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關係,因自身原因突發疾病死亡的怎麼賠償,在工作時間,在宿

2021-06-03 16:42:14 字數 1634 閱讀 3270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僅僅屬於僱傭關係,對於自身原因突發疾病死亡的,與雇主無關,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樓:來一支煙

雇主可適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理由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均無過錯,但一方是在為對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進行活動的過程中受到損害的,可以責令對方或者受益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雇員必竟在僱傭活動中死亡,即使雇主對雇員的死亡沒有任何過錯,但雇員是在為雇主服務過程中死去,雇主作為受益人,從公平原則出發,也應該給予雇員親屬一定的經濟補償,但這裡的用詞一定是「補償」而不是「賠償」,因補償是在無過錯的條件下給予的,這在法律上符合《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的精神,在社會道德層面符合人道主義的要求,在社會矛盾化解上,體現了公平正義的原則,避免激化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在法律指引意義上,此種處理方式沒有絕對保護弱者,而是注意保護善良,體現了法律的公平,也與我國現有國情相符合。

私人僱傭關係,雇員在工作時間突發心臟病死亡,該怎麼賠付?

3樓:愛穿拖鞋

一,如果死者是城鎮戶口,分兩種情況:1、不到退休年齡;2、到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滿足以上兩種情況且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一般會認定為勞動關係,按工傷標準賠償。

二,如果是農業戶口,且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一般也會認定為勞動關係,按工傷標準賠償。三,如果是為你個人看林,沒有單位,不構成工傷,屬於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根據你們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四,如果不構成工傷,單位與個人按僱傭關係處理,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黑龍江省工亡賠償金額依法在60萬左右。僱傭農村在22萬左右。城鎮在47萬左右。

4樓:卞瀚漠

先確定是僱傭關係還是勞動關係

僱傭關係看雙方合同約定,如果雇主沒責任,可以不賠償,有責任按應該承擔責任比例賠償

勞動關係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48小時內死亡的,視同工傷,去社保局辦理工傷認定,單位或者工傷保險按工亡標準支付撫卹金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樓:

走司法程式解決了,正當法律途徑,這種事情沒辦法私了,司法程式公平,公正。

6樓:匿名使用者

生病死亡,20萬左右。

如果僱傭關係工傷那幾項可以索賠,僱傭關係能申請工傷嗎,僱傭關係受傷應該怎麼賠償

如果是僱傭關係,不能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給予賠償,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辦法處理。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規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 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必...

勞動關係與僱傭勞務關係的區別是什麼

您好!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實現勞動過程中所發生的關係。僱傭關係,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提供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關係。二者區別 1 主體方面不同 1 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僱傭關係中的用工主體範圍相當廣泛,可以是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勞動關係中的用工主體按照 中華人...

我僱傭一工人,沒簽勞動合同。正常工作期間因動脈瘤破裂導致腦出血,沒有死亡正在治療。雇主有多大責任

如果與你工作環境無關係,你沒有多大責任,關於你需支付多少,這就看你了呢!最好大家達成共識,和平解決,為社會穩定做貢獻!自身原因患病可適當給予人道補償。縱橫法律網 侯健懷律師 無需再支付,諮詢律師相關事宜!用人單位沒有和我籤勞動合同上班期間突發腦出血怎麼賠償 未簽合同做多久了?腦溢血屬於勞動者患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