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洗錢體系建立意義

2021-03-04 08:18:18 字數 5839 閱讀 1641

1樓:再騎莫克撞撞樹

不法分子把通過不正當得來的錢,通過銀行等手段變為合法的**叫洗錢

反洗錢(anti-money-laundering ),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反洗錢對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健執行,維護社會公正和市場競爭,打擊腐敗等經濟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洗錢是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為,不僅破壞經濟活動的公平公正原則,破壞市場經濟有序競爭,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和正常執行,威脅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而且洗錢活動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腐敗和偷稅漏稅等嚴重刑事犯罪相聯絡,已對乙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安全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911」事件之後,國際社會更加深了對洗錢犯罪危害的認識,並把打擊資助恐怖活動也納入到打擊洗錢犯罪的總體框架之中。

針對目前國內國際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活動所面臨形勢,中國**在2003加大了反洗錢的工作力度。人民銀行也從組織機構和制度建設以及加強監管方面加強反洗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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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在《反洗錢法》的法律框架內,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頒布了一系列反洗錢規章,進一步完善了金融業反洗錢制度,並建立了反恐融資法規制度。

一、反洗錢法律法規建設

為使《反洗錢法》更具操作性,中國人民銀行在2007 年發布了兩個反洗錢部門規章,進一步健全了反洗錢法律法規體系。一是《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重點對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報告標準做出規定,這是中國針對反恐融資及反恐工作制定的第一部專門規章。二是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中國**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聯合發布了《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儲存管理辦法》,具體規定了客戶身份識別等反洗錢核心制度。

這兩個部門規章與2006 年修訂發布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兩個規章,細化了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進一步明確了反洗錢監管職責,成為金融機構開展反洗錢工作的基本操作準則。《反洗錢法》及上述配套規章構成了中國金融業較為全面和完整的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法律法規體系,確立了中國金融業反洗錢基本制度。

二、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制度建設

反洗錢基礎制度建設是有效實施反洗錢工作的基本保障之一。中國人民銀行加快反洗錢制度建設步伐,進一步夯實了反洗錢制度基礎。

(一)反洗錢監管制度基本確立

為規範反洗錢監管行為,有效指導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反洗錢監管工作,中國人民銀行於2007 年先後起草並印發了《反洗錢現場檢查管理辦法(試行)》和《反洗錢非現場監管辦法(試行)》。這兩個規定詳細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工作人員開展反洗錢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時應遵循的程式、可採取的步驟和相關管理措施,明確了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的反洗錢監管思路。

1. 《反洗錢現場檢查管理辦法(試行)》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反洗錢部門在各自管轄範圍內負責反洗錢現場檢查工作,上級行可以直接對下級行轄區內的金融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也可以授權下級行檢查應由上級行負責檢查的金融機構;下級行認為金融機構執行反洗錢規定的行為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可以請求上級行進行現場檢查。

反洗錢現場檢查工作分現場檢查準備、現場檢查實施、現場檢查處理三個階段,《反洗錢現場檢查管理辦法(試行)》對於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反洗錢現場檢查工作人員在各個階段的執法行為提出了明確、具體且細緻的規範性要求,在這個意義上,該辦法實際起到了現場檢查程式手冊的作用,執法人員可以嚴格按照程式開展反洗錢現場檢查,也有利於全國各地統一執法。

為保障被檢查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反洗錢現場檢查管理辦法(試行)》在《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在嚴格規範反洗錢現場檢查人員的執法行為的同時,規定了被檢查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相關權利。如現場檢查結束後,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發現金融機構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人民銀行規章規定的,應先製作《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經本行(部)行長(主任)或副行長(副主任)批准並加蓋本行(部)行政公章後,送交被查單位。被查單位對《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之日起10 日內向發出《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被查單位陳述的事實、理由以及提交的證據成立的,發出《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應當予以採納;被查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的,不影響發出《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根據現場檢查相關證據對被查單位有關行為的認定和處理。

2. 《反洗錢非現場監管辦法(試行)》

反洗錢非現場監管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依法收集金融機構報送的反洗錢資訊,分析評估其執行反洗錢法律制度的狀況,根據評估結果採取相應的風險預警、限期整改等監管措施的行為。《反洗錢非現場監管辦法(試行)》是我國第一次具體確定反洗錢非現場監管的內容和程式,豐富了反洗錢監管的手段,是我國在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反洗錢監管模式過程中取得的重要進展。

金融機構應按年度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當地分支機構報告有關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反洗錢工作機構和崗位設立情況、反洗錢宣傳和培訓情況、反洗錢年度內部審計情況等反洗錢工作資訊;按季度報告有關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情況、報告可疑交易的情況、配合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開展反洗錢調查的情況、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臨時凍結措施的情況、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報告涉嫌犯罪的情況、協助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打擊洗錢活動的情況、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情況等反洗錢工作資訊。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應對金融機構所報送的非現場監管資訊進行審核登記,分類整理,分析評估金融機構執行反洗錢法律制度的情況。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所收集的非現場監管資訊進行分析時,發現有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確認的,可根據情況採取**詢問、書面詢問、走訪金融機構、約見金融機構高階管理人員談話等方式進行確認和核實。對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在評估中發現金融機構在反洗錢工作中存在問題的,應及時發出《反洗錢非現場監管意見書》,進行風險提示,要求其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對違反反洗錢規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並應給予行政處罰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的規定辦理;對涉嫌違反反洗錢規定且需要進一步收集證據的,應進行現場檢查。

為保障金融機構合法權益,該辦法規定金融機構對《反洗錢非現場監管意見書》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相關處理文書之日起10 日內向發出文書的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提出申述、申辯意見。金融機構陳述的事實、理由以及提交的證據成立的,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應當予以採納。金融機構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的,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可根據相關非現場監管資訊對金融機構有關事實或行為進行認定和處理。

(二)反洗錢調查

為了規範反洗錢調查程式,依法履行反洗錢調查職責,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反洗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中國人民銀行於2007 年起草並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調查實施細則(試行)》(銀髮〔2007〕158 號文發布)。這一規範性檔案在《反洗錢法》和《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的基礎上,詳細規定了反洗錢調查的程式,規範了各種調查措施的具體操作,統一了與反洗錢調查有關的法律格式文書,對指導和規範反洗錢調查的實踐操作具有重要意義。該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和意義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根據該實施細則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及其省一級分支行依據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原則分別調查不同的可疑交易活動,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各省一級分支行之間可以相互配合進行跨省調查。

第二,該實施細則將反洗錢調查分為三個階段——調查準備階段、調查實施階段和調查結束階段,並詳細規定了每個階段的主要工作、審批程式、具體措施和相關要求。

第三,針對「臨時凍結」措施的特殊性,該實施細則單列一章對「臨時凍結」的執行程式進行了專門的規定,明確了中國人民銀行以及金融機構的具體操作。

第四,該實施細則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及其省一級分支行在反洗錢調查過程中,可以視情況採取書面調查或者現場調查的兩種方式,從而大大提高了反洗錢調查的工作效率。

(三)監管指引

中國人民銀行在新規章密集出台的情況下,及時了解金融機構執行反洗錢法規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認真傾聽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並針對法律規章實施後在操作層面出現的新問題,先後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業、**業和保險業金融機構反洗錢管轄問題的批覆》、《關於對〈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儲存管理辦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覆函》及《關於對可疑交易報告相關問題的覆函》等30 餘份指引,用於指導反洗錢監管部門以及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實踐。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也採用多種形式加強對相關政策的解讀工作,為金融機構釋疑解惑。

2樓:匿名使用者

(1)反洗錢有利於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執行。洗錢方式之一是利用不同國家法律制度和監管體制的差異,以及司法管轄權的分割,達到掩飾、隱瞞其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之目的。洗錢者並不追求投資或商業行為的合理收益。

因此,以洗錢為目的的經濟活動,是不會優先考慮成本、效益的,是一種非理性的經濟活動,將加劇金融市場的非正常波動,對利率和匯率造成扭曲。對乙個國家來說,如果外國投資者認為該國的商業和金融機構受到有組織犯罪的控制和影響,那麼對該國的直接投資將會減少,從而影響其國際收支和經濟發展。從微觀角度看,金融機構如與洗錢活動相牽連,將對其信譽和前途造成災難性的後果。

現階段我國經濟領域的許多違法犯罪活動,往往與洗錢有直接的關聯。如:私分國有資產、侵吞股東權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搞實為商業賄賂的所謂獎勵、按虛假利潤指標分紅以及損公肥私的投資行為等等,這些違法犯罪活動不僅造成公司管理混亂、賬務虧空,引發經營風險,還會嚴重擾亂經濟秩序。

這些活動所產生的違法犯罪收益又通過洗錢,以各種表面合法的形式藏匿於國內或轉移境外。打擊洗錢能夠有效遏制其他經濟金融犯罪,降低經濟執行成本, 提高巨集觀調控效率, 更好地實現巨集觀調控目標。因此,反洗錢是整頓和規範經濟秩序,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力保證,關係到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反洗錢有利於樹立**良好的對外形象,促進國際交往大力加強反洗錢工作,積極開展反洗錢國際合作,以實際行動向國際社會展示乙個講道義、負責任的**,有利於樹立我國**良好的對外形象,促進正常的國際政治經濟文化交往。同時,這也給企圖向我國滲透的跨國洗錢犯罪敲響警鐘。

(3)反洗錢有利於打擊犯罪勢力,維護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秩序和安全。首先,加強反洗錢工作,有利於遏制和打擊洗錢活動的上游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的社會政治經濟秩序。對於一些嚴重的經濟犯罪活動,儘管國家立法予以直接禁止,司法上予以堅決打擊,但是仍然有人鋌而走險,乙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犯罪的高收益以及對犯罪收益的查處不力。

因此,將洗錢行為規定為犯罪並予以堅決有效的查處,將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不法分子實施經濟犯罪的慾望,提高打擊犯罪的效率和效力。其次,加強反洗錢工作,減少黑錢對正常經濟生活中資源配置的扭曲,防止這些黑錢不按經濟邏輯流動而對經濟金融體系造成衝擊。也有利於改善資源配置,提高社會生產率,保護經濟金融秩序的健康執行。

再次,加強反洗錢工作,遏制經濟犯罪和**賄賂蔓延,減少因經濟犯罪和腐敗造成的貧富分化現象,消除這種現象對社會文化觀念的消極影響,促進「依靠合法勞動勤勞致富」觀念的形成,有利於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

(4)做好反洗錢工作是維護金融機構誠信及金融穩定的需要。從國際上反洗錢工作的經驗來看,幾乎所有涉及反洗錢的國際公約皆把金融機構反洗錢置於核心地位,如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提出的促進世界反洗錢立法和行動計畫的《40條建議》,2023年、2023年西半球34國**會議通過的行動計畫,2023年國際刑警組織第34屆全會通過的其歷史上第乙個反洗錢宣言等,均體現了金融機構在反洗錢中的特殊地位。洗錢行為一般分為三個階段,一是放置階段,即把非法資金投入經濟體系,主要是金融機構;二是離析階段,即通過複雜的交易,使資金的**和性質變得模糊,非法資金的性質得以掩飾;三是歸併階段,即被清洗的資金以所謂合法的形式加以使用。

這些特點表明,金融機構作為資金活動的載體客觀上容易成為洗錢活動的渠道。金融機構捲入洗錢活動,不僅嚴重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而且會帶來巨大的法律和運營風險。因此,做好反洗錢工作對維護金融機構聲譽,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銀行業的職責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有可能非自願地被用來轉移或者儲存由犯罪活動所產生的資金。如果犯罪分子與銀行發生聯絡,公眾對於銀行的信心就可能受到傷害。所以防止銀行體系被用於洗錢活動,不僅僅是司法機關的責任,也應當成為銀行監管機構和銀行管理層關心的問題。

試述我國的反洗錢法律制度體系,中國反洗錢體系建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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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對bai人咯,哈哈哈。du 目前在杭州的一家外 zhi企做反洗錢風控的dao工作。隨著時間的累積,專感屬覺這份工作越來越有趣,就像偵探一樣,哈哈哈。我們對英語要求比較高,要求邏輯思維好點的,因為你要判斷乙個客戶是否存在洗錢,你得去判斷分析的啊。從客戶的交易,online 資訊,以及客戶的f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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