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贊贊團隊
工傷鑑定時間怎麼確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該埋卜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乙個月內申請工傷鑑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握埋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的規定。而申請做工傷認定,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單位在事發後30天內,受傷者或家屬在事發後1年內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在傷情相對穩定時,申請做勞動能力鑑定(即傷殘鑑定),然後根據認定和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因工負傷待遇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條件,即未經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勞動仲裁的時效為發生爭議後的60天內,你的兄弟可以在事發後的60天內,向單位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單位為其做工傷認定及傷殘鑑定;也可以在拿到勞動保障局的工傷認定書後的60天內,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按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工傷死亡認定需要多長時間。
1、符合申請條件的,行政部門予以受理。對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內補齊。
不能提供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初次診斷、工傷職工與單位存在證明和認定工傷必彎皮穗需的證明材料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材料齊全、證據可靠的,應在30日內做出是否工傷的決定。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經辦機構。
4、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認定通知有疑義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樓:詩聖木椅
1.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吵喚理辦法》對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並沒有明確的時間上的規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工傷職工需要毀賣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4.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升餘凱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會存在差異,建議在辦理前撥打12333先諮詢一下。
3樓:順當又明慧丶瑰寶
不叫工傷鑑定,是叫勞動能力鑑定,沒有具體的時間,你看一下下面就知道了。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胡高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冊簡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州做褲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
4樓:廖培俊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茄蘆判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法律分析: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
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1、工傷認定和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的前提條件,已經工傷認定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顫改。
2、未經工傷認定的,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超過一年,或者雖然超過一年,但存在法定時效中止情形,扣除之後不滿1年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申報譁態勞動能力鑑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和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在**上貼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單位負責的,在**上加蓋單位公章;個人申請應提供聯絡人的姓名、詳細位址、姓名和**,並當場通知聯絡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3)攜帶被鑑定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資料,其中住院需提供原始病歷(原始病歷應隨患者身份證在醫院病案室影印,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
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鑑定時間是什麼時候
5樓:胡文學
工傷職工經**傷情相對穩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慎巧迅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設區的市級勞動寬喚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寬此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鑑定什麼時候鑑定
6樓:趙丹
工傷鑑定 在事故發生後的一年之內做都合適。法律規定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 職業病 之日起30日內,跡巧所在單位應當向向統籌地區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用人單位老掘未申請的,勞動者及其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姿含鍵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工傷鑑定一般什麼時候鑑定
7樓:鄭萌
一、工傷出院多久去做工傷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攜敬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1)工傷鑑定的條件是:**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和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工傷鑑定。
2)工傷鑑定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只要你之前申請了工傷認定的,工傷鑑定一般都會受理,當然也不能拖太長時間,以至於都無法鑑定出傷情是否因為此次工傷導致的。
二、工傷認定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來說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複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的可能。
根據《工乎碧傷保險條例》第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歲隱舉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做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做出結論期間,做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工傷鑑定什麼時候去做,工傷什麼時候去做鑑定
通知你了,就及時去做傷殘鑑定。一般傷情穩定後,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什麼時候做不影響傷殘鑑定的結果的。那麼就不會影響工傷賠償的。先做工傷認定,這個是前提。拿到認定工傷通知書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一般要求是裡面...
工傷鑑定在什麼時候鑑定最好
法律分析 工傷鑑定的最佳時間 一般而言,傷殘等級鑑定是在工傷醫療期滿時進行,但是如果醫療期尚未滿,但是工傷職工的病情屬於相對穩定階段,也可以進行傷殘等級鑑定。職工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仍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傷殘鑑定。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
工傷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最好,工傷鑑定一般什麼時候做合適?
工傷傷殘鑑定又叫勞動能力鑑定,通常情況越早鑑定對勞動者越好。一般情況下,工傷傷殘鑑定是工傷認定後馬上可以去做的,但是如果勞動者或者單位有一方要對工傷認定不服,或者是宣告要去進行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那麼就要再等60天。一般工傷傷殘鑑定是在工傷認定下來後就可以去做的,如果用人單位要進行行政復議那麼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