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是怎樣規定的,國家勞動法怎麼規定的

2022-01-30 05:19:01 字數 4972 閱讀 2553

1樓:你的牽強誰懂

加班規定

1、《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工作時間延長限制】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限制的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5修訂)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最新規定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樓:鄧志華我愛你

不知道你們那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的話內容有沒有涉及此類情況的,比如廣東省的合同,一般最後會有一條「如果發生計畫外生育的,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並且不支付經濟補償」,根據你的情況,沒有《准生證》,用人單位就可以認定你為計畫外生育,等於違犯國家的《計畫生育條例》,可以與你解除勞動關係。如果你們那的合同沒有約定計畫外生育條款,用人單位最起碼可以不給予你產假的待遇。但是總的來講,用人單位可以以你違犯國家法律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你想想,計畫外生育的國家有權採取罰款或強制**的方式,說明計畫外生育是不合法的)。

至於你說的假期一說話,如果你之前申請的假期還沒到期,還在假期之中,用人單位是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的,建議在此期間,你趕快辦好《准生證》然後交給公司,這樣公司就無權解除勞動關係了。

最後告訴你,很少有老闆是仁道得主動給員工好處的,祝你好運並母子平安!

3樓:

你的單位是不合法的。

國家勞動法怎麼規定的

4樓:小李讀歷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規定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如果加班領導賴掉,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有糾紛的也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提出投訴。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國慶7天全加班涉嫌違反勞動法

今年國慶的放假安排是9月29日至30日上兩天班,10月1日至7日連休7天。其中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為法定節假日。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2023年北京市**142令)第14條和第44條的有關規定。

本市用人單位在10月1日、2日、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就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10月4日、5日、6日、7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而對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如何確定,市人力社保局強調有三個原則:首先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其次是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以及休假期間工資標準確定。

最後是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依照上述原則確定的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企業在對勞動者月工資折算為日工資時,應當按照我國《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的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舉例來說,職工張某的月工資標準為5000元,如果單位安排該他在10月1日至3日期間加班1天,那他的加班工資就應該為:5000(元)÷21.75(天)×300%×1(天)=690(元),3天如全部加班,加班工資將達到2070元。

如果單位安排他在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補休,他的加班工資應為:5000(元)÷21.75(天)×200%×1(天)=460(元),如果這4天全部加班,加班工資將達到1840元。

這樣算來,如果乙個職工在國慶這7天一直加班,一天不休的話,可以拿到的加班費相當於17天的工資。而如果想達到日2000元的加班工資,如果是在前3天,那員工的月工資標準要達到1.45萬元以上;如果是後4天,月工資標準要達到21750元以上才行。

但是,對於7天全部加班的做法,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現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7天全部加班,涉嫌違反勞動法。

5樓:貪戀妳的香吻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6樓:第n次抗日戰爭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

因此,勞動法規定的是乙個上限時間,即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星期不超過44小時,而並無要求每日必需達到8小時或每週必需44小時之規定。

《勞動法》對加班時間以及加班報酬有明確規定: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但一般情況下,其實只要企業公司加班,很少能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的36個小時內。但其實只要員工提供了加班,就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加班費,即每加班乙個小時,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

十、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按工作日、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不同分別計算)。

公司只給很低的加班費是違法的,你們可以要求公司按國家規定支付,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請求查處,或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責令公司支付剋扣的加班費,並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另,如您的勞動合同已明確約定平時上班6.5小時,有雙休,則週六應當視作加班,單位應當發放雙倍報酬或在其他時間給予補休。

再,對樓上的律師說一聲,週六不是國家法定假日,「國家法定假日」是特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新規定的清明節和重陽節」;勞動法的規定是勞動者在一周中至少有乙個完整的休息日,即至少有一天是要留給勞動者休息的。

對補充問題的回答:勞動法無此規定,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由勞動者與用工單位合同約定,合同約定中未明確視為沒有約定,所以本人認為勞動部門的答覆沒有法律依據。

勞動法規定,國家勞動法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勞動法 加班,勞動法加班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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