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已經發放的員工獎金還能再算作下月成本嗎

2021-03-27 10:06:54 字數 2084 閱讀 2645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已經做了工資計提,就相當於工資已經計入當月的成本費用,如何還能算作下月成本呢?

如果你只是預發工資,沒有做計提工資,掛了往來款項,這是可以的。

工資有沒有計入成本費用,關鍵看是否做了工資計提,並不在於是否發放或是否計稅繳稅。

所以,你可以看看你上月工資發放之前,是否做了計提分配的憑證吧。如果做了,那是無法再次計入成本費用的。

2樓:王司徒與趙司馬

應付工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不論是否在當月支付,都應通過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發給職工的款項,如醫藥費、福利補助、退休費、創造發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向銀行提取現金準備發放工資時,借記「現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科目。從應付工資中扣還的各種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職工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應由發放工資的單位及時交回財會部門,借記「現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月份終了,應將本月應發的工資進行分配,借記「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實行提成工資制的小型企業,提取的提成工資也在本科目核算。

四、本科目應設定「應付工資明細帳」,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按職工類別、工資總額的組成內容等進行明細核算。

通過如此核算,你就能對企業已發和應發未發的工資一目了然了吧,所以,每個科目都是有他的道理的,不是隨便能省掉的。

請問公司發給員工的獎金計入什麼科目啊

3樓:夜秀殘夜

發放給員工的獎金可以視同工資的做賬方式入賬,1、計提時計入管理費用

-獎金,銷售費用-獎金等。

2、發放時計入應付職工薪酬。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發給員工的獎金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計提時藉: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藉: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物件,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例如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發給員工的獎金計入「應付職工薪酬」;

計提時藉: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藉: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等

1,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物件,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例如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2,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國家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資料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

3,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等應付職工薪酬專案進行明細核算。

6樓:緣海雪夢

工業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商業計提時:

借:營業費用或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7樓:

借:應付工資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8樓:非常參加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貸:應付工資

發放時:

借: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9樓:匿名使用者

應付職工薪酬,下設二級科目,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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