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全款付的房錢在有了孩子後女方要求房子一人一半這個要求合理嗎

2022-08-10 19:31:50 字數 4364 閱讀 8000

1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孩子和房子加不加你沒有任何關係,孩子和誰姓更是沒有關係了。男朋友家裡全款付的房錢,為什麼要加你的名字呢請問?如果是婚後購買的,就算不加你名字也算是婚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既然你說男朋友不是老公,姑且就認為是這種情況了,那更沒有必要加你名字了。

你可以要求,男朋友答不答應都可以,但這和孩子以及孩子跟誰姓一點關係都沒有,望理解。

2樓:

你描述中提到男朋友家全款付房款,稱為男朋友,即此房應是婚前財產。

婚前財與你無關。還未結婚生子,就計畫著有了孩子就要一半房子的杈利。看來你對這婚姻還是心有佘悸啊!

3樓:姚寶寶

很合理,此時不提就沒機會了,也是為自己留後路。

4樓:在五峰山夢遊的刺桐

學習一下婚姻法。為什麼有的需要婚前財產公證,這要求不合理。

5樓:陳栓木

你為什麼要有這種想法,是不是你想……?這房子是屬於男方婚前財產,你的要求不合理。

6樓:殘夢a靜

這個你可以與他商量,一般情況下會同意的,但是不是法律依據,在你們結婚前買的房屬於婚前財產

7樓:業青楓

我覺得不合理,但是你老公婚後的收入你可以拿在手上。

8樓:庫豔蕙

如果是婚前男方買的房,不管有沒有孩子房子都是男方的,分給女方一半,是不合理法的要求。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提出要求,但是就看他們是不是同意了,如果沒寫你名字,你們離婚了,這個房產按照新婚姻法,跟你沒半點關係的

10樓:函慧婕

合理 我理解女方心態 畢竟是現實生活 給自己以後的生活有個保障 前提是離婚後怎麼分 幾年後離婚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怎麼理解了 如果夫妻兩人相親相愛 房子分不分都一樣 畢竟兩人要過一輩子 現在女方要求房子一人一半 這就讓人不得不懷疑她結婚的目的了

12樓:飛翔的青蛙

沒什麼合不合理的,男方全款就有權利決定房屋的產權。

各位專家,在新婚姻法下,男方父母出資婚前全款購房,男方婚後加女方的名字,無約定下房產一人一半?

13樓:墨汁諾

新婚姻法中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個人財產轉化為共有財產這一規定。所以婚前全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是個人財產,不能一人一半。

其一、結婚後買房的情況:

不管房產證上是男方還是女方的名字,都理所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雙方可以均分房屋。

其二、結婚前買房,結婚後一起還貸的情況:

房產證一般是一方的名字,那麼房產歸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共同還貸的情況下可以獲得

1、共有財產還貸的一半

2、共有財產還貸一半的增值部分。 如果房產證是雙方的名字,共有比例按約定,如無約定則共同共有,無法舉出其他證據的情況一般是一人一半。

3、結婚前一次性購房的情況: 這種房產屬個人婚前財產。新婚姻法中確實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個人財產轉化為共有財產這一規定。

也就是說,如該房屋是你個人婚前購買,就屬你個人財產,不再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含義

協議離婚中的財產分割協議(以下簡稱財產分割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離婚協議中附加達成的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因協議離婚而就財產分割問題單獨達成的協議。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特徵

1、協議內容的複合性

2、生效條件的特別性

3、婚姻關係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這種法律效力體現為二:

一是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

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分割協議卻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的內容雖然也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司法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

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並沒有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查職權,婚姻登記機關只在形式上進行審查。

由於未經過司法審查,因財產分割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與其他合同一樣,必須先經過合法性審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確認,待形成裁判文書後,可申請執行。

所以,財產分割協議後不得在離婚訴訟中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財產分割協議是協議離婚的一部分,與離婚訴訟是兩種完全獨立的離婚制度,二者在具體程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協議離婚中的自願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乙個環節。

在財產分割協議中,一方可將自己的財產以財產分割的名義給予對方都可(與此對比,訴訟離婚中則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一方個人財產只能出於其他理由。)。承接協議離婚中的自願原則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能作為協議離婚的乙個環節而不可獨立於協議離婚之外,不能用於訴訟離婚中。

14樓:love蝶舞晨軒

一般婚前的個人財產都屬於個人所有,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全款則該房產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離婚後歸男方所有。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的,女方對該房產享有一定的份額。

《新婚姻法》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個人財產轉化為共有財產這一規定。所以婚前全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是個人財產,不能一人一半。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影響乙個真正的產權人對房子的所有權,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登記不是登記在房產證上,是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

15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父母出資婚前購房,又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在這房子就屬於男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產權歸男方獨有,以後離異,這房子也是不參與共有房產分割的!但是~~婚後男方將女方名字加在房產證上,如果沒有約定份額,就是視作男方把一半房產份額贈與了女方,此時離異,女方是可以主張這一半房產權益份額的,當然·~法院也是需要調查你家實際情況,看女方是否參與家庭還款,是否好好持家過日子,對家庭有貢獻,如果沒有,那麼~~網上案列,你這情況,女法打官司可以拿到30%-50%房產份額。

16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房產不作為婚後共同財產分配,就是說誰買的房子是誰的,除非變更成為共同財產,否則另一方根本要不到任何房產。

男方全資購房,房產證是男方的,那麼女方怎麼打官司都要不到任何房產。

如果男方加入了女方名字,在加入名字時間不滿足5年的情況下,女方幾乎是沒有可能要到房產的,反之也是一樣的。

至於5年後的,目前貌似新婚姻法還沒到5年呢,所以沒有5年後的說法。

17樓:孫小剛

如果是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購買,並且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男方的。那麼分手後女方是沒有的。

你好,離婚了房子一人一半,男方在娶的話,怎麼安排?

18樓:德千柳

感覺應該與前夫好好溝通,互相協商解決

有幾個方案供參考

一種是把房子賣掉,錢一人一半,拿錢走人再重買房子。

另外一種是評估房子的**,誰想要這個房子,誰出錢把另一半買下來。

至於男方是否再娶,已離婚,就與你無關了。

19樓:幸運的嗯啊哈

我想先問一下:房子還沒有分割麼?

你和老公離婚了,房子一人一半,

如果你出去了,就讓前夫把那一半房子的錢直接給你就得了。

人家再婚的話,和你又沒有關係。

20樓:帥氣的小宇宙

如果雙方還住在房子裡,可以要求將一半的房子換成現金賣給自己或者賣給他,這樣就可以獲得整個房子。

21樓:

離婚後房子各一半,如男方在婚時可以把房子合成錢.支付給對方,這樣雙方都不就不會尷尬了

婚前男方全款付清的房子,婚後把女方的名字加上,離婚房產是不是一人一半?

22樓:

1,婚前男方付清房款,房產證上是男方乙個人的名字,屬男方婚前財產。離婚時房產歸男方所有。

2.婚後加了女方的名字[未定份額],男方單方產權已轉變成男女雙方所共有的並且各佔50%比例的產權。離婚時房產男女雙方各得50% 的產權比例.

3,如果男方付清房款,婚前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未定份額],就是該產權婚前就歸男女雙方共有,各佔50%比例。離婚時婚前共有房產[未定份額],男女雙方各得50% 產權.

4,男方婚前所買房產,產權證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前已作財產公證。離婚時房產權仍然屬男方所有。這就是說房產權雙保險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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