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馬寧學長
我覺得和女子戀愛的男子是個精打細算的人,連戀愛成本都要計算,果然是越有錢的人越在乎錢啊!
2樓:煙火裡的星星
我覺得,賓士車是大額財產,被判歸我覺得沒有問題。但是如果平時的交往開銷、禮物分圓戚手之後索要歸還,這種男人我接受不了,我覺得分橘談陵得好,侍凱結婚了之後還不知要怎麼摳門。
3樓:共鳴地帶
如果是大額的物品捐贈,我覺則襲得有必要還給對方,因為畢竟人家也付出了很多的心血,才買到這樣的物品,但如果是小來小去的,請吃頓飯或者送個幾百元的小禮物,就不用再惦記著歸局盯亂還桐檔了,因為如果遇到了那麼小氣的人,跟你提出分手,我覺得這對你而言是一件幸福的事。
4樓:歧山蘭
我認為作為乙個喊碰女孩子,不能太信任對方,尤其是接受對方高額的禮臘滲緩物,其實對於對方是不公平的,而且你輪模也不知道他的目的,所以戀愛時候儘量理性。
5樓:惠華小知識
我認為這很正常。因為談戀愛也要保持正常的獨立,所以出現這種事情,自己要有心理準備。
戀愛時獲贈賓士分手被判歸還,這件事你如何看待?
6樓:喜歡與人分享
在戀愛的時候獲得了對方送的賓士車,但是在分手之後,對方卻要求我們歸還這個賓士車,這渣困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因為這並不屬於我們的財產。而且如果賓士車上面寫的是對方的名字,那麼,對方可能也說只是藉著我們開一開。
賓士車也是屬於豪車,所以說對方有這樣的做法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而我們也沒有辦法去回應這件事情。當對方在談戀愛的時候,送我們一輛賓士車,肯定是覺得我們是值得他們喜歡的,而且這樣的人可能也是富二代。那麼在分手之後,他們可能就會覺得這個賓士車不屬於我們了,所以說就會選擇跟我們進行分手,然後把這個賓士車給要回去。
如果說我們不進行歸還的話,對方就會通過法律的途徑,而在法律上面,也是覺得這並不屬於贈予,所以說對方也是要回去的權利,那麼我們也無法說什麼。
我們要知道,這是屬於對方的財產,如果說我們不進行歸還的話,對方也是可以選擇去法院告我們,那麼法院也是會判我們去歸還這個車子的。因為的車子上面寫的是我們的名字的,而且對方已經如森念明確的說出了,這是贈予給我們,那麼我們就可以選擇去把這個車給收入自己的囊中。
建議大家在談戀愛或者是在結婚的時候最好不要去收這樣的東西,因為這些東西的上面根本就沒有寫我們的名字,所以說在離婚了或者是分手了之後,對方也是可以要求把這個車子給要回去的。那麼在這裡,我們也無法再去說什麼了。而且像對方在戀愛期間給我們轉的一些錢,如果說轉的錢春兆不是像1314或者是520這樣有特殊意義的數字,也是屬於借給我們的。
7樓:小美美學姐
這件裂唯事配舉情我覺得還是培源碧應該聽從法律的安排,因為當時兩個人是戀愛的狀態,所以還是歸對方的個人財產,就需要歸還對方。
8樓:自己滴定
這件事情是正常的,畢竟戀愛好磨隱的時候贈送你賓士也是抱著和你在一起的目的,所以才送給你的,而不是說無友廳條件的遊模,所以分手的時候歸還也是必須的。
9樓:巨集盛星辰
我覺得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這是因為兩個人並沒有婚姻的關係,衫賣兩個人的這段感情並沒有結果,所以在分手的時候也應該歸還對方改塌巧贈送的貴核鍵重禮物。
10樓:happy薛醜醜
我覺得這個男人的行為是非常不好的,只能說佔完便宜就跑了,想要分手又把東西要回來了。
11樓:晶晶子蛋蛋獸
我認為在談戀愛的時候,不管是男生還是女士,都不要接受對方太貴重的禮物,這樣一點都不好。
女子戀愛時獲贈賓士分手為何會被被判歸還?
12樓:娛樂遊戲小百科
法院判決獲贈賓士的孟女士歸還車輛主要基於兩點:乙個是孟女士跟嚴先生簽了分手協議,還寫了便條同意將賓士車返還嚴先生;第二個是大額贈與往往以結婚為目的,發生糾紛的時候被贈方需要返還。
2020年5月23日,南京溧水區法院判決了一起情侶分手後的糾紛案件,法院判決女方返還男方在戀愛期間贈送的車輛。
據報道,南京的嚴先生和孟女士原本是戀人關係,戀愛期間,嚴先生向孟女士贈送了一輛價值30萬元的賓士車。然而,兩人的戀情並沒有最後,而是以分手結束。於是,兩人上演了奪車的一幕,最終,法院判決孟女士將車輛歸還嚴先生。
13樓:鑑定人說
女士跟先生簽了分手協議,還寫了便條同意將賓士車返還先生;
大額贈與且以結婚為目的,未結婚分手,發生糾紛被贈方需返還。
女子戀愛時獲贈賓士分手被判歸還,女性怎樣才能在戀愛中保護自己的利益?
14樓:網友
難道獲贈的賓士不該還嗎?像這種數額比較大的禮物,三觀稍微正一點的女生在分手的時候,都會主動還吧。在戀愛中,不要貪圖對方的錢財,自己獨立自強才能保護自己。
15樓:箜
正常女孩子分手都會主動歸還,當然送給對方的物品,對方也該主動送回。會送貴重物品肯定是奔結婚去的,結果沒成何必留著,就該物歸原主。
16樓:妙筆生花的芊芊
首先要找乙個成熟可靠的人談戀愛,其次不要和對方有金錢上的往來。
17樓:nb小熊
騙取男人的財產居然光明正大的變成「保護自己的利益」了
女子應聘人事被要求寫戀愛經歷,企業的要求是否合理?
一 應該企業就要了解企業給予的印象世界,要求合理不合理就是個人態度給予的存在感。一般應聘都有規定的應聘條件,都是符合企業要求而存在的條件,有了另外的要求就是額外存在的現實問題了,認為合理就是不介意小問題,認為不合理就是介意個人私隱世界。找工作也是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有工作要求也是理所當然的存在感,卻...
戀愛四年被分手,女子賭氣跟剛相親的人結婚,婚後她慶幸不已,你怎麼看?
她也許真的很幸福,我也是特別支援她,她真的還是不錯的乙個人,這個女子她也知道自己想要什麼。這種幸福畢竟屬於小概率事件,婚姻不是兒戲,還是要以感情為基礎的結婚,不然會以悲劇收場。我為這個女子感到幸運,但是我想勸告她,以後做任何的事情都要三思而後行,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會如這般事情一樣可以讓你做後歡喜。相...
女子跳河被救時毆打施救男子,這樣的人該救嗎?
我覺得這樣的人不該救,自己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別人救了之後還對別人進行人身傷害,我覺得這種行為非常不好。這樣的人不該救。因為這樣的人一點感恩之心都沒有,不但沒有感恩之心,還恩將仇報,人家明明是好心才救她,但是她卻毆打人家,說不定施救人員還會被她拖累致死。我認為還是應該救的,因為不管這個女子因為什麼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