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企業和共同經營有什麼區別

2025-07-05 17:20:10 字數 3918 閱讀 9796

1樓:乾萊資訊諮詢

合營企業和共同經營企業在企業的所有權方面有所區別。合營企業,是指合營方僅對該安排的淨資產享有權利的合營安排。共同經營,是盯隱鄭指合營方享有該安排相關攜唯資產且承擔該安排相關負債的合營安排。

合營企業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凱頌組織合夥投資興辦的企業。

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1、合資經營企業,採用股權式合營方式。其主要特點是合資雙方都必須以貨幣計算股權,並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必須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必須共同組成董事會,共同委託經理、副經理,以便於對合營企業進行共同管理與經營。

2、合作經營企業,採用契約式合營方式。其主要特點是合作雙方不一定用貨幣計算股權,也不一定按股權比例分取收益,而是按協議規定的投資方式和分配比例來計算;不一定組建共同管理機構,只須按合同規定各自分擔經營中的責任和義務。合營安排分為共同經營和合營企業,合營方僅對該安排的淨資產享有權利的合營安排。

2樓:彭宗輝

合營企業和共同經營的區別如下:

1、方式不同,合資經營企業,採用股權式合營方式,共同經營,採用契約式合營方式;

2、特點不同,合資經營企業特點是合資雙方都必須以貨幣計算股權,並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共同經營特點是合作雙方不一定用貨幣計算股權,也不一定按股權比例分取收益,而族渣是按協議規定的投資方式和分配比例來計算;

3、組成不同,合營企業必須共同組成董事會,共同委託經理、副經理,以便於對合營企業進行共同管理與經營,共同經營不一定組建共同管理機構,只須按合同規定各自兆弊悄分擔經營中的責任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卜清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企業的分類有哪些。

1、 按照企業所有制性質,可以分為國有企業、集體企業、 私營企業和混合所有制企業;

2、按照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分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公司;

3、按照企業的法律地位,可以分為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

3樓:股城網客服

一、共同控制經營沒有形成獨立的會計主體,合營企業形成獨立的會計主體。

共同控制經營的情況下,並不單獨成立乙個區別於各合營方的企業、合夥組織等(即不構成—個獨立的會計主體),為了共同生產一項產品,各合營方分別運用自己的資產並且相應發生自身的費用。

例如飛機的生產過程中,乙個合營方可能負責生產機體,另外乙個合營方負責安裝發動機,其他的合營方可能分別負責組裝飛機的某一組成部分。

作為參禪手與飛機生產的每乙個合營方,其責任僅限於完成整個經濟活動中的某乙個組成部分,之後各合營方按照合同或協議的規定分享飛機銷售所產生的收入。

合營企業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合夥投資興辦的企業(構成獨立的會計主體)。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

二、二者核算的方式不一樣。

共同控制經營由於沒有構成—個獨立的會計主體,所以其在會計上不是獨立核算的,共同控制經營各方以本企業的資產或其他經濟資源與其他合營方共同進行某項經濟活動,經濟上單獨核算,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分享利潤或承擔虧損。

合營企業是投資興辦的企業,很顯裂豎然成為乙個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獨立的會計核算,自負盈虧。合營企業各方按一定的股權比例或協議的約定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承擔虧損賀源嫌。

4樓:胡甲初

1.合資經營企業,採用股權式合營方式。其主要特點是合資雙方都必須以貨幣計算股權,並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必須建立具有法人地位困山明的經濟實體;必須共同組成董事會,共同委託經理、副經理,以便於對合營企業進行共同管理與經營。

2.合作經營企業,採用契約式合營方式。其主要特點是合作雙方不一定用貨幣計算股權,也不一定按股權比例分取收益,而是按協議規定的投資方式和分配比例來計算;不一定組建共同管理機構,只須按合同規定各自分擔經營中的責任和義務。

合營企業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合夥投資興辦的企業。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合資經營企業,採用股權式合營方式。

其主要汪告特點是合資唯畢雙方都必須以貨幣計算股權,並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必須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必須共同組成董事會,共同委託經理、副經理,以便於對合營企業進行共同管理與經營。

5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合營企業是指由兩個及以上的國家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合夥投資興辦的企業。聯營企業則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聯合經營的企業。

合營企業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有以下兩項區別:

一、佔股份比。

1、聯營企業。

某一企業或個人擁有另一企業20%或以上至50%表決權資本時,通常被認為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具有重大影響。

2、合營企業。

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兩個或多個企業或個人共同投資建立的企業。出資比例按照合同約定。

二、控制方法。

1、聯營企野激業一般涉足於控制層面,分為母公司,子公司。

2、合營企業則是共同控制,合營者對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具有共同控制權。

合營企業開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申請設立合營企業應注重經濟效益,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要求時才能被批准:

1、採用先進技術裝置和科學技術管理方法,能增加產品品種、提高產品質量和產量,節約能源和材料。

2、有利於企業技術改造,能做到投資少,見效快,收益大。

3、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

4、能培訓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

二、申請設立合營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損國家主權的。

2、違反國家法律的。

3、不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知銷要求的。

4、造成環境汙染的。

5、簽訂的協議、合同、章程顯屬不公平,損害合營一方權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頌猛襪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共同經營和合營企業舉例

6樓:校易搜全知道

共同經營和合營企業都是指兩個或多個公司或個人聯合起來從事一項事業或專案,但它們在法律上有所不同。

共同經營企業是指兩畝鍵巨集個或多個企業或個人共同出亮磨資、共同經營、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合作方式。共同經營企業的合同雙方各自保留一定的自主權,但在重要決策上需要協商一致。

以房地產開發為例,兩家房地產公司合作共同經營一項房地產專案,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土地、設計建築方案、開發銷售等。在專案實施過程中,雙方會協商決定專案的具體實施方案,以及迅冊如何分配利潤和承擔風險。

合營企業是指兩個或多個企業或個人按照一定比例出資組建的企業,由一家法人公司管理和運營。合營企業的利潤分配、風險承擔等方面在合同中已經明確規定。

以汽車製造為例,兩家汽車廠商合作成立一家合營企業,共同出資建立工廠、生產汽車,並由一家法人公司管理和運營。在生產和銷售過程中,合營企業的利潤分配、股權轉移等方面都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雙方需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共同經營和合營企業都是一種合作方式,但在法律上有所不同。選擇何種合作方式,需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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