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滿要求加工資公司則不同意,合同期滿要求加工資,公司則不同意怎麼辦?

2022-01-06 06:56:25 字數 1531 閱讀 3413

1樓:李超是超帥

勞動合同到期後,續簽新的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工資待遇。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增加工資也可以維持原勞動合同待遇,都是合法的。

所以,勞動者如果感覺不加工資該工作就沒有吸引力,可以選擇不續簽,但是沒有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2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在合同期滿未及時續簽

2.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首先,因為合同未及時續簽。從合同期滿後(第乙個月)開始,每月公司應支付你2倍工資。其中乙份工資是你正常工作的報酬,另乙份是對企業的處罰和對你的補償。

這個工資的定義是:事件發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是指你的合同上簽訂的工資。但是你要蒐集證據如工資條,銀行流水單等。

2.公司因你提出加薪要求,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首先你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如果合同無法履行,企業應向你支付賠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乙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此處工資的定義和上面是一樣的。

合同期滿要求加工資,公司則不同意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要求加薪公司不同意,如果公司維持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同意續定,公司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不同意以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應當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在合同期滿未及時續簽2.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首先,因為合同未及時續簽。

從合同期滿後(第乙個月)開始,每月公司應支付你2倍工資。其中乙份工資是你正常工作的報酬,另乙份是對企業的處罰和對你的補償。這個工資的定義是:

事件發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是指你的合同上簽訂的工資。但是你要蒐集證據如工資條,銀行流水單等。

公司因你提出加薪要求,與你解除勞動合同。首先你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合同無法履行,企業應向你支付賠償金。

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乙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合同到期,公司續簽合同 我可以要求加工資麼?現在新員工1500我的工資還在1300…… 100

4樓:嘯林觀天下

應該不止你乙個人吧,叫上1300的同事一起和公司領導談,正規公司都會同意,如果這明顯的工資不公平都談不好,那就不用在公司幹了,公司也不會有什麼前途。但前提是你和新員工的學歷,技術,和工作種類是不是都一樣,有沒有其他什麼收入不一樣的,比如提成,補貼,獎勵什麼的。

勞動合同期滿後沒有續簽,我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賠償嗎?

當然可以進行賠償。眾所周知,我們任何人參加工作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的,但是有些企業公司依據某些不可告人的的目的或者企業的利益而選擇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這樣往往損害了我們職工的合法權益,我們有權利進行勞動仲裁。面對公司企業的不合理行徑我們一定站出來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 合同到期後 當我們合同...

3年合同期滿。公司單方面解約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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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付加保密協議還有效嗎

勞動合同期滿,保密協議有效。勞動合同期滿,保密協議期限未滿的,繼續有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禁業限制,勞動者履行了禁業限制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協議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四 法釋 2013 4號 規定,雙方在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