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爸購買本村人的宅基地,有雙方的簽字和村委會見證蓋章的合同,但是沒過戶,這在法律所有效嗎

2022-09-08 07:48:26 字數 5201 閱讀 5454

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土地管理法明確了宅基地的所有權,但是在宅基地的管理上,各地有不盡相同的規定,比如浙江有《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河南有《河南省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辦法》,幾乎每個省都有相應的規定。

河南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

山東規定:依法需要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者因買賣、轉讓地上附著物而涉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轉移時,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更換證書。

各有不同規定,你得查查你當地的情況。

2樓:羅長江律師

最好是即使辦理過戶手續,需要經過賣房人配合;如果拒絕配合,應起訴至法院,獲得生效判決後,可以單方申請過戶登記。只有即使辦理過戶登記了,才能確保今後徵收拆遷時獲得充分合法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先簽訂買賣合同,再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在拆遷前辦理好過戶手續就不用擔心賠償問題。如果有登記,也可以的。

4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最好過戶,不然拆遷的時候不好辦

我可以購買本村村民的宅基地嗎

5樓:只想對你乙個人好

本村村民購買本村村民的農村宅基地房屋是否合法有效?...

6樓:滾雪球的秘密

宅基地買賣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而且還要滿足幾個條件。具體見下文。

農村房屋的買賣可以分為三大類:一類是城市居民與農村居民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一類是農村居民與本集體經濟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一類是農村居民與非本集體經濟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

一、對於城市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村房屋的效力,在司法實踐中已沒有任何爭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的規定,城市居民到農村購買房屋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二、對於非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的土地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也就是說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享有本集體土地的使用權,

所以《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作出如下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因此,非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也屬於無效合同,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是不能辦理宅基地過戶登記的。農村的土地只是屬於本集體所有,如果隨意將房屋轉讓給非本集體成員,那麼無疑是侵害了本集體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該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三、對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房屋買賣行為法律沒有禁止,只是規定,一旦村民將房屋轉讓他人後,不能再申請宅基地。不過即使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買賣也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轉讓行為須徵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

(3)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必須與合法建造的住房一併轉讓。

(4)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依據如下:

《土地管理法》(2023年修訂)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4號 )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7〕71號)第二點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

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物權法》(2023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人經本集體同意,可以將建造的住房轉讓給本集體內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的農戶;住房轉讓時,宅基地使用權一併轉讓。

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戶依照前款規定轉讓宅基地使用權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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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申請條件

1,由於子女的婚姻和其他原因需要分為戶,缺乏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定居在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由於自然災害的發生,鄉村和城市規劃的實施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需要搬遷的。

宅基地申請流程

1、申報人填寫《農村 申報登記表》;

2、國土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進行實地調查;

3、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

4、審批;

5、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結果登記註冊。

農村宅基地確權後的好處

1.宅基地是永久性產權,但是法律規定的例外事項除外。也就是說農村的宅基地是可以永久使用的。

2.被劃入拆遷範圍的宅基地,其補償力度很空前的。

3.農村宅基地占地面積較大,一般在150到300平公尺左右,農民可以可以租給別人,或者是存放物件。

4.宅基地確權,可以抵押貸款。

7樓:秒懂百科精選

農村村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宅基地?

8樓:桓慕凝

不能辦理准建證: 1,當事人不是宅基地所在村的村民,本身不符合宅基地的受讓條件,也就不能通過正常手續申請到准建證; 2,由於宅基地的申請、審批等,屬於地方性質的規定,各地有區別,當事人具體可以諮詢宅基地所在村的集體負責人,以對方的答覆為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審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9樓:土流集團

不能,宅基地不能買賣,宅基地所有權為集體,宅基地使用權的獲得必須經過行政審批。

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聯絡,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依據《土地管理法》關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的強制性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

凡是本經濟組織以外的人與農民所簽宅基地房買賣合同應屬無效合同。

村委會和村民代表都簽字同意賣的宅基地能買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關於宅基地上住房轉讓的審批權尚未見明確的法律規定,2023年及2023年《土地管理法》的不同規定,僅表述為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並未明確規定為轉讓行為的審批權。但土地管理法中審批許可權的變化,可以反映出來的傾向卻是集體土地的管理趨向嚴格。

一般對於同乙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因為集體成員本身就是該集體的一員,對於該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權本身從巨集觀上就享有,只要是同乙個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之間的購買行為,都應該認定買賣合同有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見,農村村民買賣、出租房屋並無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只是出賣後不能再申請宅基地而已。

2023年《土地管理法》第38條規定,「農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批准。」2023年修訂後的《土地管理法》第62條則修改為:「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審核,由縣級人民**批准」。

2023年***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一文中已明確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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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買賣的要求:

1本村農民之間的購買,買賣雙方都要有買賣的資格。比如說買方是農村戶口,而且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目前名下還沒有宅基地,這樣才有買宅基地的資格。

而賣方也必須是農村戶口,而且土地是在自己的名下,這樣才是可以將宅基地轉讓給其它農民。在這必須要提醒一句,非農戶口無法買賣宅基地,就算是私下交易了也是無效的,所以城裡人也不要想著到農村買土地蓋房了。

你的名下已經有宅基地了,已經是達到一戶一宅的上限了。除非你這次申請的宅基地已經無法再滿足你的家庭居住,那樣才可以再申請一塊宅基地,只要兩塊宅基地加起來不超過當地宅基地面積的上限就可以了。

11樓:司考我知道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見,農村村民買賣、出租房屋並無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只是出賣後不能再申請宅基地而已。

2023年《土地管理法》第38條規定,「農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批准。」2023年修訂後的《土地管理法》第62條則修改為:「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審核,由縣級人民**批准」。

關於宅基地上住房轉讓的審批權尚未見明確的法律規定,2023年及2023年《土地管理法》的不同規定,僅表述為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並未明確規定為轉讓行為的審批權。但土地管理法中審批許可權的變化,可以反映出來的傾向卻是集體土地的管理趨向嚴格。

一般對於同乙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因為集體成員本身就是該集體的一員,對於該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權本身從巨集觀上就享有,只要是同乙個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之間的購買行為,都應該認定買賣合同有效。

2023年***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一文中已明確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城鎮居民可否購買農村親屬宅基地上的房屋

池嘉 根據宅基地使用權隨房屋轉移的原則。農村房屋發生買賣 繼承 贈與等法律事由的,其所佔宅基地的使用權隨房屋所有權而轉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規定 公民在城鎮依法買賣房屋時,該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應隨房屋所有權一起轉歸新房主使用。關於辦理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

我想問下,我們買其他個人的宅基地,他有宅基證,但證他要留著不給我們,這樣的宅基地可以買嗎

這樣宅基地不能賣,因為農村人家國家有規定的,農村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所以說況且就就是把宅基證給給你也沒有用,如果國家如果要勇勇這塊土地,如果開放,你是一分錢得不到,人家可以去以人家的名字,人家說再姐姐在這正,人家可以以擇就整丟了,然後可以人給人家補上,會給你補上乙份錢的,所以說農村宅基地一般都不要...

2023年辦理的農村宅基地證,中間沒有更換,現在還能用嗎

應該可以用的,具備法律效力。但是政策是會變的,建議你還是早點用宅基地證去轉現在的土地使用證 回答您好 還是可以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 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