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可以解聘員工嗎

2022-01-01 01:02:13 字數 5275 閱讀 2760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的情形,那麼用人單位可以直接終止合同不續簽。

2樓:小小小魚生活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意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擴充套件資料:

解聘步驟:

1、調查工作業績。首先要查出來的是員工有什麼樣的失誤,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失誤,看能否在企業內部調動,讓員工更好地發揮技能。如果無法進行內部調動,只好終結僱傭關係。

2、用書面材料說明解雇員工的原因。保留書面警告的副本和記錄該員工業績不良所造成的影響,包括事件日期和詳情。

3、制定終止僱傭關係的條件。按照規定可以給予補償。

4、最好讓對方在合同終止那天離開辦公室。這可以減少蓄意破壞的可能性,降低對其他員工的負面影響。

5、準備好進行解雇會談。整理好需要的檔案。準備一下應如何進行會談。會談持續的時間不要超過15分鐘。

6、在獨立的會議室中進行會談。最好找個同事作為見證人,支援自己的觀點,這將會有所幫助。

7、尊重對方。簡要解釋解雇的原因,說明這是乙個無可挽回的決定。

8、解釋有關解雇的財務安排。將最後的薪金準備好,交給員工。可能的話,為員工準備一封介紹信。

9、收回該員工使用的企業的財物。將員工的私人東西物歸原主。

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是可以以合同到期為由來拒絕與該員工續簽合同來解聘員工的。合同到期後勞動關係自動解除,只要沒有違法等行為是不需要給予其補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樓: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那麼用人單位可以直接終止合同不續簽,並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應當按照勞動者2008.1.1後的本單位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期滿後,如果工人沒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的規定,則用人單位可以直接終止合同,不續約,沒有任何理由,但它應該是按照2023年1月1日以後的工人的單位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不到6個月的賠償一半的工資,不到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第42條的規定,在指定的情況下應延長至終止的情況下消失。然而,第二段的損??失或部分損失,終止勞動合同的工人的工作能力,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第42條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該法第40條,第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職業的規定疾病的危害和工人沒有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能力;

(d)是根據醫療;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用人單位連續工作了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46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作人員: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況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第44條第一款的規定;

第44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勞動合同:

(一)在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47條規定工人在單位工作多年的經濟補償的標準,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勞動者。少於6個月至一年,一年不到6個月的,勞動者的經濟補償。

工人每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他們的工資的經濟補償標準的每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給其最高多年的支付經濟補償金不超過12年。

本節中,術語「每月工資是指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首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樓:血色沙灘

按照合同條款當然可以直接解聘,不存在其他糾紛。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公司不續簽不屬於辭退行為。

但是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可以不續訂勞動合同,但是需要支付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生病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

工傷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終止合同嗎

工傷員工勞動合同到期是不可以終止合同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

合同到期後未續約快一年,如果公司提出解聘,會有賠償嗎?有的話怎麼賠償

如果公司提出解聘,會有賠償的 按2年計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 那你就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沒有續約你還繼續在上班的話,你可以要求以下 1 未續簽第2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賠償 2 工作2年折算成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 未提前1個月通知的1個月工資代通知金。1,沒有賠償 合同第一期到期後,公司和你都沒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