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方出錢買的車登記在女方名下,結婚二年半女方提出離婚

2021-05-05 02:01:05 字數 1086 閱讀 7148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婚前男方購買登記以女方名下的車輛應當認定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看雙方有沒有書面的約定,有約定就按照約定來。沒有約定就是女方的婚前財產,男方如果主張車是自己買的那就要提供一系列證據。

結婚前買的車在女方名下錢是男方出的男方能要回去嗎

3樓:大龍小龍的

男方不能

要回來bai

了。1、該車應du屬於女方zhi

的婚前dao個人財產,離婚不回能分割。

2、婚前男方全款買答

車寫女方的名字,應認定為男方於婚前對女方的贈與。因車輛所有權以登記為準,這樣,既然車輛是在婚前登記在女方的名下的,因此,該車應認定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既然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那麼在離婚時當然就不能分割了。

4樓:騎著五菱追大奔

最好是兩方協商,不然的話,肯定要對簿公堂了

戀愛期間男方出資給女方購買的汽車,登記在女方名下,女方懷孕後男方堅持分手,並要求歸還汽車

你好,這樣做來不好吧,女方懷孕了,源男方要求取回給bai女方的汽車,汽 du車是戀愛時送zhi給女方dao的禮物,分手又把禮物往回要。這和結婚彩禮是兩回事,如果是結婚以彩禮的形式給的,最後結婚沒結成,可以把彩禮要回。戀愛期間相互送的禮物,不能要回。你說的情況都copy是在戀愛期間發生的事,可是女方懷...

結婚前男方除了有彩禮錢,還要給女方買衣服的錢嗎

這個好像不用 只要男方有房子 有車什麼的就可以了 買衣服的錢女方自己拿就可以了 結婚前男方家沒有給女方家彩禮錢 女方家要不要給男方家長輩買衣服 買什麼,倒貼錢麼。哪有這樣的道理!結婚本來是件喜事。如果婚前就這般相互賭氣,那還是不要結婚的好 因為就是結婚了,婚後也是鬧不完的矛盾。不要覺得男女雙方感情好...

結婚後男方家裡出錢買車,上了男方的名字,女方提出離婚怎麼辦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