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什麼?

2021-03-23 18:29:48 字數 5713 閱讀 4977

1樓:愛的她丶

是具有效力的規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5種合同無效的情形,其中「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屬於情形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四條規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該條明確了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歸於無效,是指違反「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對於效力性強制規定的區分準則。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違反該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的,為當然的效力性規定。

2.法律、行政法規雖然沒有規定違反其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但違反該規定若使合同繼續有效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這也屬於效力性規定。

3.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違反其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雖然違反該規定,但若使合同繼續有效並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只是損害當事人利益的,這也屬於管理性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強行法規又可以分為強制規定與禁止規定兩種,強制規定指命令當事人應為一定行為之法律規定;禁止規定指命令當事人不得為一定行為之法律規定。禁止規定可以再分為取締規定及效力規定,前者僅係取締違反之行為,對違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為,並不否認其行為私法上的效力,禁止性規定與強制性規定是不一樣的。 強制性規定是法律和行政法規要求人們必須為某種行為,而禁止性規定則是法律和行政法規要求人們不得為某種行為。

而我國現有的強行法律規定中,並沒有嚴格區分強制性規定與禁止性規定,這是在司法實踐中值得引起注意的。

望採納。

3樓:匿名使用者

含有「必須,應當」這些字樣的規定

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什麼?

4樓:愛的她丶

是具有效力的規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5種合同無效的情形,其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屬於情形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四條規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該條明確了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歸於無效,是指違反「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對於效力性強制規定的區分準則。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違反該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的,為當然的效力性規定。

2.法律、行政法規雖然沒有規定違反其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但違反該規定若使合同繼續有效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這也屬於效力性規定。

3.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違反其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雖然違反該規定,但若使合同繼續有效並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只是損害當事人利益的,這也屬於管理性規定。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有哪些

5樓:life囧貓兒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14條確認,這裡所謂的「強制性規定」僅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強制性規定一般以三種情況出現。

1、強制性規定本身直接規定了違法行為的效力。

2、強制性規定本身沒有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但引致或結合其他法律條文,其他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了該違法行為效力。

3、強制性規定本身沒有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也沒有引致到其他具體的法律條文中,更沒有其他法律條文對其效力予以明確規定。

6樓:vip大白

優浩律師事務所提示根據《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這裡主要涉及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問題。那麼對於第5項規定應如何理解,《合同法解釋(二)》第14條規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因此,在適用該項規定時應注意把握兩點:

(1)應注意認定合同無效依據的法律規範的效力層次,其只能是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有強制性規定的,不能以適用該項規定為由否定合同的效力。

(2)該強制性規定應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在對效力性強制性規定進行理解與適用時,應注意準確把握效力性強行性規定以及管理性強行性規定的區分標準。

我們認為,在把握效力性強制性規定與管理性的強制性規範的區分標準時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第一,該強行性規定是否直接表明違反該規定的合同應認定無效;第二,該強行性規定的制定目的是否為禁止民商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第三,雖無前述明確規定,但該強行性規定是否涉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國家利益的保護問題。在具體分析時要採用文**釋、目的解釋和體系解釋的多種合同解釋方法,要注意運用公平原則對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進行衡量以確定強行性法律規範的性質。

如果該強行性規定明確表明違反該規定的民事行為無效的,其當然為效力性強行性規定;如果雖沒有明確表明,但其制定目的即為禁止某種民商事法律行為,否定其效力,而非出於行政管理的需要的,則也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如果其制定的目的兼有行政管理和禁止某種民商事法律行為的目的,但違反該規定將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國家利益的,則仍應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簡言之,效力性強制性規範的目的在於否定民商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如果不否定合同的效力,將損害到社會公共利益。而管理性強制性的目的在於維護行政管理秩序,而非否定民商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其規定,將收到行政處罰。

在司法實務中,我們在進行合同效力判定時,在有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時,一般應直接適用《合同法》第52條第5項的規定認定合同無效,在無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時,如果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涉及社會公共利益保護的,則可以以違反《合同法》第52條第4項的規定認定合同無效。

特別要注意的是:

不能把有「應當」、「必須」「不得」內容的法律行政法規都視為強制性固定,因而認定合同無效。要綜合以下幾個因素判斷:

一是合同法上的強制性規定一般都涉及重大社會利益和公共道德,或者事關國家重要巨集觀調控措施、市場經濟基本秩序、市場經濟主體的基本權利。

二是合同法上的強制性規定一般都涉及對雙方交易行為的禁止,而不是出於行業管理的考慮對行業內一方行為的禁止。

三是合同法上的強制性規定一般都有相應的對雙方的制裁內容(可能不規定在同一法條,甚至同一法律中)。四是對於一些審判實踐中遇到的主要違反強制性規定的交易行為,最高人民法院一般都已通過司法解釋和判例以確定。在適用強制性規定認定合同效力時,要注意只有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本身違反強制性規定的,才認定合同無效,當事人以違反強制性規定的行為履行合同的,不能認定合同無效。

同時,對於權利義務或合同標的可分的合同,只有違反強制性規定的條款無效。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有哪些?

7樓:李殷強

要包括內容上違法,也包括形式上違法。還有違法強行性規定,合同效力才無效等等。

行政法規具體含義如下:

與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關的乙個概念,是國家禁止性規定。我國2023年《經濟合同法》第7條的規定是,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計畫的合同無效,即涉及到國家禁止性規定的認定問題。所謂國家禁止性規定,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規上的禁止性規定,也包括國家政策上的禁止性規定。

國家的禁止性規定,既為保障國家利益不受侵犯和損害,也同時包括組織、公民利益不受侵犯,因而與國家、公民利益息息相關。但是,對國家的禁止性規定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可以直接適用《合同法》的該條規定確認合同無效。

而對於違反其他國家禁止性規定,但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的,可以適用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確認合同的效力。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應確認為無效合同,這一規定本身並不含有具體禁止性的內容,其實際意義僅在於為不具有效力評價作用的民事強行法和傳統上的公法規範補充了效力評價功能,使這兩類法律規範在原有控制功能以外兼具有了評價內容違法的法律行為的作用。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導致合同無效的認定標準.

什麼是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8樓:匯法網

強制性規定一般以三種情況出現。第一種情況:強制性規定本身直接規定了違法行為的效力。

第二種情況:強制性規定本身沒有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但引致或結合其他法律條文,其他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了該違法行為效力。

第三種情況:強制性規定本身沒有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也沒有引致到其他具體的法律條文中,更沒有其他法律條文對其效力予以明確規定。

9樓:奇愛景說春

你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導致合同無效,我們應該怎樣去認定?要包括內容上違法,也包括形式上違法。

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合同無效,是否包括違反部門規章強制性規定?

10樓:南霸天

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應做如下理解,一要違反法律、行政法規;

二、要是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並且是效力強制性規定,這是司法解釋的明確規定;

三,其它的規範性檔案不影響合同效力;

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包括,行政法規跟規章是兩個概念。

12樓:賈云衛

行政處罰有乙個原則叫一事不再罰,對於一次違法行為,只能處罰一次,存在繼續狀態違法的,考慮該狀態繼續的主客觀因素,如果是客觀不能停止違法,那麼對該繼續違法狀態就不能進行處罰;如果說是能改正而主觀上為了經濟利益或者其了原因,那麼就可以再次進行處罰,

如何理解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3樓:life囧貓兒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14條確認,這裡所謂的「強制性規定」僅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強制性規定一般以三種情況出現。

1、強制性規定本身直接規定了違法行為的效力。

2、強制性規定本身沒有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但引致或結合其他法律條文,其他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了該違法行為效力。

3、強制性規定本身沒有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也沒有引致到其他具體的法律條文中,更沒有其他法律條文對其效力予以明確規定。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有哪些

合同法 第52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 一方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 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 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裡主要涉及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問題。那麼對於第5項規定應如何理解,...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導致合同無效的理解

法律對行為的規定主要有兩 個方面,一是權利,二是義務。不過法律權利的規定不是太明文化的,一般認為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就是權利,是行為人可以作為的或不作為的。而義務方面,則是法律明文規定不能去做的,你去做了,那就是違反了它的強制性規定。就是勞動法中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付三倍工資,這是乙個強制性的規定。如果...

簡述行政法律規範與行政法的關係,行政法規 行政法 行政法律規範的區別

行政法律規範 是指由各種國家機關所制定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有關行政管理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所謂行政法 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 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係,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由規範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