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禁止上班期間攜帶手機是否違反勞動法

2021-03-03 22:10:49 字數 5346 閱讀 9510

1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是勞動法的範疇,勞動法沒有這方面規定,這是用人單位自己的規章制度。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也沒有給公司這種權力,公司不是監獄,沒有限制公民通訊自由的權利!對這種公司可到當地勞動監管部門投訴或網上求助!

上班期間不允許員工使用手機是否合法?

3樓:匿名使用者

此無所謂合法與不合法,只有合規不否

1.從正面的角度講,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及各種**出台的規章條理中都不可能有規定上班時間不能發簡訊,那麼這樣說,法律沒有禁止的就算合法.

2.公司各規章制度裡是否有關於上班時間禁止使用手機的相關規定,如果有,那麼不讓你用就真的不能用,用了就違規了,因為當初簽定勞動合同時你已經了解了公司規程,即預設了該條款.

3.公司禁止上班使用手機可能是出於多方面的考慮:a.資訊保安,怕公司機密洩露;b.手機在工廠是禁止使用的,電波可能引發**.

4.還有就是可能老闆有這方面嗜好,私人老闆的話,那很正常,老闆的個人愛好常常強制灌輸到公司其他員工的行為.就打個比方,你們老闆喜歡吃魚,那麼我估計你們出去聚餐的話估計十有**都會吃魚,就這個道理.

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到公司上班,就要遵守公司的規定,你已經來上班的,就說明你同意公司的規定。合法。

公司不准職工帶手機合法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的。

如果所服務的公司性質屬於特殊行業,如加油站,機場,或危險

作業行業,則從員工作業時安全角度出發,公司實施上班期間禁止攜帶手機屬於合理禁令。但公司負有安全、妥善保管員工手機的責任,如在保管期間員工手機丟失,則由公司承擔保管不善的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根據單位內合法的規章制度確定(單位合法的規章制度應該是事先全公司公示,而非事後告知,且必須符合法律法規)。扣除經濟處分後,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同時經濟處分的金額不能超過當月工資的20%。

擴充套件資料

特殊行業中,售票人員就不可帶手機,並且是合法的,例如對售票人員規定了「七個不准」,即不准把個人的錢包、手機帶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不准利用當班時間私自扣留車票,不准超範圍和規定**車票,不准替他人代買車票。

不准不核對證件為他人訂購車票,不准利用工作的便利替他人**訂票和取票,不准違反程式辦理退票的手續。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調離售票崗位。

如果從事的並非的特殊行業,則可以看一下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員工手冊,有無關於禁止帶手機的條款。並且該項制度是否得到公示以及員工的簽名確認。如果沒有,企業不允許員工帶手機或者對於帶手機的員工做出一些處罰,是有違法律規定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6樓:**座九夏失溫

這個無所謂合法與不合法,只有合不合規。

從正面的角度講,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及各種**出台的規章條理中都不可能有規定上班時間不能發簡訊,那麼這樣說,法律沒有禁止的就算合法。

公司各規章制度裡是否有關於上班時間禁止使用手機的相關規定,如果有,那麼不讓用就真的不能用,用了就違規了,,因為當初簽定勞動合同時已經了解了公司規程,即預設了該條款。

公司禁止上班使用手機可能是出於多方面的考慮:(1)資訊保安,怕公司機密洩露;(2)手機在工廠是禁止使用的,電波可能引發**。

還有就是可能老闆有這方面嗜好,私人老闆的話,那很正常,老闆的個人愛好常常強制灌輸到公司其他員工的行為.。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離職,不要在這裡上班。

8樓: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違法但也不合理。

上班禁止員工帶手機是不是有違法律

9樓:小瓶屬

此需根據你所服務的公司的性質,分情況對待之:

1、如果你所服務的公司性質屬於特殊行業,如加油站,機場,或屬危險作業行業,則從員工作業時安全角度出發,公司實施上班期間禁止攜帶手機屬於合理禁令。但公司負有安全、妥善保管員工手機的責任,如在保管期間員工手機滅失,則由公司承擔保管不善的賠償責任;

2、如果你從事的並非1中所列的特殊行業,則建議你可以看一下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員工手冊,有無關於禁止帶手機的條款。並且該項制度是否得到公示以及員工的簽名確認。

如果沒有,企業不允許員工帶手機或者對於帶手機的員工做出一些處罰,是有違法律規定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擴充套件資料: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是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10、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1、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2、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3、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違法,是合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如果企業沒有非法查封,凍結,查封,這就不代表觸犯了國民法,也就不代表違法。

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中有關於上班時間不允許使用手機的規定條款,那麼在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就代表著自己已經預設了該條條款,那麼上班不允許使用手機也是合理的。

擴充套件資料: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是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10、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1、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2、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3、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1樓:十月花非花

1、首先這個是合法行為,如果你所服務的公司性質屬於特殊行業,如加油站,機場,或屬危險作業行業,則從員工作業時安全角度出發,公司實施上班期間禁止攜帶手機屬於合理禁令。但公司負有安全、妥善保管員工手機的責任,如在保管期間員工手機滅失,則由公司承擔保管不善的賠償責任。

2、如果你從事的並非1中所列的特殊行業,則建議你可以看一下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員工手冊,有無關於禁止帶手機的條款。並且該項制度是否得到公示以及員工的簽名確認。如果沒有,企業不允許員工帶手機或者對於帶手機的員工做出一些處罰,是有違法律規定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老闆不讓員工把手機帶到工作崗位這種規定合法嗎?

12樓:青春健康達人

1、首先這個是合法行為,如果你所服務的公司性質屬於特殊行業,如加油站,機場,或屬危險作業行業,則從員工作業時安全角度出發,公司實施上班期間禁止攜帶手機屬於合理禁令。但公司負有安全、妥善保管員工手機的責任,如在保管期間員工手機滅失,則由公司承擔保管不善的賠償責任。

2、如果你從事的並非1中所列的特殊行業,則建議你可以看一下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員工手冊,有無關於禁止帶手機的條款。並且該項制度是否得到公示以及員工的簽名確認。如果沒有,企業不允許員工帶手機或者對於帶手機的員工做出一些處罰,是有違法律規定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3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 不幹就滾蛋

誰規定員工不准帶手機上班?

14樓:shelly丶清風

你好,你的問題已收悉。現律師回答如下: 律師認為,該問題需根據你所服務的公司的性質,分情況對待之。

1、如果你所服務的公司性質屬於特殊行業,如加油站,機場,或屬危險作業行業,則從員工作業時安全角度出發,公司實施上班期間禁止攜帶手機屬於合理禁令。但公司負有安全、妥善保管員工手機的責任,如在保管期間員工手機滅失,則由公司承擔保管不善的賠償責任。 2、如果你從事的並非1中所列的特殊行業,則建議你可以看一下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員工手冊,有無關於禁止帶手機的條款。

並且該項制度是否得到公示以及員工的簽名確認。如果沒有,企業不允許員工帶手機或者對於帶手機的員工做出一些處罰,是有違法律規定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5樓:

可以帶手機,但是上班時間能不能使用和讓不讓帶手機是兩個概念。如果是不准帶手機,你可以投訴勞動監察大隊。 希望能幫助到您,望採納。

16樓:傑克競選**

特殊行業禁止員工帶手機上崗,是有法律依據的。

一般行業禁止員工帶手機上崗,是企業的內部規定,建議遵守。如果你覺得受委屈,可以選擇離職,沒人強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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