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事實勞動關係被違法解除後能要求法院雙判令嗎

2022-08-21 22:37:08 字數 4970 閱讀 3629

1樓:君申律師事務所

天津李律師:可以。請你補充勞動合同起始時間。有問題可以打**諮詢(免費),**號碼是我的使用者名稱;如果您在天津,可以預約到我所當面諮詢(免費)。

2樓:劉思潮

可以。請你補充勞動合同起始時間

3樓:富了

補充勞動合同起始時間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法院支援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雖然勞動合同法是有上述的規定,但是你如果真的回去工作,也不會很順利,重重阻力也會讓你無法繼續工作。所以最好的選擇不是回去,而是拿到經濟補償金另謀高就。

補充:你的想法可以理解,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想伸張正義,出口惡氣。但是你也要從現實考慮,打官司是需要成本的,個人相對於公司而言是絕對的弱者,你有多大的精力和資本去投入這個無盡無休的官司,還是從現實出發,理智一些,見好就收吧。

5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48條的規定要求繼續履行雙方勞動合同,法院如果認定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是支援的。並且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期間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6樓:匿名使用者

現實和法律是有一定的誤差的。一般來說,已經和原工作單位形成訴訟的,就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可能性不是十分必要了。進行賠償後終止合同是最佳的選擇的。

當然,法律規定上不能排除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選擇權。法院應該是根據有利於矛盾解決的最佳方法作出判決的

7樓:

法律上是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是從實際情況上講,沒人會要求恢復勞動關係,因為你索賠還能有一些錢拿,如果恢復勞動關係的話,公司有一萬個方法整到你自動離職

樓主自己考慮下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對於這種情況屬於違約行為,所以是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

9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者的權利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其要求會得到法院的支援的。

2、一般需要3個月的時間左右。

2.是的,勞動者有權選擇是否接受單位的賠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支援不好說,法院會根雙方提供的證據來查清事實並依法判決,但是任何訴訟都會存在一定風險。

11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不予支援的原因是舉證困難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事實,法院會支援的。

公司與我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現在公司不安排工作又未解除勞動關係,向法院起訴的話,我可以有哪些請求

13樓:匿名使用者

先去請求勞動仲裁,按勞動法這種行為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把合同和出糧證明和廠牌等去勞動站申請仲裁,他們會幫你處理好的。

去法院耗費時間更長,麻煩。

你可以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賠償經濟補償金

14樓:含羞草

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未簽定勞動合同的賠償,違法解除賠償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後,在仲裁訴訟期間勞動者的工資如何處理?

15樓:天上飛

勞動仲裁期間,上班有工資,不上班就沒有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綜上所述,不管勞動者是否發動了勞動仲裁,如果勞動者和單位依然持有勞動關係,單位就應該賦予勞動者應該得到的工資報酬。仲裁期間不存在勞動關係,既然沒有勞動關係,單位自然不必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1、申請勞動仲裁須提供的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材料。(一式兩份)

2、勞動仲裁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首先應當寫明爭議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和結果等,並重點寫明當事人之間權益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焦點,說明被訴人應當承擔的責任。

其次,依據法律規定分清是非,明確責任,論證所提要求的正確性、合法性。爭議涉及多項內容的,必須一一列出,否則,遺漏部分不予受理;

(3)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所,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被申請人答辯、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證人應該是能夠證明勞動爭議案件客觀情況的人。一旦明確為證人,在仲裁庭通知作證時,不能拒絕作證,不得作偽證。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們要客觀一點 呵呵

勞動法在保護職工的同時,也是保護企業的,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而你不認可(如經裁定確實是違法解除),你還是公司的員工,受單位制度的制約,同時呢《勞動法》賦予單位工資按勞分配的權力,由於單位的錯誤讓你沒有工資收入, 你可以 依據勞動合同約定或經承認的公司制度及勞動法律法規,向單位索要。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你又與別的單位確立了勞動關係,是對解除合同的確認,前一個關係自然終止,終成事實了,所以,在補償與賠償之間 可以選擇一種方式交涉。

17樓: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單位作出解除勞動關係決定,不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勞動者如何上班。法定存在勞動合同關係應當支付工資,這是勞動關係,不是勞務關係。

勞動仲裁期間,上班有工資,不上班就沒有工資。這句話是錯的,單位不承認存在勞動關係或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導致勞動者維權,最後仲裁法院支援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或恢復勞動關係,根據法定發生爭議期間只要存在勞動關係就應當支付工資。 作為管理方 應當通知工作,不安排工作不排除支付工資義務。

企業想不支付工資只有解除勞動關係。

“上班有工資,不上班就沒有工資”勞務關係才是來一天有一天工資,勞動關係存續就得支付工資,想不支付工資就得通知勞動者上班,拒不上班的 達嚴重違反規章的 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就不用支付工資。

勞務關係與勞動關係區別在於此。

18樓:朗朗乾坤

違法解除就是解除行為無效,你不能上班是因為違法解除使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責任不在你。如果在違法解除期間你去了其他單位工作,那就變成了你事實承認了違法解除,除此之外,你當然可以主張你的權利,向單位討要違法解除期間的全額工資。

19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後,如果勞動者申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那麼仲裁期間的工資,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勞動者未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而只要求了支付賠償金,那麼仲裁期間的工資無法要求對方承擔。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20樓:匿名使用者

1、解除勞動關係以後就沒工資的問題了

2、不是雙重關係,除非有特定的無效解除合同原因,否則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雙方再無權利義務關係。

21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沒有實際工作,應當不計算。

22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法律的宗旨只是彌補你的損失,而不是讓人受益。所以你的情況是這樣的,上一個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在法律上這次勞動關係就是結束了,所以你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條款要求相應的賠償,以及要求單位給予法律規定的待遇,不然的話,如果你的勞動關係是沒有解除的,那你就沒有依據要求對方賠償。自上一個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你的工資就不再支付,你只能按法律規定要求補償或者賠償。

下一個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正常建立,不影響對上一個用人單位的補償或賠償金額。

23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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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勞動仲裁解除違法勞動關係後個人檔案離職原因怎麼填寫合適

存在 應當根據仲裁檔案記載的法律條款填寫,同時可根據人社部13號規定,是否可以申請失業金。第四章 關於失業保險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 第四項 第五...

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和單位的事實勞動關係

可以作為證據,錄音和證人都可以作為證據。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

公司與我解除勞動關係我是否能得到賠償

你好 1 如果你和公司只簽了一年的合同,自第一年期滿後,沒有續簽,而你仍然在該公司工作,那麼就構成事實勞動關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企業應該自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向你支付雙倍工資,這是你可以要求的第乙個賠償。2 公司和你解除勞動關係,是可以獲得賠償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