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違反行政法規,可否解除勞動合同

2022-09-02 19:21:34 字數 982 閱讀 3391

1樓: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14種情形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0、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需要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需要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您所說的情況不屬於用人單位按第7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節,但如果貴單位的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了相關的內容,用人單位是有權依據第3條解除勞動合同的。

2樓:匿名使用者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才行,違反行政法規法律上沒規定

公司違反勞動法,勞動者是否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 1,公司違反勞動法,勞動者是否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有哪些

合同法 第52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 一方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 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 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裡主要涉及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問題。那麼對於第5項規定應如何理解,...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導致合同無效的理解

法律對行為的規定主要有兩 個方面,一是權利,二是義務。不過法律權利的規定不是太明文化的,一般認為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就是權利,是行為人可以作為的或不作為的。而義務方面,則是法律明文規定不能去做的,你去做了,那就是違反了它的強制性規定。就是勞動法中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付三倍工資,這是乙個強制性的規定。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