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長期放假打算解除勞動合同及失業保險的問題

2022-01-06 07:18:04 字數 3389 閱讀 7470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放長期屬於剝奪勞動者勞動的權力,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的情況屬於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的範圍,勞動合同法規定:由於單位的原因致使勞動者無法履行或不再要求履行勞動合同,當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獲得經濟補償金。

標準:按上一年(12個月)個人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每一年補償乙個月,你可以得到6個月。只要你在4,5兩月進行了勞動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法院,要求仲裁)材料:身份證,勞動手冊,養老手冊,工資單,考勤記錄,或其它工資考勤相關的證據。

醫療保險,目前它要求男性繳費30年,女繳費25年才年享受退休待遇; 而中途斷了,除你在醫保卡上的餘額可以使用(用完為止),下次繳費要繳6個月後才能使用,就算後來補繳了中間如果生病產生醫療費用社保不予付帳。(勞動保障監察、法院、仲裁庭仲裁,要求補繳)材料:身份證,醫保卡,勞動手冊,養老手冊,社保結算憑證(社保轉移單)

失業保險能拿幾個月就拿幾個月,應該不會辭職了第二天就走吧。去外地不能拿了,結算中心會將其中斷,你的領取時期延續到下一次,如果下次需要領取,可以在下一次一併領。(社保局、街道/區相關社保機構)材料:

身份證,養老手冊,醫保卡,勞動手冊,社保結算憑證(社保轉移單)

公司效益不好,要求我們一皮員工長期放假。已經半年時間,我是否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賠償。

2樓:**襲人**

你好,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勞動者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需支付給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為當地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基本生活費包含職工個人交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費等費用。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因此超過乙個月後,單位未支付員工工資 ,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3樓:

提出協議解除勞動合同,那麼要寫明不是自己自願辭職,不然,到時無法獲得經濟補償。

單位長期放假變向逼迫工人離職有什麼法律可以維權

4樓:兆信防偽技術****

根據勞動合同法,這種情況屬於: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依據是: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不予同意,可向當地勞動局或勞動部門反映和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無效,單位長期放假用人單位能否不支付工資?一直放假過了合同約定期限如何支付工資?

5樓:濤聲海韻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和退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不退,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因此,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很重要,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與單位明確解除勞動關係的程式。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6樓:知道大神

去勞動局告你,絕對被罰

公司給員工放假半年後突然解除勞動合同,放假期間的工資怎樣得到補償?

7樓:遊俠麗麗

如果公司是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則支付半個月工資。

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這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即:按照以上計算方法得出結果後再乘以2。

了解用人單位解除用工勞動關係(辭退)的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你沒有《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八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四十六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本人工資;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用工單位不簽勞動合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及工傷鑑定

首先你要確定這個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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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解除分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者辭職兩種,其具體賠償通常有如下情況 1.勞動者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補償。2.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