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產證是人的名字,去公證處能公證成是我們兩個人的共同

2021-03-31 12:49:46 字數 1730 閱讀 5724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公證處辦抄理公證房產bai共同所有。

贈與房產公證du

房產贈與,應當zhi

辦理贈與人dao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

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房產共同所有。最好是辦理登記手續。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1316639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請問一下,如果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其中乙個人去公證處能公證給別人嗎?要不要兩個人一起到場?

3樓:

他只能代表自己,完全公證需要所有產權人及產權人配偶到場簽字。

4樓:綺晴

不能,必須兩個人到場才可以把其中乙個名字去掉。就是母子關係也不行,只要有孩子的名字,他就有房子一半的產權,要想去掉名字,只要孩子成年了,必須他本人到場,否則房產產部門是不能辦理的。

5樓:陳金鑫律師

乙個人去公證,不能。需要兩個人一起去辦理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公證的時候要求雙方必須都到場。

7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都要到場去公證處可委託給一人全全代辦

8樓:學不會去認輸

看你們是什麼關係,家屬的話乙個人就可以

9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的話要兩個人一起才行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要兩個人一起才行

11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行啊 ,必須兩個人同時在場,你要明白,是兩個人的名字。或者另乙個人特殊情況去不了,有他的授權應該也可以的。

12樓:

是兩個人一起去公證的,公證屬於我乙個人的有用嗎

有房產證但是讓姑姑拿走了。現在老人去公證處公證這套房子可以嗎

如果罔顧老人的意願把房產證拿走,這個是屬於非法侵占,拒不歸還的可以報警處理。房產證也是可以補辦的,可以先去掛失。但是這個程式非常的長,最少都要半年。公證房產的話,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還有房屋買賣合同。如果沒有的話,是無法去公證的。不可以。必須有房產證老人才能去公證處公證這套房子的。看是什...

如果房產證上寫了人的名字,然後再做個公證說是兩人的共同財產,這個公證具有法律效力嗎

如此公證,沒有效力。必須增加所有權人才有法律效力,是否公證不影響該效力。處理辦法 1 現在的房權人和那個人一起到房產部門辦理增加所有權人的登記手續。2 可以辦理對方贈與一半房產的贈與合同,並進行公證 等辦房產證時,同時帶上這兩個合同進行登記。擴充套件資料 共同財產的認定 夫妻關係續存期間夫妻共同擁有...

房產證為一人名字,能否公證該房產實際產權歸另一人

公證處不會給一套住房做公證屬於另一位不在房產證上的人,這樣的公證協議無效!證明房產所屬是誰的,就看房產證,上面是誰名字,房產的權益就規誰,其權益受法律保護!你們這個情況可以辦理房產贈與手續,父母將房產贈與子女,在辦理贈與協議公證時,可以註明贈與條件,父母可以隨時終止贈與,隨時可以收回住房產權!詳細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