不構成醫療事故就不賠償嗎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 一 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 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 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 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

這個算不算醫療事故,請問這個算不算醫療事故?我可以告她嗎?

是鈦夾,作為結紮 止血用的,放在人體內沒事的,現在做微創的手術都用這個止血,都放在體內!1 手術後體內遺留異物屬於醫療事故。2 是否對身體有影響建議向其他醫院的醫生進行諮詢 檢查。手術部位的痛,是否與夾子有關,必須確定。3 若確定遺留異物屬於醫院手術遺留,建議向醫方索賠之前影印以及封存病歷。另需要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