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的效力是什麼不動產登記到底是什麼意思?

2021-03-05 09:22:09 字數 3531 閱讀 7831

1樓:華律網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係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登記機構在進行不動產登記時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必要材料。第二詢問申請人有關登記事項。第三如實、及時進行登記。

第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不動產統一登記後,土地和房屋的登記將統一,不動產登記證書,即記載房屋的產權資訊,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權資訊。如房屋的建築面積、土地的分攤使用面積等。

2樓:匿名使用者

過戶登記,主要是對抗效力,對第三人的對抗效力同時也用來公示其是屬於你的財產

能防止一房多賣

重要是保證你的戶主身份,應當要及時辦理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不動產物權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及時辦理登記;未經登記,不行處分其物權。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不動產登記到底是什麼意思?

4樓:華律網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係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登記機構在進行不動產登記時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必要材料。第二詢問申請人有關登記事項。第三如實、及時進行登記。

第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不動產統一登記後,土地和房屋的登記將統一,不動產登記證書,即記載房屋的產權資訊,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權資訊。如房屋的建築面積、土地的分攤使用面積等。

5樓:成都沈輝律師

不動產登記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他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按照國家法律記載、記錄下來。這是對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的記載和見證。

不動產登記的性質,是指不動產登記行為的法律屬性。關於不動產登記的性質,大致有三種學說:(1)公法行為說。

(2)證明行為說。(3)私法行為說。我們認為,不動產登記並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其本質應為產生私法效果的事實行為。

不動產物權包括: (1)所有權;(2)地上權;(3)永佃權;(4)地役權;(5)先取特權;(6)質權;(7)抵押權;(8)租賃權;(9)採石權。

根據2023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房產屬於不動產需要登記

6樓:匿名使用者

和村委買的土地 自建廠房 要登記嗎?

7樓:兔子愛吃小羅不

根據《不動產登

記暫行條例》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通俗一點解釋就是,登記主體為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內容是不動產的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登記的事項須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

這裡補充一下不動產的概念啊,不動產和動產是相對而言的,都屬於「物」的範疇,主要的區別是能否人為的移動,如果能夠移動的稱為動產,不能移動的稱為不動產。這裡指的不動產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等定著物。(跟大家密切相關的土地房屋林權等等都是不動產)

還有就是不動產權登記型別有 :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登出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就是你的不動產從首次確定權屬到之後的一系列變更轉移等等都需要進行登記)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房產做不動產登記是什麼意思,有什麼作用?登記了還可以買賣嗎?

8樓:我是乙個麻瓜啊

房屋做不動產登記是房屋所有權公示手段。房屋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如果你買房子沒有進行過戶等不動產的產權登記,房屋的所有權並不屬於你。

9樓:吧友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作為物權公示手段,不動產登記本質上為產生司法效果的事實行為而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

1、實行統一登記,將更好地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從長遠看,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後,將提高**部門辦事效率,企業和群眾不用再分別跑幾個部門進行登記,減輕當事人的負擔。

2、市國土部門負責土地登記管理,住建部門負責房屋登記管理,園林綠化部門負責林權登記管理,農業部門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各部門目前仍按原職責和程式發放各類舊版權屬證書,待條件成熟後頒發新版權屬證書。就是說,原來在哪辦現在還在哪辦。

3、不過,新證書的內頁中,登記的內容更詳細,包括: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型別、權利性質、用途、面積、使用期限等,內有多項防偽標記,並且標註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監製」字樣。

不動產統一登記後,土地和房屋的登記將統一,不動產登記證書,即記載房屋的產權資訊,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權資訊。比如房屋的建築面積、土地的分攤使用面積等。而目前的房產證中,基本沒有記載土地的相關資訊。

10樓:王之敏

你好:1 房產做不動產登記到房管局就房產有關的事宜作登記。作用是體現公示,公信效力;確定房產的權利人。

2 當然可以。

什麼是不動產?為什麼要不動產登記?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

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版權、採礦權等土地定權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不動產登記,是指由國家設立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當事人的申請、有關機關的囑託或依據法律賦予的職權,將不動產的自然狀況、權利狀況及其他依法應當登記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並加以公示的活動。

首先,有了不動產登記制度,且不動產上的權利被真實準確地載入登記簿後,任何希望進入或正在進行不動產交易的當事人,均可通過查詢不動產登記簿來全面、準確地了解不動產上的物權歸屬和內容,從而快速識破各種欺詐行為,防止上當受騙,維護交易安全。

其次,不動產存在持續性與稀缺性的特點,因此不動產上除存在所有權外,還會存在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再次,國家設立不動產登記機構,頒布嚴格的不動產登記法或不動產登記條例,從而使不動產的自然狀況和權利狀況等事項被真實、準確地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

為什麼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意義

您好,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最重要的乙個事兒就是要建立完善的財產權制度。不動產是人們擁有的最普遍 最重要的財產形式。在我們國家,像農村居民家家戶戶都有一塊承包地,都有一塊宅基地,許多家庭還擁有自留山 自留地 林地 草地 四荒地,這是在農村。在城市,我們國家住房的自有率是世界上最高的,家家戶戶...

請問不動產登記有哪些益處,不動產登記的好處和壞處有哪些

1 保護不動產bai權利人 du的物權。物權取得 變動需zhi要通過一定dao方式向版外界加以展示。通過登記在權不動產權證中記載物權的歸屬和狀況,就可以清晰準確地展現出不動產物權的歸屬和內容,保護權利人依法取得的物權 2 維護交易安全。不動產登記後,不動產上的物權歸屬和內容在不動產權證上準確地展現。...

不動產登記涉及的部門有哪些,不動產登記中心屬於哪個部門

繼 明確由copy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 房屋 草原 林地 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後,國土資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該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至此,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組建完畢。2014年5月7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 關於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的通知 在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