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鑑定低了,我能重新要求鑑定嗎

2021-03-07 03:20:52 字數 3823 閱讀 8334

1樓:小豬發財

傷殘鑑定低了,我可以重新要求鑑定的,鑑定低了,不符合鑑定的標準,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部門,對於你的鑑定給予重新的鑑定

2樓:炫瘋奇

傷殘鑑定低了,我能重新要求鑑定嗎,這個應該在要用證據支援,不然應該是不能在更改已經鑑定完的結果的,所以傷殘鑑定低了,應該是不可以重新要求鑑定的,不能

3樓:超超超人雪

傷殘鑑定低了,我能重新要求鑑定嗎?我覺得這個當然是可以的,如果給你鑑定有錯誤,我覺得你可以申請或者是直接重新鑑定乙份。

4樓:荷塵

原則上是可以的

但能不能申請成功是個問題

而且鑑定費用需要自己掏腰包

申請重新鑑定能不能

達到預期也不能確定

5樓:熱心網友

如果你的傷殘鑑定低了,你是可以重新鑑定的,您只要到相關部門去申請,然後重新鑑定就可以啊,只要你的上單級別達到那個度,是可以鑑定出來,是可以重新鑑定

6樓:愛到骨髓喜歡你

傷殘鑑定低了,你可以重新要求鑑定,但是你需要提供某些對於鑑定有力的證據,並且拿出證據重新鑑定。

7樓:越磨越光芒

一般的傷殘鑑定機構都不會鑑定低了,

你如果覺得鑑定的不合理,你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8樓:沒_我如何

如果你覺得傷殘鑑定明顯低了不合理的話,那麼你是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進行傷殘鑑定,因為國家是有糾錯機制的,你覺得不合理,那麼你是可以要求從新鑑定的。

9樓:薔薇朵朵

傷殘鑑定低了,你是可以重新要求鑑定的,但是你必須去那些傷殘的鑑定部門去重新的做一系列的手續。

10樓:海闊天空有條魚

如果傷殘鑑定你認為低了,你可以重新要求鑑定,在你有確實證據的條件下,如果他不給你鑑定,你可以通過法律程式向法院起訴告傷殘鑑定中心,可以通過法院的,判定結果,給你重新進行傷殘鑑定,大致只有這一條方法法

11樓:無雨

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12樓:西薩達摩亞

如果認為傷殘鑑定低了,可以申請行政復議,重新鑑定。

13樓:韋永祥兒

您好,傷殘鑑定第一次,你認為有理由有證據不合理,可以申請最高一級的勞動仲裁鑑定中心,謝謝

14樓:匿名使用者

傷殘鑑定低了,是可以重新要求鑑定的,如果覺得不符合自己的傷殘情況,找乙個正規的鑑定機構,重新鑑定

15樓:

如果是工傷傷殘鑑定,可以在收到鑑定結果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上一級即省級鑑定機構申請重新鑑定。

如果是交通或醫療事故,被打受傷等民事賠償的傷殘鑑定,也是可以要求重新鑑定的,但是根據情況不同,提出申請的時間限制以及法院或者公安機關是否會同意重新鑑定都有所不同,要注意。aqui te amo。

16樓:果園

人身損害賠償的傷殘等級鑑定,應當以出院後第一次傷殘等級鑑定為準但如果相對方提出異議,則可以共同選擇鑑定機構以共同選擇的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為準。

17樓:阡陌上花開

如果對於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結論有不同意見,法律賦予公民申請重新鑑定的權利,這是完全合理的要求。重新鑑定最好是由法院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具體的時間根據各個機構而有所不同。

您可以去交警隊(交通事故致殘)或者勞動保障部門(工傷致殘)去諮詢一下。

18樓:匿名使用者

上層鑑定低了能重新有些鑑定當然可以了,只要你要是覺得你的確是低了,那麼你可完全可以重新鑑定,因為上傳是有嚴格醫學標準鑑定的,這樣你就可以鑑定好了,具體是你是幾級幾級能完全由醫院來確定和保險公司來確定,而不是你想要多少就是多少,所以說這個可以重新鑑定。

19樓:細水長流蔭遠堂

可以重新鑑定.有需要。

至於傷殘等級不經過鑑定一般是很難確定的,具體金額也根據所在地不同和個人收入不同賠償不同的。賠償金由,傷殘補助金、誤工費、醫療費、醫療期間生活補助、交通費。誤工費(臨時工沒有固定收入**)按當地社平均工資算,傷殘津貼:

本人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級90%二級85%、**80%、四級75%傷殘五級70%、六級60%,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1至10級本人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20個月、四級18個月、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5至10級上年度月社平工資為基數: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十級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5至10級上年度月社平工資為基數: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

你可以根據你所在地的社平工資自己算一下。

1.作為傷殘評定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證據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

2.通過訴訟手段,使法院不予採納。一是當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對鑑定人進行質詢;二是聘請專業人士對傷殘評定結論進行質證

2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

這個只要你符合一定的要求,你是可以要求重新鑑定的

但是正常的來說,這樣的機構一般的鑑定差不到**去?很有可能你申請重新鑑定了,結果還是一樣,所以你要有這個準備

2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對方做了傷殘鑑定,我方要求重新申請鑑定,法院為什麼不支援

22樓:誠心為您諮詢

一方做了傷殘鑑定,另一方要求重新申請鑑定,必須提供原鑑定確實存在問題。否則的話,法院是不會支援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23樓:了小蝸

一般鑑定也是按照規定或者法院指定的鑑定機構鑑定的,不是隨便鑑定的。再者說,你要求重新鑑定有什麼證據證明對方鑑定沒有公信力嗎?鑑定需要時間和金錢,所以不是你要求鑑定法院就答應的,案子還是要結的,不然也耽誤時間。

對方要求重新傷殘鑑定,去法院協商確定鑑定機構時,我的律師需要到場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第一次是由法院委託的鑑定,對方有異議的話,對方可以向法院申請鑑定人出庭接受質證。如果第一次是由你方委託的做的鑑定,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委託第三方重新鑑定,鑑定費由主張一方墊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對傷殘鑑定結果不滿意,可以重新申請鑑定嗎

1 對傷殘鑑定結果不滿意,可以申請重新鑑定的。2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必...

能提供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嗎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沒有鑑定資格,工傷有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六條和人社部 衛計委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五條 第十一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無權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初次鑑定由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再次鑑定由所在省 直轄市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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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堯 尾椎骨折半月板縫合手術神經損傷評幾級 如果是粉碎性骨折是可以評上傷殘的。 尾椎骨折,也屬於神經損傷,看傷的程度在評級。 典甜 尾椎骨折醫生說不能做手術能弄評傷殘嗎? 記錄c生活 你好,我遇到跟你類似的情況,不知道你後來處理好了沒有,結果怎麼樣? 牛紅活寶 沒有讓我去傷殘鑑定 只給我工傷認定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