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籤3年的勞動合同,並且在正式上班前提供了專業的培訓,要是我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出辭職,請問我需

2022-12-05 14:26:23 字數 5798 閱讀 3537

1樓:匿名使用者

是公司給你提供了專業的培訓,應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樓:莫名隨風雨

一般來說如果在試用期辭職的話不需要違約金,因為這期間是雙向選擇的一段時間。

如果成為正式員工後按照正常的辭職流程走而且公司也同意了你的辭職有也是不需要違約金的,我就是後一種

3樓:匿名使用者

詳細看看勞動合同中的甲乙上方的責任與義務等條款。一般情況在三十日前書面提出辭職報告,公司應無條件的同意,不會影響本人的各項權益。

4樓:金生火

這個看合同約定,如有約定就按約定來。

沒有約定就無需賠償了。

我與企業簽了3年的勞動合同,期間企業還出資給我去培訓,但是我現在想離職了,要承擔怎樣的後果? 200

5樓:蒼洱白子

你與公司簽訂3年期限勞動合同,而且期間公司出資培訓,那麼建議先諮詢公司人事部,問清楚公司在培訓後約定的服務期,不然,在服務期內辭職,是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培訓費來計算。

6樓:哈嘍ln你好

管他啥後果,想離職就離職唄,怕啥;最多就是扣你工資啊,

7樓:王元頁

單位提供專項培訓,如果約定服務期,服務期內辭職需要賠償單位剩餘服務期違約金

如果不存在上面情況,正常通知單位辭職就可以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樓:

違約金!!!有可能會很多!!!

跟公司簽了三年合同,以在公司工作了一年,我現在想辭職提前乙個月說可以嗎?公司有權力不讓我辭職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得提前乙個月打報告,但是如果得不到公司的同意的話得付出違約代價。現在的老闆都黑的很,臨走一般都會被宰一刀

10樓:律師萬贏

可以辭職,但是合同期內因為你個人原因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要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單位同意後雙方解除勞動關係。但是即使單位不同意,30天後,勞動關係自動解除。

單位沒有權利不讓你辭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1樓:中國勞動合同法

你好: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就可以辭職,不用公司批准,但注意要書面通知,不是口頭通知。

公司可以與你約定違約金的情況只能有兩種:

1、公司為你提供了專業技術培訓的前提下,可以約定服務期,並可約定你違反服務期條款應承擔違約金;

2、公司建立了保密制度的前提下,與你簽訂了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協議,你離職後,如違反競業禁止條款,應承擔違約金。

如不符合上面的條件,約定的違約金是無效的,如符合,則有可能會承擔,請自己對照。

在你履行了自己義務的前提下,單位無故阻撓你辭職,或不辦理相關辭職手續,或讓你承擔違反法律規定的違約金,你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我與企業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工作1年後辦理了離職手續1月後公司要求我賠償外出培訓費。並未簽訂培訓協議

12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首先,勞動者享有辭職權。因此,勞動者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其次,如果在勞動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培訓費用,則勞動者有權不支付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金。

附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

如果未簽訂培訓協議或者其它合法協議也未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提前離職不需要支付培訓費。

14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沒有培訓協議,如果勞動合同中有相關約定也應支付培訓費,但應扣減已履行一年勞動合同所應攤銷部分。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培訓是基本業務技能培訓的,可以不予賠償

如果是特殊技能培訓,且單位能夠證明員工參加培訓並獲得相應技能的,需要賠償的

賠償的數額應該減去已經工作服務的年限。

16樓:羅羅

你要先確認你之前簽定的那份勞動合同是否有相關的這項內容,如果沒有,不需支付。

17樓:李建成律師

沒有協議的話可不支付

請問我和公司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在這3年之中,我要辭職可以麼?

18樓:鋼板日穿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 [1]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公司讓籤3年的勞動合同,我現在幹了一年了,可以提前走嗎?是不是要付違約金之類的?

19樓:六和尚

可以提前走,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支付專門的培訓費用的,可以不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同意,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的,30日以後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我和公司簽訂了3年的工作勞動合同,但是未滿3年,我就想辭職,請問這樣可以辭職嗎?會有怎樣的後果?

20樓:好心情站

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無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的,一經簽訂即發生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只有經雙方協商一致、法定或約定的事由出現或者合同期限合同期滿時,勞動合同才終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關係才隨之終止。

你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你必須做滿三年才能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你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前提是提前三十日遞交。

三十日滿,單位不簽字或不同意的話,可視為默許,你跟單位結清相關賬務,交接清相關手續就可以走人。

自己主動辭職的話,相關賠償自然就不能索要了,如果涉及單位提供專項培訓並約定服務期的話,按相關約定你還得賠償部分培訓費用。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就說這些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22樓:

當然可以辭職啊,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好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合法的辭職的權利,一樓的回答已經比較完整了。辭職也是一門學問。最好和公司好好商量,客客氣氣地離開。同時,也要保留好提前30日的證明。

我馬上要跟公司簽合同,籤一年勞動合同,如果如果我沒有履行完一年勞動合同內辭職,需跟公司做好什麼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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