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構成醫療事故可以不賠償嗎,不構成醫療事故就不賠償嗎

2021-07-24 12:19:41 字數 2893 閱讀 7242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

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第五十一條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不構成醫療事故就不賠償嗎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有的情況下,雖然患者身體因醫療機構的過錯行為受到了損害,但是經過鑑定,醫療機構的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或者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以及無法進行醫療事故鑑定。對於這類情況的醫療糾紛,當然不能作為醫療事故進行處理。但醫療機構仍應當對因自己的過錯行為給患者身體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不能因為醫療機構的過錯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就不對受害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0

3樓:hz醫療糾紛諮詢

侵權責任法:第七章、第五十四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只要醫療機構有過錯,給患者造成了損害,很多時候雖然不構成醫療事故,但根據侵權責任法之規定也需要賠償!

不構成醫療事故就不用賠償嗎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有的情況下,雖然患者身體因醫療機構的過錯行為受到了損害,但是經過鑑定,醫療機構的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或者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以及無法進行醫療事故鑑定。對於這類情況的醫療糾紛,當然不能作為醫療事故進行處理。但醫療機構仍應當對因自己的過錯行為給患者身體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不能因為醫療機構的過錯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就不對受害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0

不構成醫療事故是否就不需要賠償

5樓:命中註定的

【相關法律法規解析】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9條第2款規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所以有的人就認為不構成醫療事故醫療機構就不賠償,這顯然是一種誤解。

《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我國民法確立的對侵權行為造成損害予以救濟的基本原則,也是法制社會對人權提供的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作為行政法規的《條例》,不可能與民事基本法的這一基本原則相牴觸。

《條例》調整的僅是因醫療事故而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僅限於醫療行政處理的層面。而對於不屬於醫療事故、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或者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其它因醫療行為而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自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所以,對於《條例》第49條第2款的規定,應當理解為:不構成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能按照《條例》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該條規定並沒有免除其按照《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侵權的民事賠償責任。

在有的情況下,雖然患者身體因醫療機構的過錯行為受到了損害,但是經過鑑定,醫療機構的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或者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以及無法進行醫療事故鑑定。對於這類情況的醫療糾紛,當然不能作為醫療事故進行處理。但醫療機構仍應當對因自己的過錯行為給患者身體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不能因為醫療機構的過錯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就不對受害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二)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的;等等。

不構成醫療事故,醫院是否就沒有賠償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構成醫療事故,如果醫院有過失,也可以要求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不構成醫療事故也不一定不賠償,即使有過失也是要賠償的。

縱橫法律網 孫巨集磊律師

不構成醫療事故也可要求醫療賠償嗎

9樓:

賠償的前提是院方在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且該過錯與患者的損害有因果關係。

10樓:楓林晚

不構成醫療事故,當然不能賠償

交通事故不構成傷殘能獲得多少賠償

交通事故受害人不構成傷殘等級的,按下列專案計算賠償 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 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 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當地相同或相近行業的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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