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給培訓,辭職後要收培訓費怎麼辦啊,請大家幫忙啊?急急急

2022-04-03 21:17:09 字數 5766 閱讀 4375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如果能夠取得公司沒有實施培訓的證據,比如證明那張培訓發票上假的,(因為光有發票沒有培訓記錄細節)的相關證據,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退回扣除的400元培訓費,注意現在勞動仲裁免費

2樓:曠媛闊

任何公司和單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應聘者的培訓費,這是國家規定的。

如果勞動局也這麼說,只能說明勞動局的人不負責任!

企業比較差勁,這麼點錢也要扣!

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用人單位拿出偽造的發票忽悠你而且連勞動局也冠冕堂皇地蒙混過關了。勞動者就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6條、第3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可要求用人單位舉證關於培訓費是否存在。其相關支援的法條如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6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39條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 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辭職後,公司讓補交培訓費,不交錢不給辦離職手續怎麼辦?

4樓:韓飛律師

如果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拒絕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辭職的流程是: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了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於與xx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給他**一下,找炒作團隊炒一下,讓丫的一夜間紅遍全國,豁出去剩下的工資不要。

6樓:兔兔瑩

找勞動仲裁機構。這種協議法律上不承認,打官司肯定贏。

7樓:絕對の囂張

1、如果合同沒有體現到培訓費這個專案是不構成賠償問題

2、勞動合同是一式三份,其中乙份歸公司、乙份歸個人、乙份歸勞動局備案,他的這個做法是不正確的,而且儘管你籤了合同,但沒有到你手上,你覺得這個合同有意義嗎?

3、你可以收集一下關於你在這個公司服務的證據,然後在公司註冊的所在區的勞動保障局進行申訴備案,這個事情要迅速,因為裡面牽扯的程式和證據需要很多,所以你最好跟當地的勞動保障局進行初步的諮詢。

8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個什麼單位啊。本人當年也辭職過,當時也是交培訓費,其實也就是變相的違約金,好像是國家有規定不允許收違約金,所以單位就收培訓費。但是培訓費的演算法是根據自己的服務年限遞減的。

比如你籤了3年,現在需要交得多,一年後需要交的就少了,到3年期滿的時候辭職就不需要交培訓費了。

像你說的公司如此有勢力,法院判決後公司依然不執行,是在不知道除了交錢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關鍵是咱也耽誤不起。。

勞動法-----辭職要交培訓費怎麼辦?

9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1、以合同為準,因為勞動合同才是法律判定的依據。

2、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因此你未滿一年離職的話是需要支付2000元培訓費的。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擴充套件資料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10樓:qq的勾k先生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收取培訓費違反勞動合同法,已經收取的應當退還。可以與其進行協商調解,否則可以進行起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擴充套件資料:1.公司與員工共同分攤

投資於員工培訓,成本產生於當前,而收益卻發生在未來,採取分攤的形式可以合理解決組織的投入與收益的時間差問題,並使員工自己也受益。分攤比例的大小可以根據組織具體情況來確定。

2.社會集資

首先,可由**通過稅收的方式徵收培訓費。其次,由國家組織、社會統籌各企業出資贊助。

辭職書的寫法:

(一)標題 在第一行中間寫「辭職書」三個字,或寫「辭去×××工作」等字樣。

(二)稱謂 在第二行頂格寫任職單位負責人姓名。

(三)正文 寫明辭職的原因,辭去什麼職務,什麼工作。

(四)結語 在正文後面寫表示歉意的語句。

(五)署名、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寫具體的年、月、日。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培訓費發票證明你花了2000元培訓費,就可以不交,如果不發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2樓:韓飛律師

你不需要繳納這2000元的培訓費;

如果剋扣你工資,你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培訓協議,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能培訓的,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才需要承擔部分培訓費。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只有在單位給你提供了專業的技術培訓並已經支付了必要的培訓費,雙方約定了服務期,如果服務期未滿,你離職需要根據未履行的服務期按比例支付培訓費用,象你所說,只是在單位內部舉辦的內部培訓,單位實際上沒有支出專門的費用,那麼離職時是不需要繳納額外培訓費的。你可以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或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4樓:

我認為該事件為雙方約定服務期,按照雙方的約定,應屬於違約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專項培訓費用,勞動者提前辭職的需要支付未履行期間的培訓。

單位沒有為你提供培訓,而要求退還培訓費用的,不予支援。

向用人單位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不明白在諮詢我。

16樓:汝建義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17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合同有否約定你的培訓是什麼形式的培訓,是否屬於專項培訓?是否有約定服務期協議?一、如果公司在入職後,只是提供一般的崗前培訓,則此2000元培訓費不成立,你可拒絕繳交。

公司若以此為由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要注意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

二、如果公司提供的培訓,的確屬於專項培訓、並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你的服務期限,你則要按未履行的服務期折算支付相應的培訓費用。支付的培訓費用,不應超出實際培訓費用。另外也沒有違約金一說。

公司在員工離職後可以收取培訓費嗎?

18樓:蟬鳴初雪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的,才能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才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且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伺服器尚未履行部分所分攤的培訓費用。

19樓:如道居士

我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的;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用於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勞動者違約時培訓費的賠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但約定勞動者違約時負擔的培訓費和賠償金的標準不得違反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培訓費、錄用招聘費用等。但你們所在單位未與你們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而試用期的時間過長也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沒有與你們簽訂勞動合同,你們的辭職行為也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所以辭職是合理合法的,單位不應對你們收取其它費用。

相反你們還可以就單位的違法行為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就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試用期過長等違法行為對你們作出賠償。

公司出錢培訓辭職了需要賠償嗎

第一,如果是公司出錢培訓,可以約定服務期限,如果沒有完成服務期限。需要賠償公司培訓費用。法條如下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

公司收取培訓費合理嗎,培訓公司收費是否合法?

培訓員工是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公司的培訓費是一種隱性的 必要的投資,將其轉接到員工頭上是不合理的,單位不可以收取培訓費,收取培訓費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 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

瀋陽動畫公司招聘收取培訓費合不合法

三九冷月 我也和你一樣啊,剛想問問題發現了你的,也給你分享一下我的吧 各位!在下現在有一個問題,很難抉擇,反覆想了很多天也不能得出一個結果。我以前在一家動畫的培訓機構學過,3d,但主要都是在用它來做動畫,那時候也不知道3d做建築表現,maya做動畫的歪道理,到了應聘的時候才知道,去應聘3d吧 不會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