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前買房,婚後房產產權問題。請教達人

2022-03-28 05:02:41 字數 5358 閱讀 3123

1樓:

1、像你這種情況在法律上,該房產屬於你婚前個人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離婚,那麼你婚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方有權利進行分割。

2、我想什麼方法能讓房產證上有我和我老婆的名字,而我父母也有相應的產權?

你想要這樣處理的話,可以由你和你妻子以及你的父母四個人進行協議確定該房產的權利份額。即你們四人訂立協議確定每個人對該房產享有的份額,並進行公證。這樣就是保護了你們每個人的權利。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婚後是否獨立還貸,房子是你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婚後共同還貸,也只是產生部分債務的問題。

由於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如果你想增加其他人的名字,需要由其他人出錢購買或者由你贈與一定的產權比例。

3樓:呼延思煙

這個問題不大,可以寫乙份相關的公證書,證明你們各自的產權所佔份額,而你未來的老婆可以和你一起還貸,婚後,他也就能夠佔到相應的份額了。

4樓:七月流冰

1、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購房即使離婚後依然是婚前財產,但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為雙方的共有財產。

2、可向父母寫借條,父母保留好付貸款的相關證據。

3、可以寫父母的名字,這樣就是父母的財產了,或者做財產公證也可以。

4、拿到房產證後,去登記機關辦理產權人變更登記。

5樓:歲月如飛刀

房子為你的婚前財產,但是婚後還貸部分為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把父母的名字也寫在房產證上,反正他們百年以後房子還是你的。

6樓:劉洪

1、你沒結婚前買的房產是你婚前財產

2、如果你把未婚妻結婚前把名字寫在房本上就是你們共同財產。

7樓:

如何認定房屋權屬,關鍵是以下幾點因素:1、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以及首付款的時間;2、結婚時間是在於房產證的時間和領結婚證的時間; 3、房產證上的名字。

一、結婚登記前購房、辦理產證的;

a、結婚登記前簽訂購房合同,房款已經全額付清,則該套房產為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b、結婚登記前僅簽訂合同,婚後付全款或是婚後付首付款辦理貸款支付的,則該套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c、結婚登記前支付房款首付,餘下辦理貸款支付,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還貸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財產分割。

d、結婚登記前支付房款首付,餘下辦理貸款支付,房產權證上寫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則該房產本身為對方家庭共同財產,按揭款要看具體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貸款人僅僅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為貸款人參與還貸(需要有銀行還款憑證等檔案證明的)的,則結婚登記後還貸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財產分割。

二、結婚登記後購房,辦理產證的;

a、領證後,無論購房時簽署合同是單方還是雙方,產證上寫的是乙個人還是兩個人,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是可以要求對該處房產進行財產分割的;

b、領證後,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購房,產證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則一方名下的房產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以就房產份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另案起訴分割房產。

三、產證是雙方名字或是原來是乙個人名字,後增加為兩個人名字的,無論購買時間或增加時間在婚前還是婚後,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財產分割。

四、產證原是一方父母名下,後變更為一方名下或雙方名下的;

a、登記結婚前,由一方父母名下變更為一方名下的,視為其父母對子女個人的贈與,屬其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b、登記結婚後,由一方父母名下變更為一方名下的,一般視為其父母對子女夫妻雙方的贈與,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c、無論婚前或婚後,由一方父母名下變更為雙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以上內容是讓你明白你房子的權屬問題。房產證沒有名額限制,只要你把資料準備齊全就可。按照你的想法,房產證的權屬比例自己要斟酌清楚。

之所以複製了以上內容是為了幫助你判斷如何分配房產份額。

婚前買房婚後算 房子產權原來是這樣確定的

8樓:搜狐焦點

婚前買房是中國一大傳統,不論是大城市還是小縣城。婚姻與房子的緊密聯絡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婚前買房婚後住,房子到底歸誰呢?

如果不幸婚姻破裂,房子產權又歸誰,如果是貸款買房,房貸又該怎麼分配呢?

我們將婚前買房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一方出資買房,寫出資人名字

這種情況房子產權歸出資方所有。例如王女士婚前以個人名義貸款買了一套200萬的房子,首付60萬,貸款140萬,婚後王女士和老公吳先生一塊還貸。

如果雙方共同還貸40萬,王女士和老公吳先生因故離婚,則房子產權歸王女士所有,剩餘房貸100萬由王女士承當,而吳先生則可要求退回已還房貸20萬元和王女士給予的額外經濟補償。

二、單方出資買房,寫對方名字

上面的案例中,假如吳先生是出資人,他首付60萬,貸款140萬買房,房產證寫的是老婆王女士的名字,婚後和王女士一塊還貸。

如果最後夫妻二人分道揚鑣,房子產權則歸王女士所有,並承當房子剩餘貸款100萬元,而吳先生則能要求返回已還房房貸10萬元,並要求王女士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三、單方出資,寫雙方名字

房子由王先生出首付購買,寫了雙方的名字,婚後共同還貸。這種情況如果雙方離婚,房子則屬於共同財產,房貸也需要兩人共擔,具體分割需兩人協商也可由法院判決來處理。

四、雙方出資,寫雙方名字

這種情況,財產分割和單方出資,寫雙方名字一樣,房子產權和房貸都需要進行分割。

五、雙方出資,寫一人名字

假如吳先生和王女士因為購房資格問題只能寫乙個人名字,雙方是共同出資人。這種情況如果雙方離婚,房子產權則屬於共同財產,剩餘房貸需雙方共擔。財產分割可自行協商,也可由法院判決。

需要指出的是,法院在處理婚姻財產分割問題時,會根據婚姻破裂的原因適度傾斜,比如一方為過錯方,則承當責任更多。另外,如果雙方達成了分割約定,法院也會尊重當事人的意見。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6-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關於婚前個人房產、婚後公證問題

9樓:哈爾濱公證處

1、贈與合同是諾成性合同,不是實踐性合同,這個你要首先明確;

2、經過公回證的贈與合同是不可以單方面撤答銷的,只能雙方共同撤銷,因為是雙務合同;

3、你可以看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4、法院應該會按照贈與合同公證書進行判決,除非你能推翻該公證書;

5、雖然該贈與公證後,沒有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這個只是說該贈與合同公證對內生效(夫妻之間),但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房產證上是你個人的名字,且為婚前財產,法院會判驗給你的。只有當你的房產證上寫了你妻子的名字,離婚時就要兩人分了。房產公證是沒有法律效率的。房產證是房產的唯一產權證明。別怕,

1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婚姻法規定,現在離婚了,房子婚前是誰的離婚後還是誰的,不能平分。

新婚姻法對於婚前買房,婚後再房產證上加名字的解釋 20

12樓:餘村林場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上述法律解釋,

1、房產證在沒有加您妻子的名字前,是您的個人財產;

2、您個人房產在婚姻存續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能改變房產的產權,在離婚時,房產還是您的,不過要依法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房產證加上您妻子的名字,就使您妻子對房產擁有了產權,一般屬於共同共有。在離婚時,夫妻對房產對半分。

4、關於房產增值,沒有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增值部分歸您;用了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對應部分增值要分享給妻子。

順祝幸福!

13樓:綠絲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例如,甲婚前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交了首付並在銀行貸款,房產證上登記的甲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屬於甲的婚前個人財產。如婚後,在房產證上新增了妻子乙的名字,適用《合同法》贈與的相關規定,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4樓:井舉衣旋

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婚前購買的房屋,原本是夫妻個人財產,但加上對方名字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予分割,但這並不意味著要一人一半,可能要考慮雙方對財產的貢獻程度、婚姻時間長短等因素。

15樓:戚廣利

新婚姻法對於婚前買房,婚後再房產證上加名字的解釋,於2023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自2023年8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六條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2023年8月31日聯合發布通知: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免徵契稅。也就是說,財政部與稅務總局達成共識,不會對夫妻房產證加名徵稅,此公告屬法律規範性檔案,具有法律效力。

16樓:匿名使用者

1.加不加是你們兩個商量的結果。。可以加的,而且夫妻一方的房產過戶成夫妻雙方財產是不收契稅的。

2.當然,這就意味著房產是你們夫妻共有的,如果日後離婚,是要平分的。

3.我的理解應該仍然是平分,跟貢獻沒有直接的聯絡。當然,如果離婚的原因是一方有過錯的話,無過錯方可以申請賠償,也就意味著無過錯的一方實際上會得到更多的財產分配。

4.房子的產權是平分的,也就是說你們的房子在離婚的時候是什麼價錢**的,就平分所得收入,無論你們的房子今後是漲了還是跌了。。

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望採納。。。

婚前婚後房產分割問題,婚前婚後房產分割問題。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不屬於,房產證登記乙個人的名字就是明確了父母只給這乙個人。另外物有所用...

關於婚後房產歸屬問題,關於婚後房產的歸屬問題

你好,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後所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該房屋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平均分割,除非你們另外書面的約定則應按約定執行。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關於離婚後房產過戶問題,離婚後,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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