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理解對立統一規律

2021-03-04 05:32:49 字數 5300 閱讀 2237

1樓:狂妄

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世界上一切現象和過程,內部都包含著兩個互相關聯、互相排斥的對立方面。這兩個方面又統一又鬥爭,由此推動事物的轉化和發展。

矛盾是由對立面組成的,矛盾著的對立面既有統一性,又有鬥爭性。矛盾的統一性是指矛盾雙方互相依賴、互相滲透、互為存在的條件,離開其中一方,他方就不存在。例如,沒有紀律,無所謂自由;沒有正確,無所謂錯誤;沒有先進,無所謂落後……反過來也是一樣。

矛盾的鬥爭性是指矛盾雙方互相排斥、互相對立、互相否定,它體現著對立面之間互相分離的趨勢。有矛盾就有鬥爭,物理現象中的作用和反作用,生物之間的生存競爭,人類社會中正確與錯誤、先進與落後的鬥爭等等,都是對立面的鬥爭。矛盾的鬥爭形式多種多樣,可以表現為激烈的,暴風驟雨式的,如你死我活的軍事鬥爭;也可以是暖和的,和風細雨式的,如同志間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或家庭裡交換意見、商量問題。

矛盾雙方又統一有鬥爭的結果,就是對立面的轉化。矛盾著的對立面並不是平起平坐的。其中,一方為主,居主導地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一方為次,居從屬地位,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質主要是由取得主導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的。由於矛盾雙方互相排斥、互相鬥爭,原來的主次雙方力量發生變化,當矛盾的次要方面逐漸增長,以至超過、壓倒原來的主要方面時,事物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如當乙個人犯了錯誤,是承認錯誤、決心改正,還是堅持錯誤、一錯再錯,兩個方面處於對立統一時,當改正錯誤的思想居於地位時,他就向進步方面發展,當堅持錯誤的思想逐漸增長並超過改正錯誤的思想時,這個人就會退步下去。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對立面的轉化的結果,即矛盾轉化的結果。矛盾轉化有的表現為矛盾一方克服、戰勝另一方;有的表現為矛盾雙方同歸於盡;有的表現為矛盾雙方融合為乙個新事物;有的則表現為矛盾雙方互相促進、互相推動,協同發展。

對立統一規律是關於事物矛盾運動的規律,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發展和變化的最終規律,是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的普遍規律。對立統一規律是人們觀察問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

2樓:匿名使用者

例如資產階級與工人階級是既統一又對立的。

首先,兩者存在利益的鬥爭

其次,沒有資產階級的發展,也就沒有工人階級的壯大,兩者相互依存。

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世界上一切現象和過程,內部都包含著兩個互相關聯、互相排斥的對立方面。這兩個方面又統一又鬥爭,由此推動事物的轉化和發展。

矛盾是由對立面組成的,矛盾著的對立面既有統一性,又有鬥爭性。矛盾的統一性是指矛盾雙方互相依賴、互相滲透、互為存在的條件,離開其中一方,他方就不存在。例如,沒有紀律,無所謂自由;沒有正確,無所謂錯誤;沒有先進,無所謂落後……反過來也是一樣。

矛盾的鬥爭性是指矛盾雙方互相排斥、互相對立、互相否定,它體現著對立面之間互相分離的趨勢。有矛盾就有鬥爭,物理現象中的作用和反作用,生物之間的生存競爭,人類社會中正確與錯誤、先進與落後的鬥爭等等,都是對立面的鬥爭。矛盾的鬥爭形式多種多樣,可以表現為激烈的,暴風驟雨式的,如你死我活的軍事鬥爭;也可以是暖和的,和風細雨式的,如同志間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或家庭裡交換意見、商量問題。

矛盾雙方又統一有鬥爭的結果,就是對立面的轉化。矛盾著的對立面並不是平起平坐的。其中,一方為主,居主導地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一方為次,居從屬地位,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質主要是由取得主導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的。由於矛盾雙方互相排斥、互相鬥爭,原來的主次雙方力量發生變化,當矛盾的次要方面逐漸增長,以至超過、壓倒原來的主要方面時,事物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如當乙個人犯了錯誤,是承認錯誤、決心改正,還是堅持錯誤、一錯再錯,兩個方面處於對立統一時,當改正錯誤的思想居於地位時,他就向進步方面發展,當堅持錯誤的思想逐漸增長並超過改正錯誤的思想時,這個人就會退步下去。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對立面的轉化的結果,即矛盾轉化的結果。矛盾轉化有的表現為矛盾一方克服、戰勝另一方;有的表現為矛盾雙方同歸於盡;有的表現為矛盾雙方融合為乙個新事物;有的則表現為矛盾雙方互相促進、互相推動,協同發展。

對立統一規律是關於事物矛盾運動的規律,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發展和變化的最終規律,是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的普遍規律。對立統一規律是人們觀察問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

3樓:也聽風雨聲

1.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  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普遍聯絡的根本內容和事物發展的內在動力,揭示了事物發展的動力和源泉,揭示了發展和聯絡的本質,其它規律範疇都是對立統一規律的進一步補充和。

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根本規律。  對立統一規律的基本理論包括: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2.矛盾就是對立統一。  (1)矛盾是指事物之間或事物的內部各要素之間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

對立和統一是矛盾的兩種基本的關係或屬性。  (2)要把辯證法的矛盾同形式邏輯的矛盾嚴格區別開來。形式邏輯的矛盾是在思維中違反形式邏輯的規律而造成的前後不一,自相矛盾的狀態,是應當排除的。

辯證法講的矛盾,是指客觀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對立又統一的本性及其在人們頭腦中的正確反映。  (3)辯證矛盾是客觀的、現實的矛盾。矛盾的客觀性包括兩個含義:

一是指矛盾存在的客觀性;二是指矛盾的性質及其在事物發展過程中的地位、作用等具體情況也是客觀的。  3.對立統一規律是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說:辯證法的宇宙觀,主要地就是教導人們善於去觀察和分析各種事物的矛盾運動,並根據這種分析,指出解決矛盾的方法。  4.

是否承認事物的內部矛盾,是唯物辯證法和形上學的根本分歧和鬥爭焦點。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辯證關係的原理及其方**意義(容易出分析題)  1.同一性和鬥爭性是矛盾的兩種基本屬性或兩種基本性質。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聯絡、相互吸引的性質和趨勢。它有兩個基本含義:①矛盾雙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條件下共處於乙個統一體中;②矛盾雙方相互滲透、相互貫通,在一定條件下矛盾的雙方相互轉化。

  (2)矛盾的鬥爭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對立、相反的性質和趨勢。矛盾鬥爭性是乙個廣泛的哲學範疇,包括自然、社會、思維領域中一切形式的對立或排斥。  2.

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是矛盾的兩重性,二者既區別又聯絡。  (1)二者是有區別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雙方相互吸引的那種性質和趨勢,而鬥爭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的那種性質和趨勢;矛盾的鬥爭性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同一性是相對的、有條件的。

  (2)二者又是相互聯絡的:一方面,鬥爭性是同一性的基礎,沒有鬥爭性就沒有同一性,因為同一是鬥爭的同一,是包含對立差異的同一;另一方面,鬥爭性也離不開同一性,因為,同一性為鬥爭性提供場所和條件,沒有同一性也就沒有鬥爭性。3.

辯證法要求在鬥爭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鬥爭。   (三)矛盾同一性和鬥爭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  1.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是指,矛盾著的對立面既統

一、又鬥爭,由此推動事物的運動和變化。在矛盾推動事物的發展變化中,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都有重要作用。  (2)同一性在事物發展過程中的作用主要是:

第一,提供矛盾雙方得以存在和發展的條件。第二,矛盾雙方力量變化的過程是在相互依存的矛盾統一體中實現的,矛盾雙方彼此都包含著可以互相利用的某些因素,它們各自吸取有利於自身發展的因素,促進矛盾雙方的發展。第三,矛盾雙方的相互轉化,規定著事物發展的基本趨勢。

事物的發展表現為一物向它物的轉化,但不是轉化為任何一種它物,而是向自己的對立面轉化,這種轉化趨勢是由矛盾的同一性規定的。  2.矛盾的鬥爭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

  鬥爭性在事物發展過程中的作用表現在事物發展的量變和質變兩種狀態中:在事物的量變過程中,它推動著矛盾雙方力量對比的變化,通過雙方力量的消長,為質變作準備;在事物的質變過程中,它能夠突破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的限制,促使雙方地位的轉化,使舊的矛盾統一體瓦解,新的矛盾統一體產生,引起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3.

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各自對事物發展的特定作用不是孤立的,有條件的、相對的同一性和無條件、絕對的鬥爭性相結合,推動事物由低階向高階發展。   (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辯證關係及其方**意義(重點,常出分析題)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有兩方面含義:其一,是說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即處處有矛盾;其二,是說每一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終的矛盾運動,即時時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即個性,是指具體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個方面都有其特點。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辯證統一關係。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有區別的。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是事物的共性,是無條件的、絕對的;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矛盾的不同方面都有其特點,是事物的個性,是有條件的、相對的。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聯結的。一方面,共性存在於個性之中,共性離不開個性,普遍性離不開特殊性,沒有個性就沒有共性。

另一方面,個性也離不開共性,個性必然與共性相聯絡而存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條件下相互轉化。在一定範圍、時間內是普遍性的東西,在另一範圍、時間內則變成特殊性的東西,反之亦然。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共性和個性、絕對和相對的關係是矛盾問題的精髓。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馬克思主義活的靈魂。

  4.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辯證關係的意義。  在社會實踐中我們認識了矛盾的普遍性,就是認識了事物存在和發展的普遍根據,找到了解決問題的總方向、總原則。

我們認識了矛盾的特殊性,就認識了事物存在的基礎,解決矛盾的前提。在研究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係時,必須堅持兩者的統一,離開矛盾的特殊性研究矛盾的普遍性,或離開矛盾的普遍性研究矛盾的特殊性,都是片面的。不懂得它,就等於拋棄了辯證法。

我們堅持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結合起來,就是在實踐中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具體革命實踐相結合的原則。  5.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1)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及其辯證關係。

  主要矛盾是指在諸多矛盾中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的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是處於從屬地位,對事物的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

第一,主要矛盾規定和影響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非主要矛盾的解決也制約、影響著主要矛盾的解決。第二,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及其辯證關係。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是指,乙個矛盾的雙方力量是不平衡的,其中處於支配地位、起主導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處於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叫非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質,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的(易出單項選擇題)。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是互相聯絡的,並在一定的條件下相互轉化。

二者轉化後,事物的性質也隨之發生變化。  6.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及意義(重點,常出選擇題)。

  (1)兩點論就是要同時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辯證關係,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重點論就是在看到兩個方面的同時,必須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2)堅持兩點論反對一點論;堅持重點論反對均衡論;堅持兩點論中的重點論;重點論以兩點論為前提;兩點論和重點論是統一的。

(3)這一原理要求我們在反對「左」的或者右的錯誤傾向時,要注意和防止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傾向。

哲學中的對立統一規律怎麼理解馬克思哲學中對立統一規律怎麼理解。舉例小偷和警察的同一性是什麼,鬥爭性又是什麼?

1 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事物運動 變化 發展的根本原因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科學地解釋了事物發展的道路 方向 形式等問題。2 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事物聯絡和發展的根本內容,事物普遍聯絡的實質就是事物之間由多方面的對立統一構成的矛盾體系 事物發展的實質就是新事物揚棄舊事物的過程,它體現著事物內部肯定方面與...

一切事物內部都存在對立統一的關係

比如 矛盾雙方抄 襲 設為甲 乙方 是對立統一的,那麼甲方和乙方必然有區別和聯絡。但是甲方與第三方事物丙也有區別,也有可能聯絡 但不一定雙方就對立和統一。區別聯絡是說不同事物之間的區別聯絡,對立統一是放在乙個矛盾裡面來談的。糾正你乙個觀點 區別和聯絡的關係是普遍存在的,是任何兩個事物都有的 區別和聯...

矛盾對立統一的觀點和矛盾分析法的區別

tvxq5夏明朗 我理解的是,矛盾統一規律是人們對於矛盾的認識,是原理 而矛盾分析法是人們根據這一認識總結出來應該怎麼去做,就是方 比如矛盾具有同一性和鬥爭性,就要求我們要一分為二看問題,求同存異,批判繼承之類的。所以一個是 是什麼 一個是 怎麼做 區別還是很明顯的。但是答題的時候應該都是原理加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