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土厶亻爾口馬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現徵地一般指徵收。徵收土地就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將集體所有的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的強制手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握陪之一,確需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徵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訊、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群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批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散皮盯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第(四)項沖和、第(五)項規定的建設活動,還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第(五)項規定的成片開發並應當符合***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2樓:王立民
國家徵收集體土地必然有其可用之處,規劃道路或基礎設施建設等專案都有可能徵收集體土地。
**有權徵收農村集體土地嗎?
3樓:王成軍
法律分析:不能。農村集體土地有三種所有權:
1.村民小組農民集體所有權;
2.村農民集體所有權;
3.鄉鎮農民集體所有權。其中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鄉鎮農民集體土地屬於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一般由鄉鎮辦企、事業單位使用,也可以由鄉鎮農民集體或個人使用。
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併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稽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併,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乙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宴氏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兆攜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族祥伏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幹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併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國家可以徵收集體土地嗎
4樓:何帆
1、不可以,沒有任何的徵收手續,是不合法的,必須要有省級**或者***,批准的土地徵收批覆。且沒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況下,也是違法的,徵收集體土地,必須張貼書面的土地徵收猛差公告乎蠢、安置補償方案公告。2、未依法進行徵用土地公告的,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土地管理歲知陪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集體土地被徵收後是不是國有土地
5樓:潘普法課堂
只要是土地徵收,就應當對被徵地農民進行補償安置。 徵地補償費用 :是指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總和。(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兄畢體所有的土地,如謹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集體土地是否可以被徵用
6樓:小lin懂法
個人的土地可以被徵用,集體的土地也是可以被徵用的,集體土地徵用需要的程式要比個人土地徵用的程式要繁雜一些。那麼,體集體用地被徵用合法嗎?集體土地徵用程式有哪些?
以下就讓為大家帶來集體用地被徵用合法麼
首先是怎樣的條件下集體承包地被徵收是屬於合法的。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建設佔用土地如果涉及到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那麼應該辦理一定的審批手續,所以說首先應該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已經批准過的農用地轉移範圍內具體建設專案可以由市縣級的人民行政機關具體批准,涉及到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人簡州肆民行政機關批准,有權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機關必須是承包地所在的省級人民行政機關或者***,其他的機關是沒有這項職權的。
二、集體土地徵用程式有哪些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外單獨選址的建設專案使用土地的,用地單位應按規定辦事員理徵用集體土地的各項手續。
1、徵用集體土地申請:用地單位需要徵用土地進行專案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級國土房管局提交相關檔案、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2、徵用集體土地受理:區、縣級國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單位提出的徵用集體土地申請,經審查對提交檔案、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建設用地申請予以受理。
三、集體土地徵收的法定程式是什麼
釋出擬徵地通告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範圍內(如果系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應在鄉、鎮)釋出徵地通告,以書面形式告知被攔轎徵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徵地範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徵地用途等。通告跡首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徵詢村民意見,並組織聽證。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所在的鄉鎮**,就徵地通告的內容徵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並協調解決。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應告知被徵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通過對文章的閱讀,相信大家對於集體用地被徵用合法麼以及相關知識一定有自己的見解,集體用地被徵用需要經過市縣級以上人民**的批准。以上就是為大家帶來集體用地被徵用合法麼
徵收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區別
7樓:何帆
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區別是: 1、所有權人不同: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體公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人是農業 集體經濟組織 ; 2、用途不同:
國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種。 一是他用,即通過使用權出讓或劃撥,用於經濟發展或社會發展; 一是生產工作自用,用於建造辦公場所、公益設施等。集體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2兩種,他用與國有土地類似,即將 使用權轉讓 、出租,獲取收益; 自用方面則與國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產工作自用外,還可以進行生活、經營自用,如作為宅基地分配給成員、建設集體住宅、娛樂設施、經營設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
國有土地的收益主要如謹來自出讓使用權獲得的出讓費。集體土地收益既有使用權他用的轉讓、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羨橡芹地及其附著物經營收益。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兄畢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國有和集體土地徵收區別
8樓:醉末笙簫
接觸過房屋出租的人也許並不會嘗試去了解什麼是國有土地,什麼是集體土地,但是涉及到房屋買賣的時候,很多人剛開始對什麼是國有土地,什麼又是集體土地,都是傻傻分不清楚,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區別有: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區別。
集體土地是指由農民集體享有所有權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的規定,包括:
1)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是指根據村集體組織成員的申請,由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無償分配給該成員所在農戶修建住宅和滿足他們基本生活需要的一定面積的土地。自留山和自留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農民個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嶺地,農民個人具有使用權。
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方需出示哪些檔案資料?
房屋評估彙報一樣都是乙份非常重要的檔案,這乙份檔案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確定的被徵收人最後的賠償。命令中要求,市 縣市級市人民 做出房屋徵收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 中要求,房屋徵收單位理應將分戶的基本評估結果在徵繳範疇內向型被徵收人公示公告。公示期間,房產...
集體土地徵收的法律規定
你好,土地徵收給予被徵收人的補償包括土地的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青苗補助費 地上附著物及農村村民住宅費等,其中,土地的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來確定。集體土地徵收的法律規定是 集體土地徵收應當履行報批手續 獲得省 批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徵地時應當與徵收戶簽訂補償協議...
什麼是集體土地? 5,什麼是集體土地?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集體土地是我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 全民所有 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二種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規定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