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何時才可以申請評殘,工傷評殘需要多少時間

2022-01-26 14:18:52 字數 3693 閱讀 9894

1樓:大資料影視

一般而言,提交材料的次月就會通知參加工傷鑑定,鑑定後次月即可獲知評殘級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這裡沒有規定工傷後多長時間內必須做勞動能力鑑定,標準是傷情相對穩定,具體可能要根據受傷情況及**情況判斷了。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2樓:廣東萬林律師事務所

****以後就可以申請評殘

3樓:匿名使用者

經**傷情相對穩定(醫療終結期滿)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沒有固定的時間。

工傷評殘需要多少時間

4樓:baby無知的螞蟻

工傷評殘需要在員工醫療終結之後向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在申請之後需要在兩個月內出具勞動能力鑑定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可延遲乙個月出具結果。

依據《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影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五)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因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鑑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5樓:匿名使用者

大概需要2個月的時間才可以出結果。勞動局是請有關的醫療部門(專家)做鑑定,也不是對你乙個人,這個有規定。

6樓:不端恭樂欣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認定必須在一年以內提出,否則就不能算工傷了。

工傷評殘,應該叫勞動能力鑑定,應在傷情經**基本穩定後,向當地市級勞動局下設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

如果受到工傷事故滿兩年後,應該要作一次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了。

7樓:簡簡單單

工傷評殘需要多長時間出來結果啊?,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長時間可以做傷殘鑑定

8樓:特特拉姆咯哦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二、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三、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五、因為各個地區在提交申請材料及鑑定程式上存在些許差異,建議申請前先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人社局。

9樓:芥末留學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3.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因為各個地區在提交申請材料及鑑定程式上存在些許差異,建議申請前先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人社局!

10樓:原姍塔凝海

工傷認定書下來,如要做傷殘等級鑑定,需進行傷殘等級鑑定的申請。這個認定書下來就可以申請做傷殘等級鑑定,具體什麼時間鑑定看各地區的情況。比如我所在的城市只在雙月安排鑑定。

11樓:楓林晚

經過**,基本痊癒,傷勢穩定,就可以做傷殘鑑定。

12樓:法律快車

根據你的受傷情況來定,一般輕微骨折都在

三、四個月。

最長不超過受傷之日起兩年,拿著你的工傷認定書到當地勞動保障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他會根據你工傷認定書上的傷情告訴你乙個恢復期,恢復期到以後就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單位同意的也有可提前鑑定的可能,要根據情況而定。

13樓:

工傷認定書下來就可以做價就鑑定嗎

在政務中心工傷備案之後一年,重新評殘能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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