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是我父親個人的名字,現在他要將房子贈與我可以嗎?(在沒有與我母親離婚的情況下)

2022-11-21 19:01:07 字數 4738 閱讀 5714

1樓:江楠之楓

如果你父親仍在婚姻存續期內,那麼房產雖然是你父親的名下,但按法律規定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購買的,也算是夫妻部分共同財產,他們婚後供樓部分及公升值的部分你母親有都法定的份額的),需要你父母雙方共同簽定,轉名給你才完全合法。

(如果屬於不完全合法的過戶,即使完成法定程式過了戶,還是有後續問題的。比如乙個案例,一位兒子拿了父親的身份證、房產證,冒簽了父親的同意書,把父親的房子賣掉了,過戶手續、新的房產證都發到新業主后里了,人家來收樓了父親才知道這件事。

後續問題就有兩個方面:一,如果這個交易是正常的,售價是合理的,那麼這個過戶交易是有效的,房子將屬於新的那位買家,父親可以就這個騙賣事件起訴兒子,追回兒子的非法所得。二,如果兒子這個交易是不正常的,交易的金額與正常市價相差甚遠的,法院可以認定為惡意交易,該交易無效,房子歸回父親,新買家向該兒子追討損失。

(惡意交易的意思就是可以認為新買家與該兒子串通的,事前知情的,非無辜人員)

結合你的情況,即是說,如果母親不同意、不知情的情況下,父親辦理了過戶手續,如果你是用正常市面價買的,那麼你母親可以向你父親追數,如果是贈與或低價賣給你的,那麼就有權追回這套房了。

2樓:藍石頭

如果是婚前財產,完全屬於你父親個人所有的房子,可以贈與你,不過需要相關證明,比如婚前財產公證啥的。如果是婚後財產,那麼如果你父親贈與你,那麼過戶的時候需要你母親同意的,否則你過不了戶,這房子就不是你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能單獨出分,需你母親同意,要不你母親有權撤銷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要你母親簽字,做乙份贈與公證,在去過戶就可。

家裡的房子拆遷,名字是我父親的名字,後來父親去世了,現在要交房了,母親要把房產給我,我們應該怎麼辦?

5樓:風吹一臉

辦理繼承公證,你媽媽放棄繼承就可以了。當然如果你爺爺奶奶還在世,你爸爸還有其他子女的,需要都放棄才行。

繼承公證按財產價值計費的,其他的手續費稅費倒是不多,現在還沒有徵遺產稅,你是法定繼承人也不用繳個稅的。

沒有其他方法了。你父親還在世還可以通過其他方法,已經去世就只能通過繼承。當然,除了公證,你還可以到法院起訴。

按規定,你媽媽和你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有同等繼承權的,繼承公證時可以2人共同繼承,也可以1人放棄由另一人繼承,沒有多大差別的,一樣計費。

不過你媽媽繼承和你繼承還是有區別的,如果你名下無房產的,你媽媽單獨繼承後,你還可以以首套房再買房的,有利率和首付的優惠,你媽媽百年後你再通過繼承來獲得房產就可以了,或者等你買房後你媽媽再贈與給你就可以了。但是如果2人共同繼承或者你單獨繼承,以後你再買房就不算首套房了,沒有優惠。

另外,如果房子是你爸媽婚後購買的,算 夫妻共有財產的哦,你媽媽可以先分割一半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剩餘的作為遺產在所有繼承人裡均分。

目前繼承是沒有遺產稅的。

6樓:高密聖亞

目前看除了繼承以外沒有更剩錢更方便的辦法~

需要先辦理公證,讓所有的法定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書,之後帶著身份證明、公證書、房權證等到房管部門申請變更即可,每平方需繳納1元手續費和登記費80元~

7樓:浪漫逍遙雨

按照繼承就已經很省錢了。但是,將來賣房子的時候,稅不會少。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現在還沒徵繼承稅,趕緊過戶吧。

父母離婚後,房子全判給我,但房產證一直是我父親名字,我能改成我的名字嗎

9樓:

你父親還貸款,說句實在話,還是你父親在出錢,商量商量,你要結婚了,看他怎麼說,要是他不想給,那麼多子女沒房子,還不是照樣過,你能強求什麼?你想跟你父親反目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再婚了麼?如果沒再婚就不用著急,再說有判決書,以後再過戶也可以,過戶也很麻煩的

11樓:揚州毛絨

你最好先找個律師諮詢一下!

房產繼承:與我母親已經離婚8年的後老伴,還能享有我母親名下的房產繼承權嗎?

12樓:鳳兒青

根據你說的情況,解釋如下:

1、離婚後老伴是否享有繼承權?

可以肯定的說,由於離婚後的後老伴和你母親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不能繼承你母親的遺產。但有一點需要注意,雖然你母親的後老伴無權繼承你母親的遺產,但如果該房屋屬於你母親和她後老伴共同所有的財產,則你母親的後老伴則享有在繼承前分割該房屋的權利,畢竟他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因此,本案的關鍵是在你母親離婚時該房屋的所有權歸屬,如果是再婚前購買,屬於個人所有,則後老伴無權分割,更無權繼承。

反之,如果是在再婚後購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離婚時未分割,但不影響你母親的後老伴在你母親過世後主張分割的權利。

2、後老伴也亡故了,那麼他自身的兒女能擁有這套房子的繼承權嗎?

由於你母親的後老伴沒有繼承權,則他的子女更沒有繼承權了。當然如果你母親的後老伴擁有該房屋的部分所有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繼承所得),則在他去世後,他的子女享有他所有房屋的繼承權。

3、公證處要求出示離婚時財產分割協議的目的。

在你繼承你母親房產時,公證處需要確實該房屋全部歸你母親所有方可辦理。由於你母親再婚後離異,且該房產不是你母親離異後購買,因此從理論上存在著你母親後老伴為該房屋共有權人的可能性,排除這種可能性的乙個比較常見的方法就是出示離婚的有關書面協議,以確定該房屋是否存在共有。如果沒有類似協議,只能通過法院確權等程式確認該房屋為你母親所有,你具有該房屋的繼承權。

1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前提是未成年子女扶養、共有財產分割、共同債權債務的處分等必要事項都處理完畢之後的事情!反過來,在以上事項沒有處理完畢的話,民政是不可以登記離婚,法院也不可能判決離婚的!

因此,離婚後原夫妻彼此就不存在共有財產和互相繼承權的問題的啦!

公證處不知道他們當初離婚手續中關於該房產如何處分或者約定的,所以要你拿協議書來看的!因為當初可能約定仍然共有,等另一方去世後是由其子女繼承或者消滅的,~!

你可以讓老頭拿出當初夫妻離婚時的約定處分該房產的書面證據!或者讓他去起訴吧!

你必須掌握當時他們離婚是民政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時的他們各自簽署的協議或者筆錄中關於該房產的有關內容,能拿到影印件更好,那樣才會主動的!畢竟那老頭還沒有斷氣,可以胡說八道,甚至偽造文書等!

14樓:劉曉寧律師

購買產權時,如果您母親尚未再婚,則房屋屬於你母親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後購買,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平均分割。

問題一:如果該房屋系你母親婚前個人財產,那麼男方在離婚後無權繼承該房屋;如果該房屋系夫妻共同財產,那麼男方無權繼承屬於你母親的那部分份額。

問題二:如男方子女與你母親形成了事實上的撫養關係,無論房屋是否你母親婚前個人財產,均有權繼承該房屋;如果該房屋系你母親婚前個人財產,且男方子女未與你母親形成事實上的撫養關係,則無權繼承該房屋。

公證處也正是擔心該房屋權屬問題出現問題。所以你需要提供購買房屋時的相關證明,以及結婚和離婚證明,以證明房屋是否夫妻共同財產。

15樓:張進

既然已經離婚了,當時沒有對財產進行分割,那麼現在你母親去世後他就沒有繼承權了。當然他的親生子女也無權繼承。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如果母親亡故,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她的財產由配偶、子女、父母三者平均繼承。只要與後老伴辦理了結婚登記,那麼後老伴就是她的合法配偶,享有繼承權。

二、如果以後後老伴也亡故了,那麼他的兒女按繼承法正常繼承他的財產。他的財產當然也包括繼承你母親的房產的一部分。

三、關於把房產更名到你名下的問題。看房產證登記情況,如果登記的只是你母親的名字,那麼可以直接更名給你。如果仍是母親與父親的名字,必須有房屋歸屬協議才能辦理公證,如果沒有協議,需要找到父親讓他出具證明或是有法院的財產判決。

17樓:

1沒有,他是否有繼承權,要看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如果結婚在前,買房在後,按法定財產,離婚時他可以分到一半,但是離婚了,他沒有繼承權是一定的了,現在離婚也要就子女,財產,有乙個離婚協議才能去民政部門。

2子女有繼承權,要爸爸有合法的繼承權他行,他爸沒有合法的繼承權,當然也不存在代位繼承一說,

1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八年了,他就不享有這邊房子的繼承權了,

19樓:我就是我

也就是說房改的錢實在結婚之後發生的,那麼在法律上來說實際房屋變成你母親的實在交完錢之後,辦理完相關手續之時。結合本案,也就是在你母親結婚之後,所以**本門向你要這麼資料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現在你要弄清楚,交的錢是誰的,你是母親自己的還是兩人婚後的財產。並且要提供相關的證據作為支援。

要是房子是你母親的,你現在讓對方子女寫證明應該是不可能的了,你可以先去法院走乙個確認之訴,確認這個房子是你母親自己所有的,和後老伴沒有關係,有這樣的判決的話,你在去房管局拿著判決,就可以順利辦理過戶了。

20樓:東跳西蹦

一、離婚的老伴肯定是沒有權利繼承咯。因為房子是你母親的個人名義買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後老伴就無權利來分

二、第一問已經回答咯,後老伴都無權來分房子,其子女當然也無權利來分咯。

三、公證處要求你將協議拿給他們看,主要是怕在離婚時候,你母親將房子贈與給了他人,怕產生糾紛。

其實這套房子是屬於你媽媽的婚前個人的財產,沒必要要什麼協議的。要是實在沒辦法,你就去法院,要求法院將遺產進行分配,案由就是《法定繼承糾紛》

別看俺寫的少,但是絕對是對的。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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