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算構成重婚罪,怎樣才算是構成重婚罪?

2022-07-06 21:06:55 字數 5090 閱讀 5223

1樓:戚廣利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在生活中我們有可能遇到重婚的情況,重婚就是指已經在法律上擁有一段婚姻關係並且並沒有離婚的人再與他人結婚的行為,在我國如果抓住了重婚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客觀要件。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主觀要件。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2樓:匿名使用者

一、什麼是重婚罪?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罪的定義很簡單,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重婚罪的認定卻是很複雜的。end 二、重婚罪的認定,如何認定重婚罪?

想要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了解重婚罪保護的是什麼,為什麼會採用刑事處罰措施來保護。首先,重婚是對一夫一妻制的挑戰。對於違背一夫一妻制的,則會受到刑事處罰的懲罰。

所以,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重婚前的婚姻有效。所以,重婚罪的認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重婚罪的前婚屬於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國法律承認的婚姻關係。

這時候要分兩種情況:領取結婚證的合法婚姻和2023年2月1號之前未領取結婚證,鄰里承認的事實婚姻。對此,目前還存在分歧,各地的處理方式也有不同。

一些地區認可重婚前存在的事實婚姻,有些地區只承認領取結婚證的合法婚姻。2、重婚罪的後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此時,兩種情況可以判定是否構成重婚。

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簡單的說,就是重婚罪必須前後都滿足婚姻的狀態,如果不認可前婚是事實婚姻的,則後婚不管領不領取結婚證,都不屬於重婚行為。如果,對前婚的事實婚姻認可的,則後婚不管是什麼狀態,只要滿足了兩種條件之一,就屬於重婚罪。

在此,自己是無法認定重婚罪的。只能在提請公安機關介入,法院判決後才能認為是否屬於重婚罪。但是對於前婚是登記婚的,後婚不管是什麼行為,都構成重婚罪。

end 三、重婚罪的處罰,怎麼判,判幾年?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

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上面只是簡單的對重婚罪一般情況的解釋,對於特殊情況下的重婚行為,如,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都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最後,在這裡勸解一下想要將發生婚外情的一方推上刑事法庭的受害者,沒必要必須將他們推向那個深淵,那是於己無利的笨辦法。最好的辦法就是好好過自己的生活,收集對方重婚的證據,爭取的財產分割及索賠時得到更多的賠償。end

怎樣才算是構成重婚罪?

3樓:北京杜律師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有和別人領取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構成事實婚姻的,都屬於重婚罪。

至於是否能離婚,如果感情確實已經破裂,那麼法院判判離 的。你說的這種情況肯定是要叛離的,不過,男方需要承擔很多的法律責任,包括前面的刑事責任。。

4樓:楊文戰律師

有配偶者如果與他人又領取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

你說的情況如果領取結婚證肯定構成重婚罪,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則要看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了。

如果構成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樓:柚逆卡

那個男的到底和哪個女的有結婚證啊,如果倆都有就構成重婚罪,

94年2月1號之前,我國承認事實婚姻,在這之前的都算是有結婚證,也就是說,94年2月 1號之前你結過婚,不管有沒有結婚證,在這之後,再和另乙個女的領結婚證了,就酸重婚,如果沒領結婚證就不算重婚,只能叫非法同居.

根據《刑法》規定,犯重婚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樓: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有配偶的人」是指依法登記結婚的人。

2.構成重婚罪,須當事人主觀故意,即無配偶的人須明知對方有配偶方可成立重婚。

3.重婚行為包括兩種情況:第一,登記結婚;第二,事實婚,即指雖然沒有登記結婚,但正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7樓:

重婚罪的處罰就不多說了.

對於補充的說一下:為什麼男的已經這樣了,女的還不肯離婚?男的真有那麼好嗎?

當然如果女的堅持不離婚,一般第一次法院是不會判離婚的.但我建議還是離婚,然後以男的有過錯為由,索賠.但到了六個月後的第二次,離婚就肯定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在民政局使用同樣的名字登記兩次

怎樣才算構成重婚罪?

9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怎樣才能構成重婚罪

10樓:明厲鋒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這個是學理解釋,具體而言,首先主觀上要有重婚的意圖,即明知自己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對方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與對方結婚。前一種情況對方可能是受騙的,此時對方不構成重婚;後一種情況一般都是雙方都構成重婚。

其次,客觀上要有結婚行為,一般為領取結婚證,另外還有就是要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前者為形式要件,後者為實質要件,如果雙方僅僅是領取結婚證但從未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過,也不宜認定為重婚。

主客觀具備,一般可以認定為重婚,但在具體個案中還應注意具體情節,如有的電視劇集曾經演過的那樣,有農村婦女因為無法忍受夫家的虐待而逃離農村,後來在城市裡另外結婚,這種情況危害性較小,依據刑法第13條,可以不認定為重婚。

11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二、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四、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

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綜上所述,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有分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主觀要件。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配偶的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還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則構成重婚罪。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對外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就算重婚。

判定非常難,一般沒有成功的。能找到非法同居的證據就不錯了

14樓:中顧法律網推薦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乙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 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

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事實婚姻是重婚罪嗎,事實婚姻構成重婚罪嗎?

眾所周知,刑法側重於對社會秩序的規範和調整,它通過明確的法條規定,對具有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和刑罰當罰性的行為亦即犯罪行為予以懲處。犯罪的最本質特徵是其社會危害性,重婚罪也不例外。我國刑法之所以對重婚行為予以犯罪化,就是由於重婚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它侵害了我國一夫一妻制的社會主義婚姻關係。在...

構成重婚罪需要什麼證據,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 如何收集重婚罪證據

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 重婚罪的前婚屬於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不過,在部分地區,對於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2 重婚罪的後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

從那一年開始算重婚罪,怎麼樣才算重婚罪

如果以夫妻名義與非配偶共同生活半年以上,司法實踐中,涉嫌重婚犯罪,從構成重婚罪時計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 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