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實習協議簽了兩個月,昨天到期了。不想在這裡工作了,因為各方面公司都不理想。可以直接走人嗎

2021-04-26 03:43:49 字數 1269 閱讀 8415

1樓:匿名使用者

該你做的,你已經完成了,你可以隨時走人,不用管單位怎麼說,單位只要找不到人代內替你的位置,他是容不會同意你走的,但只要找到人,單位又會毫不客氣的趕走你,他們是很貪婪的。

工資一分也少不掉你的,隨時都可以走人。

單位如果拒不支付工資就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要求支付工資。不知道你那有沒有市長**,也可以打。會有人為你主持公道的。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有明確條文規定,勞動者離職,必須一次性結清工資和相應的補償款。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應該先去人事部問一下,看他們是否已經通過了你的辭職。給別人打工就是這樣專,很煩,想辭屬職壓在那裡的工資就很難要的回來。你去找他們問的時候語氣客氣一點,先軟後硬。

萬一最後真要不出來的話,你記得現在儲存些你再那裡工作的證據,比如實習的合約、上個月的工資證明等等,他們要不給就去勞工局告他們。不能直接走人,還是要問一下人事部,你就和人事部經理說,你實習期到了,要辭職,讓他盡快辦理,最後你說句:「明天我時間就到了,我一會就去收拾一下東西,您看這邊還有什麼要交接的沒?

工資您看現在方便給我嗎?」記得這段對話盡量手機錄音一下,以後也可以做為證據。

3樓:刑事案件諮詢

走是沒有什麼問題,問題是你的工資還沒有發,最好還是和上司溝通一下

實習期乙個月,試用期兩個月,為什麼公司說實習協議還要籤一年?此是否合法?

4樓:椿貳

這是你公司的問題了,如果實習協議是一年那麼就是說你實習期根本就是一年不是你說的乙個月,而且實習協議和試用期合同不一樣,實習的話,就是把你當做在校生,那麼工資水平不提,待遇方面,是不會給你上保險的,因為你的檔案不會入到這個公司。

很多大公司都有實習生的規定吧,這個是合法的。但是都是針對在校生,如果你不是,那麼就看你願意不願意在這個公司做到一年後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因為不穩定,我想在乙個公司幹兩個月,實習期乙個月,是不是實習期滿了就要簽約啊,到時那不是走不了了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實習期滿了是要簽約,不過籤了也沒什麼事,只要部門主管肯批你走就可以啦!如果不行你就自離咯。

在公司上班兩個月,說試用期是月,沒有簽合同,現在公司裁員,說我不合適,這樣有經濟補償嗎?《中

1 勞動合同法 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超過1個月未訂立勞動合同的,1年以內應支付勞動者2倍工資,超過1年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你可以得到1個月的2倍工資賠償。2 如果單位以所說的藉口辭退的話,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具體的金...

我這工資應該怎麼算?(我在兩個月試用期內)

試用期以合同約定試用期工資為準。轉正後正常按一天上8小時就是合同約定工資,超過8小時的時間按150 算,週末按200 算工資,如果是國家法定節假日則是300 的工資。還有就是一些國家特殊規定的崗位或合法合同約定的工作就另當別論,看具體規定。您好,法律上一般的計算方法是月工資標準除以每月工作天數 21...

急,出去實習,合同簽了兩個月,中秋忙完了還差月企業就辭我

您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可以要求其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因為你是去企業實習,並不是企業招聘的員工,完全可以辭退,並合法合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 因訂立 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