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是怎麼劃分的

2022-11-30 02:46:23 字數 5882 閱讀 1761

1樓:王會武律師

你應該是付全責,因為你都有違章行為,變道沒有注意車距。對方是直行的話,拐彎讓直行這是規矩。

2樓:雷都樂

車友,我認真看了你對這起交通事故的敘述,如果你們雙方都沒有購買保險的前提下,對於你所提出來的問題,答覆如下:

據我分析,這起事故請你還是要按照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進行為好,交警對於這起交通事故的責任的認定,我估計是你方因左轉,沒有注意到你車子的左邊還有一直行的電單車,致使兩車發生了相撞,造成了人傷車損的後果。因此,你可能要被認定為全責,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那麼這位電單車駕駛員的醫療費用肯定會由你全部承擔了。

當然,在實際中,如果交警對事故作出了雙責的認定,即你方為主責,對方為次責的話,那麼你們各自所承擔賠償的比例為7比3,你方負70%的賠償責任即可。

3樓:劍賀撥吉

如果這場官司我打,我是這麼認為的:

1,轉彎等直,這適用於你,但我不是乙個碰撞,我慢慢地開啟你的車的東西颳到了我的車庫

2,根據交通法規,電單車是不允許支撐的任何物品,當然,我知道完整的電單車到岸邊,但出了問題,摩托??車負主要責任

3,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不是你撞倒他,他已要求不應該關心,導致在接觸你的車,他的車涉嫌超速行駛,交警事故鑑定,他死了,那麼你最大費$ 1,000這裡屬於人道主義!

至於是誰的責任,很明顯

4樓:蘭亭靜

如果電單車檢測沒有問題應該是你全責。另外就算對方有一點責任,7、8千的醫藥費都要你這邊承擔。因為交強險1萬元以下醫藥費跟主次責沒關係的。

請問乙個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認定問題

5樓:戚廣利

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行人無責任,機動車負全部責任,一審以被告沒有收到責任認定書為由駁回原告起訴是錯誤的。

二審以認定書沒有及時送達被告為由、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判決原告承擔30%的責任,並且二審庭審也不慎重的,甚至於違反法定程式,並且也缺乏判決的依據。

這些也許就是當代中國法院審判水平,我們都是無可奈何的。也許隨著依法治國的程序,我國司法界司法水平有乙個很大的提公升。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判決很不合情理,也沒有這樣審理的,法院確實有權利改判事故責任的劃分,但第一次要發回交警隊,重新劃分的,哪能直接就改判了,就是改判了,也要有改判的理由啊,法庭上也要出具相關的證據啊?

這個判決明顯是偏袒肇事司機,你可以繼續上訴,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還沒有公理了。估計那個肇事司機肯定是在法院找人了,所以法院才向著他。繼續上訴到上一級法院吧。別的也沒辦法啊。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怎麼劃分的?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7)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8)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於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通則》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_

8樓:一線小**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在我國有統一的規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對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進行了較為粗略的劃分。

9樓:喜歡看這本**

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怎麼叫重傷?怎麼叫殘疾?

10樓:竟然沒名字用了

應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5、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

6、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應當按照一定比例減輕機動車方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11樓:法律快車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依據以下原則:

1、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法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

損害他人的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並沒有成為客觀事實,就談上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有過失。

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交通事故當事人心理上存在著過失,即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應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知道違法行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卻輕信能夠避免。如果當事人存在著故意造成的不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

4、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所謂因果關係,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觀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必然聯絡。如果違法行為與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那麼行為人就要承擔相應責任。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係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乙個重要條件。

12樓:微法官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五一出行必知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知識

13樓:匿名使用者

行人!但事實上一般都判機動車輛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主次責任是怎麼劃分的

14樓:空白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15樓:職場spring老師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主次責任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的。但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網際網路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四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製作後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申請複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可以查閱、複製、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複製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七條,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申請複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八條,由於事故當事人、關鍵證人處於搶救狀態或者因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無法及時取證,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時限可中止計算,並書面告知各方當事人或者其**人,但中止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當中止認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滿受傷人員仍然無法接受調查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根據已經調查取得的證據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複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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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魂遊弋 1.法規規定責任認定書應在現場勘查後十日內出具或在相關檢驗鑑定完成確定後五日內出具。2.交警不能扣押身份證原件,因為沒有法規依據。3.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 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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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所講的 亮了黃燈時間你已經逾越了紅燈停車線且行駛在十字路口的 位置.那麼首先來說,處於人道考慮,你是有一定責任的.闖越黃燈.而對方也有重要責任,因為雖然亮起了綠燈可以通行,可是其啟動速度過快,而且沒有觀察路口是否安全且加速行駛過紅綠燈路口.所以其對方佔事故的重要責任.你負次要責任是對的.你說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出來

事情發生在下班時間,所以肯定工廠廠長沒有賠償責任.但是這個工人肯定還是要賠償.對於你所說這種情況,一方面是可以和法院的執行人員去被申請人處調查情況,看是否有可執行財產,如房屋,車輛,帳戶等,其次,作為申請執行人也可以自行的收集被申請人的財產線索向法院提供,如果對方確實有除必要生活資料以外的財產可以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