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自己要留乙份嗎

2025-06-21 05:30:24 字數 1893 閱讀 3240

1樓:惠企百科

勞動合友散行同自己需要留乙份。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掘遲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好譁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2樓:張豪傑

法律分析:需要的。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巨集源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坦絕扒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讓昌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樓:彭宗輝

勞動合同自己要留乙份。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如果員工不續簽,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需要補償。分別是: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銷扮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3、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的,用人單位持有乙份,勞動者持有乙份,這樣橋乎出現糾紛時,勞動者就能提供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虧消灶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4樓:趙明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山乎纖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那麼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什麼內容呢?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是需要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執乙份的,您明白了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逗仿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頃做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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