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刺客聊社會
作為原告來說,首先要確定一下自己所涉及的這個糾紛是否是在法院受理範圍之內的,因為並不是所有的問題法院都會受理的。我們可以舉例來說明,比如說有些糾紛是需要先經過行政複議的,如果在出現了糾紛之後並沒有經過行政複議,而是直接去法院起訴的話,那麼法院就不會受理。還有就是在一些合同糾紛當中,如果雙方燃鄭已經選擇了仲裁機關,那麼再去法院起訴的話,法院同樣也是不會受理的。
作為原告來說,在打官司之前肯定是要確定一下被告的具體身份。很多人可能會覺得這個問題比較可笑,但其實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準確的確定對方的身份,那麼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即便有的時候法院受理了這個案件,但由於被告人身份的模糊,所以也有可能駁回起訴。
另外在同乙個案件當中,有的時候可能會出現好幾個被告,這其實也是比較常見的。<>
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在審判的過程當中都是要以事實為依據的,所以這個時候政治就比較重要了。在一般的訴做罩訟案件當中,一般我們都是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所以原告需要提前準備好很多的證據才行。如果證據沒有蒐集到位,就匆匆忙忙的提起訴訟,那這種行為是相當不明智的。
一般情況下我們可以自己先去調查舉證或者是委託律師進行調查舉證,然後再根據自己蒐集到的這些證據來決定是否起訴或者說來決定到底怎樣去訴訟。<>
在訴訟的時候並不是去任何純段鬧法院都可以的,一般要選擇對本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來提起訴訟。如果你所選擇的這個法院沒有管轄權,那麼法院會告知我們得去別的法院提起訴訟,這樣一來就會浪費我們的時間和精力。
2樓:qiy英小球
1、誰去告。
比如,是不是你應該告、還是a去告、還是你替a去告(委託**人)、還是你和a一起告,但誰是利益直接受損者,誰肯定是原告。而乙個事造成好幾個原告受損,則可以共同告,作為共同原告。
2、告誰。最該告的,就是誰侵灶扮猜犯你權益,你就告誰,其隱型次就是誰與侵犯你權益的事有關,你告誰(比如a借給b錢,b讓a把錢打入c的賬戶,後b不還了,你把b告了,把c也告了。不過最好的就是,誰與你的權益受損有關,你就告誰,因為多告可以再減,這樣也比漏告後來再加要好。
3、訴訟請求咋主張。
包括多少錢、多少利息、什麼名義,這些關鍵字眼一定寫清楚,不能糊缺雹裡糊塗的。千萬注意,你一定要明確、全面,針對事實和理由來提出合適的、匹配的訴訟請求。
3樓:f但是
證據問題,價錢問題,效率問題,官司輸贏需要準備的材料,需要準備的證據,需要提出怎樣的主張。
打官司地點是在原告還是被告 法律問題
4樓:匡嘉鑫
法律分析:正常情況都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但是特殊情況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比如被告不在中國,被告下落不明以及被告被採取了強制措施等等。所以要結合具體情況來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一般地域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吵基不一致的,由經絕碰告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並明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打官司時原告應注意些什麼
5樓:淮安浙江人
一、你應當確定你糾紛是否是屬於法院的受理範圍,或者在向法院起訴前有沒有其他前置程式。比如勞動爭議案件,一般需要先經勞動仲裁後法院才會受理。
二、你應當確定被告是誰,也就是要告哪乙個。如果沒有準確地確定被告,告錯了人,有可能法院不受理你的起訴;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會因此駁回起訴或者駁回你的訴訟請求。
三、上法院打「官司」之前,一定要要注意收集證據。 絕大多數人由於是第一次打「官司」,因此,往往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也不知道要怎樣收集、整理證據。法院審理案件,一般原則上是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也就是你對你提出的要求和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如果你沒有證據,即使你說的是事實,但也打不贏官司。
四、**時,要準備好訴訟材料(如**傳票、身份證等),攜帶有關證據原件,最好能前提寫好書面的陳述詞,**時一邊看,一邊說。陳述意見(答辯、辯論)時,要抓住爭執的焦點,擺事實,講道理,不要糾纏細枝末節。輪到對方陳述時,不要插嘴,不要急於反駁,而要記住對方錯誤或說法不屬實的地方,輪上己方發言時,再去反駁。
五、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好聘請律師。因為律師畢竟是法律專業人士,有著豐富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實踐經驗,聘請律師對自己的案件無疑是有非常大的幫助的。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符合法律援助的條件,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一般在司法局辦公)申請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援助律師來**你的案件,這對自己會有很大的幫助。
作為原告在法庭上應注意哪些問題?
6樓:劉大豆大豆
1、應當按照傳票上規定的時間,按時參加訴訟,不要遲到。
2、攜帶好本人身份證、起訴狀等訴訟文書,並熟悉起訴狀裡面的內容,做到有備無患、應答自如、實事求是。
3、攜帶所有證據的原件。
4、**時當事人應當遵守法庭紀律,比如不能高聲喧譁、吵鬧、對當事人惡語相向等,雙方共同保持審判的嚴肅性,尊重法庭的審判程式。
5、禁止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影、拍照或使用行動通訊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
6、依法不公開的庭審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旁聽。
7樓:隱財道
在法庭上注意的問題,其實就是要注意法庭紀律:
所有人員都必須服從審判長的指揮;
任何人對合議庭及其成員有意見,除迴避的理由外,可以在休庭後以書面形式向法院或有關國家機關反映,不得當庭提出;
未經法院許可,不得錄音、錄影和攝影;
不得鼓掌、喧譁,不得開啟bp機和移動**或有其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為;
不得吸菸和亂扔亂吐;
旁聽人員不準發言,不得進入審判區。
8樓:今天愛鳥找知音
法庭是公開透明的審判。為什麼不可以錄影?請法律界人士給解釋一下。
打官司是在原告地還是在被告地
9樓:童陳
具體情況需要看是什麼案件的。 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原則,也就是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訴。 但是若是設計不動產的案件,則在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侵權案件可以在侵權行為地起訴; 合同糾紛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訴等。
法律分析
起訴不一定要到被告所在地,也有很多特殊情況,但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且有時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所以具體到哪個法院去起訴也是不確定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對被採取強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沒有辦事機構的公民合夥、合夥型聯營體提起的訴訟,由被告註冊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作為原告在法庭上應注意那些問題?
10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庭上注意的問題,其實就是要注意法庭紀律:
所有人員都必須服從審判長的指揮;
任何人對合議庭及其成員有意見,除迴避的理由外,可以在休庭後以書面形式向法院或有關國家機關反映,不得當庭提出;
未經法院許可,不得錄音、錄影和攝影;
不得鼓掌、喧譁,不得開啟bp機和移動**或有其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為;
不得吸菸和亂扔亂吐;
旁聽人員不準發言,不得進入審判區。
11樓:乙白卉
我是癌症患者妻子讓我賣樓看病,妻子簽完合同後反悔了不給我公證過戶,逼我離婚,無奈丈夫去法院起訴離婚,讓妻子過戶賣房,現在違約了,房子人家不買了,去法院起訴離婚沒有意義了。
請問如何打官司?需要雙方到場麼,打官司前需要本人親自回去嗎 可以委託律師去做然後開庭在回去?這樣可以嗎
雙方都可以委託律師 如果被告沒有按時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原告沒有按時到庭的按照撤訴處理。不一定雙方當事人到場 可以是 人或 律師到場 法院的傳票到對方手中 他不來法院照樣判 對他更不利 不來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對方就喪失答辯的權利了 打官司前需要本人親自回去嗎?可以委託律師去做然後 在回去?這樣...
打離婚官司錄音可以算證據嗎,現在打官司錄音能算證據嗎
我國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 證人證言 視聽資料等,錄音資料則屬於視聽資料證據的一種。按照法律規定,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而且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規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
律師在打官司的時間被其他人威脅是什麼體驗?
律師打敗官司有影響嗎 如果是律師敗訴的也是需要支付相應的律師費的,律師並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我國的律師收費的管理規定中,律師收費是可以實行風險 的,雙方根據協商內容簽訂風險 合同,此類 均為特別授權,前期花費較少,但後期律師費比常規收費要更高。一 如果是律師敗訴會怎麼樣?律師 案件是律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