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個人要結婚,房子和車都是女方買的,而且房產證只寫了女方的名字,男人心裡會有什麼想法

2021-03-21 11:46:21 字數 6455 閱讀 1713

1樓:毛毛蟲

這個需要雙方商量吧,都要結婚了,有什麼不能商量的

2樓:冒泡的魚水瓶

肯定有啦 不過這樣我覺的很好 你可以安慰他啊 我們以後有孩子了 就把你和孩子的 名字寫上去 他要是那麼在乎 那個名字的話 我覺得 那男的就是喜歡你的錢

3樓:徽游淮

我覺得很正常,這屬於婚前財產。男的要低落說明他心胸狹窄。我也是男的

4樓:sunny穩穩的

心裡會不好受也很正常,心胸開闊的人是可以理解並接受的,

5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肯定是小白臉,找個白富美

6樓:百度使用者

那方名字就是那方的產權麼

7樓:fuc可

自卑,,女方也不要經常提到這點,也比較無助吧,,

男生進,如果你們要結婚了,會把買的房子只寫女方名字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我出錢,我不會的,可以在其它方面做些讓步,因為現在離婚太正常了。今天愛也許明天就變了。如果女方定要只寫她的名字,那她愛的是房子,這婚不結也罷。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這個情況要看你自己的意願了。你真的愛她不顧一切,就不要在意 些身外之物。當然了,做為過來人,我還是建議理性的考慮一下,問一下家人的想法。畢竟日子還長,誰也不清楚將來會怎樣。

就我個人而言,我不會只寫女生的名字,因為買房的合同是我的,首付跟貸款 我自己還的,裝修家具也是我家的,憑什麼寫她名字?雖然她真的人很好。

其實換種思路,如果她愛你,又何必非要獨佔房產證?兩個人天長地久了,又怕什麼形式主義?對你不放心?對自己沒信心?還是別的?

涉及大額資產的,建議慎重些。

ps:婚前財產,這個理論我就不想贅述了。後期是個麻煩。

10樓:ww666快快樂

誰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感情再好也得按照法律辦事。如果過幾年日子感情不好了。房子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省的以後鬧糾紛。

11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女方單方出錢購買的,否則必須寫兩人的名字,如果是男方一人出錢,甚至只能寫男方一人名字,小事可以遷就,大事原則不放

12樓:匿名使用者

幹嘛只寫女生的名字,要寫男女雙方的名字,再說了如果你們是恩愛的只寫她的名字她也不會同意的。

13樓:清風騎士

要結婚了,買房只寫女方名字?誰家出的錢仙?誰的名字?

實事求是嘛。如果兩家都出錢了。就寫兩個人的名字。

現在社會。結婚離婚都很常見。誰能保證將來沒有婚變?

為了避免將來出問題,沒法解決。還全文

14樓:噬狸

如果房子是婚前自己全款買的,我是不會寫女方名字的。如果女方硬是要寫她的名字,可以,前提條件是結婚10年後再寫。如果只有首付,婚後一起還,可以寫女方名字,畢竟是雙方一起還貸和生活了嘛。

這年頭騙婚的太多了

15樓:地爆天星石頭人

應該不會只寫女方的名字。好一點的男生會寫兩個人的名字,有的只寫男生自己乙個人名字的也大有人在。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都是寫雙方的名字,除非起先跟女方有什麼其他的約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如果真的愛女方的話,就一定會給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畢竟雖然他這個現在是和女方,很多時候,但工作能力已經超過南方了,但是不可避免的事,女方的貶值速度還是要超越男人的。這都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社會現實。

那麼既然兩個人決定結婚了,也就沒有考慮過說要離婚的事情,那我為什麼就不能痛痛快快的加上這女方的名字呢?男方如果真的愛女方的話,就一定會給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畢竟雖然他這個現在是和女方,很多時候,但工作能力已經超過南方了,但是不可避免的事,女方的貶值速度還是要超越男人的。

這都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社會現實。那麼既然兩個人決定結婚了,也就沒有考慮過說要離婚的事情,那我為什麼就不能痛痛快快的加上這女方的名字呢?男方如果真的愛女方的話,就一定會給房子加上女方名字。

畢竟雖然他這個現在是和女方,很多時候,但工作能力已經超過南方了,但是不可避免的事,女方的貶值速度還是要超越男人的。這都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社會現實。那麼既然兩個人決定結婚了,也就沒有考慮過說要離婚的事情,那我為什麼就不能痛痛快快的加上這女方的名字呢?

男方如果真的愛女方的話,就一定會給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畢竟雖然他這個現在是和女方,很多時候,但工作能力已經超過南方了,但是不可避免的事,女方的貶值速度還是要超越男人的。這都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社會現實。

那麼既然兩個人決定結婚了,也就沒有考慮過說要離婚的事情,那我為什麼就不能痛痛快快的加上這女方的名字呢?男方如果真的愛女方的話,就一定會給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畢竟雖然他這個現在是和女方,很多時候,但工作能力已經超過南方了,但是不可避免的事,女方的貶值速度還是要超越男人的。

這都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社會現實。那麼既然兩個人決定結婚了,也就沒有考慮過說要離婚的事情,那我為什麼就不能痛痛快快的加上這女方的名字呢?男方如果真的愛女方的話,就一定會給房子加上女方名字。

畢竟雖然他這個現在是和女方,很多時候,但工作能力已經超過南方了,但是不可避免的事,女方的貶值速度還是要超越男人的。這都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社會現實。那麼既然兩個人決定結婚了,也就沒有考慮過說要離婚的事情,那我為什麼就不能痛痛快快的加上這女方的名字呢?

男方如果真的愛女方的話,就一定會給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畢竟雖然他這個現在是和女方,很多時候,但工作能力已經超過南方了,但是不可避免的事,女方的貶值速度還是要超越男人的。這都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社會

18樓:千城諾言

會的,感情深厚彼此相信對方,名字寫誰都是一樣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會的,因為夫妻肯定要相親相愛的嘛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的,女的也不應該有這樣想法。

21樓:比蟋蟀還帥啊

別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是不會的

兩個人未婚生子。買房子房產證能只寫女方名字麼?還是對方都可以寫上去?沒有結婚證的。

22樓:吧友

沒證的話需要你辦理單身證明就可以只寫你名字了,婚後再把對方名字添進去。

23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沒有什麼要求,可以都把名字都寫上去

24樓:乙個人oo小不點

寫誰的都可以 建議寫孩子的 還有 你妹的快去領證上孩子戶口 否則後面辦理這些估計要花你們乙個月的時間

25樓:南燕北飛在北京

房子上的名字都可以寫,不過得有財產劃分公證,正常都可以理解的

26樓:既拽既萌

如果是雙方都拿錢了,肯定寫兩個人的,如果乙個人拿錢,誰掏錢寫誰的

27樓:百度使用者

房子錢誰出 就寫誰 兩家都出 兩人都寫 為什麼不領結婚證

28樓:百度使用者

倆人協商好,只能寫乙個人名字。

29樓:老街舊人

不是,沒有結婚證只能寫男方的名字

30樓:我信一休哥

如果我出錢肯定我寫自己名字。

我是婚後購買的房子,但是只寫了女方乙個人的名字,離婚的話是屬於共同財產嗎

31樓:布冬舊聞

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婚後購買的房子」,不管在不動產證上是寫了乙個人名字還是兩個人名字,均界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是因為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所有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入、智財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等等,均界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在《婚姻法》中是非常明確的規定的。你以什麼來證明「購房款的**全部是我自己出資的」呢?

至於「只寫她乙個人的名字 是否會查詢她的丈夫的徵信」,屬於另乙個話題,與該房產是否屬於共同財產、離婚後對房產如何分割無關。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32樓:愛喝粥

婚後以夫妻共同的工資買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協議平均分配,協議不成由法院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智財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3樓:風吹海泫

一、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乙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二、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4樓:儒德律師事務所

婚後購買

一、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如果房屋已經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個人財產的轉化,算是個人財產。

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只不過房屋尚未償還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價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共同共有。

二、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或是對方名下

1.房屋算是共同財產,實際算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房屋產權。

35樓:思語新竹

屬於共同財產

這是沒有異議的

婚姻法規定

夫妻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的收入

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買的房子

雖然只寫了女方乙個人的名字

但是也屬於你們夫妻共有財產

36樓:小助手領

屬於呀。

有還款證明和購買時間。

寫誰的名字都一樣的。

37樓:匿名使用者

從我們的認知角度上說是的。

但是新的法律規定,像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是主要依據不動產的登記方的名字是誰?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法律不外乎人情。

你只要有關係或者是有錢的話,這個問題比較好說一點。

3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為什麼只寫女方名字 這個很麻煩 財產分割 要提供你出資的證明

39樓:遲早

如果對該房子沒有約定為所有且有證據證明為婚後購買的房子,雖然只寫了女方的名字,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16081212)

40樓:小宇凱麗

只要你出資了,就是共同財產,也是要依法分割的。1.家庭條件都不差,受不了任何委屈。

2.婚前很多問題由於時間關係沒有暴露出來。3.

婚後各種壓力如期而至,但雙方還都是巨嬰,無法承受。4.自己都有手有腳有工作,何必花錢買個大爺(大娘),自己難受,對方也難受。

你說的是乙個社會現實,哎,由於」人為選擇」男女比例嚴重失衡。而且女人容易受傷害,所以比較慎重,剩下的基本都是姿色還可以的。女人是一種感性的動物,越來越理性,即使錯過也不能將就,即使熱烈也不糾纏,。

導致男人隨意選擇,貴的選不起。所以女孩要相信自己值乙個「天價」。 再者,發現有女孩的家庭普遍比有男孩的家庭富裕,她們要求你結婚前最起碼要有車,要有房,必須要天價「彩禮」。

我不否認這些都是保障生活的基本資料,但是中國的國情真的能滿足這麼多需求嗎?俗話說人貴有自知之明,但現在人更崇尚的是物質基礎。而且有乙個怪現象,越窮的人家就越想用婚姻來實現家族的蛻變。

所以,女孩們,彩禮需要越高越好,但也要考慮對方家庭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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