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書下來之後是不是就意味著有法律效力了呀?但是仲裁書下來之後,對方一直不執行怎麼辦

2022-01-01 02:44:38 字數 5268 閱讀 7895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仲裁屬於「一裁終局」裁決的 自裁決作出發生法律效力。其它爭議,當事人雙方收到裁決書15日內不起訴的,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調解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規定,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屬於「一裁終局」的爭議,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其它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十一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具體情況,一般對方有權向法院訴訟。對方不執行如果生效,可以強制執行。

縱橫法律網 楊豔國律師

3樓:山野柴胡

【仲裁裁決 執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期限履行。乙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裁決書生效後,對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縱橫法律網 鐘樂軍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不起訴的話才能生效,不執行的話只能拿裁決書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6樓:百問知識寶典

不服從仲裁可以申請起訴,過了起訴期限生效了,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7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下達後,對方用人單位一直不去拿裁決書怎麼辦?

8樓:花無缺

視為送達,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員主持雙方調解,如雙方達成調解,則由仲裁員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簽收即生效,用人單位則應當按照調解書確定的內容履行相關義務。如調解不成則由仲裁員依法裁決,並出具書面的仲裁裁決書。

依據現行法律規定,目前我國勞動者爭議案件需遵循仲裁前置的法律原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如對仲裁裁決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未經仲裁裁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勞動仲裁裁決已經生效,可是企業拒不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仲裁庭作出裁決後,應當製作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樓:平靜的上海

先到仲裁拿裁決書,上面有支付期,過期不付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上訴的時效是你領取之日起算十五天,和單位是否領取了無關。

如果單位拖著不拿,仲裁一般會採取郵寄的方式,如未妥投,你需要辦理公告手續,否則無法強制執行。

11樓:匿名使用者

讓勞動仲裁郵寄過去,讓他們簽收

從簽收之後開始算

如果他們拒絕簽收,可以採取留置送達的方法,一樣有法律效率

勞動仲裁結果出來後多長時間內必須執行 10

12樓:摸摸哦哦弄路吧

勞動仲裁結果出來後,也就是仲裁裁決書下達後,在15日內,雙方不服,可以上訴至當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內雙方未上訴,裁決書生效後,申請人可以拿著裁決書去單位執行,如果單位拒絕支付裁決書上支援的請求,可以當當地的人民法院的執行庭去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時間大概6個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適用法律、法規確實有錯誤的。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違反了法定程式的;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

13樓:謙幻雪戀

在申請人收到裁決書之後,可以前往單位執行,

如果單位拒絕支付裁決書上支援的請求,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執行庭去申請強制執行,接到申請後,六個月內容必須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

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3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覆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參考資料

14樓:愛

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仲裁結

果出來後多長時間必須執行。仲裁結果下來即已經生效,若對方認可此結果卻不執行。可向申請強制執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1、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2、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二、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拓展資料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根據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規定向相應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級別管轄是指不同級別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分工。縣、市、直轄市普遍設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部分省、自治區也相應地設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在現階段,勞動爭議案件大部分都由當地縣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地域管轄是指不同地區同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發生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在同乙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係所在地(即向職工發放工資的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受理

15樓:精緻的

執行三個月內結案。

勞動仲裁有一點很特殊,在起訴到法院之前,勞動者必須經過仲裁前置的處理程式,否則法院不會受理案件。這就是所謂的仲裁前置。但並不一定總得等到仲裁機構出具仲裁裁決。

如果仲裁機構認為勞動者申請的案件不屬於勞動爭議的收案範圍,即會向勞動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或者仲裁機構逾期沒有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的;勞動者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如果已經進入仲裁的審理程式,但並未在法定的期限內審結該案,勞動者可以申請不再由仲裁機構繼續審理,仲裁機構同意後會出具仲裁決定書,勞動者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後面兩種例外性的情形已經超過了所有案件的五成以上,如果勞動者急於行使權利,不妨一試,成功的可能性很高。

16樓:有內涵的小胖子

勞動仲裁結果出來後乙個月內就會執行,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尚未建立工會的,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產生的代表依法申請仲裁。

17樓:心繫遙遠故鄉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的裁決書是否有法律效益

1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的裁決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勞動仲裁申請書,勞動仲裁申請書

第一項 第三項請求一定要寫清楚請求的金額。第二項可以不寫。法律依據寫了也可以。其他的問題不大,簡明扼要就行。補充回答 1 補繳社保勝算最大。不用多說。各自承擔各自繳納部分。2 雙倍工資照表面情況,如果單位無證據證明是你的過錯導致無簽訂合同,勝算也大。但不少地方按基本工資計算雙倍工資。有案例最長支援1...

勞動仲裁申請書,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

請求事項加上 開始工作到09年7月的社保。補發工資及50 的補償。扣的全部補全 修改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按規定支付申請人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7日的工資共計6270.71元,及50 的賠償金 2.請求被申請人按規定支付申請人2009年度的年度考核工資3060元,2010年1 3...

對勞動仲裁不服該咋辦,對勞動仲裁裁決書不服,該怎麼辦?

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 民法 院提起訴 訟。相關規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 律效力 一 追索勞動報酬 工傷醫 療費 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 資標準十二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