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楚清歌無悔
在現實生活中,對於受傷我們都知道是要分他人造成還是自己造成等等,同時工地受傷的情況非常常見。那麼工地受傷老闆不付醫藥費怎麼辦?
一、工地受傷老闆不付醫藥費怎麼辦。
如果沒買工世改祥傷保險的話,不按工傷的賠償標準來計算,而是按人損的標準,根據法律規定,因工受傷,應當由僱主也就是包工頭承擔法律責任,另外可以同時要求大包和總包及發包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專案包括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如果您傷勢嚴重還可以評定傷殘,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如果協商不成的建議委託律師與對方談判或提起訴訟,二、在工地上受傷老闆不管怎麼辦。
第一,如果有勞動合同,可以直接拿勞動合同,找幾個受傷時在場的工友為你作證,證明是在工地受傷的。
第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也有辦法,應該是建築類施工專案的,你可以直接找施工公司,一般這類公司比較大好賠錢,這種情況下要找人證明你確實是在工地工作,也是在工地受傷的,確立了勞動關係,再進行傷殘鑑定就可以要求賠償了。
第三,國家法律對建築業有特殊規定的,如果聘請他的人沒有建築施工資質,法律就確認他和負責施工的有資質的公司形成勞動關係也就是有大公司賠償。
三、你好在工地受傷了老闆不管可以報警嗎。
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及申請人:
殲棗《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搜搏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案情複雜或對此有疑問的,建議你電詢律師以便詳細分析,必要時委託律師介入維權以避免損失。
2樓:網的風
1、老闆不付錢,你們可以找他掛靠的公司。
2、根據相關規定,你老派啟公的傷屬於工傷,應當由老闆掛靠的公司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3、如果掛靠公司在30天內不申請工傷認模羨笑定,你老旦含公個人應當及時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1年。
3樓:3醉臥美人膝
先蒐集證據證明工人和老闆是僱傭關係。接下來花錢請個律師吧,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辦,自己容易搞砸。
工人在工地受傷老闆不給醫藥費怎麼辦
4樓:律漸
法律分析:工傷老闆不出醫藥費可以向向勞動部門投訴申請進行強制工傷賠償。如果職工在工作過程中遭受事故傷害,必須馬上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如果情況緊急要先到附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同時,立刻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如果工傷職工不認同勞動保障部門的結論,還可以在收到工傷認定書兩個月內申請行政複議;如果對複議決定不服的,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5樓:史光宇
法律分析: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同時,及時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被認定為工傷後,應拿著工傷認定書到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鑑定。拿到工傷認定書和傷殘等級鑑定書之後,就可以到用人單位或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如果所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鎮簡。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喊旅盯。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鄭和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地上出了工傷,老闆不拿錢醫怎麼辦
6樓:張梅
首先要搞清楚,你是與僱主之間的僱傭關係,還是由用人單位給你發工資,你是勞動者;如果是前者本案應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僱主老闆賠償你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毀薯餘等;如果是後者就工傷程式辦理,先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你與手孫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再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後再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鑑定,之後再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賠償,當然對仲裁裁決不服,你有權向法院起訴。不管按人身損纖滾害還是按工傷,賠償金額都是很高的,建議你委託律師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我幫老闆代付工人工資,老闆現在不認帳我該怎麼辦?
你幫老闆代付工人工資。老闆現在不認帳了。你要拿出充足的證據來。否則老闆是不會認帳的。這樣的事以後就別幹了。老闆的事情老闆自己會處理好。你為什麼要替她代付工人工資呢。再說金錢這方面的事是很難說清楚的。你好,如果幫老闆代付了工資,老闆不承認,如果有發工資的賬,可以到法院那邊去必須的有證據的。你這樣做的風...
工人工地受傷工資賠償標準
因工受傷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是,在建設領域,轉包 違法分包普遍存在,轉承包人 違法分承包人很多都是自然人,他們不是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通常被叫作包工頭。因此,雇員與包工頭之間形成的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僱傭關係。那麼受僱於包工頭的雇員因工受傷,都能向誰主張什麼賠償呢?根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工人沒上工地受為工傷嗎,工人不在工地受傷算工傷嗎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