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單位怎麼賠償

2022-01-04 12:37:34 字數 5099 閱讀 6946

1樓:周律師說

你好,如果是單位主動提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按工作年限一年乙個月的標準支付補償金。

2樓:逍遙

你好看具體情況:

如果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單位又沒有過錯的,沒有補償;有過錯的,勞動者可承擔解除合同的,有補償;

如果是單位主動提出的,有補償,除非勞動者有過錯;

如果是單位依法裁員,也有補償;

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可要求二倍於經濟補償的賠償;

補償標準: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不足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解除合同,由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同意的,沒有補償;由用人單位提出的,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具體的案情 主張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結合具體情況來主張相關賠償

單位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6樓:華律網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7樓:然然

其次,用人單位符合39~41條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計算方法: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是連續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再次,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單位需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這裡「經濟補償金標準」既不用分段計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您可以先於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需注意,申請仲裁時間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可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

8樓:湘胡論職場

公司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補償員工?

9樓:匿名使用者

一、單位解除合同,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規定的,才會賠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2倍,也就是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2個月本人工資,其他情形無需賠償。

二、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一)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乙個月本人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按半年計算。

三、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以及符合第四十一條(二)、(三)、(四)項規定裁減人員解除合同的,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照第三十九條(二)、(三)、(四)、(六)項規定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多少經濟補償金

10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終止,有兩種情況下單位會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2、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那麼經濟補償金該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11樓:微風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3.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2樓: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根據情況,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選擇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這兩種賠償請求。員工只能選擇一種主張。

如何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 敬失竊笛 西政自由鳥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甲方提出與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乙方亦同意解除,經甲 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 甲方於乙方辦理離職手續時,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從...

關於勞動合同解除與賠償,關於勞動合同解除與賠償

勞動合同解除分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者辭職兩種,其具體賠償通常有如下情況 1.勞動者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補償。2.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

有關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問題,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問題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期未滿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違法,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如你與單位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你可以自入職之日起第二月起算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公司沒有和你簽訂書面勞務合同,可以申請讓公司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賠償,注意儲存你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比如工作證明,有公司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