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問題,勞動糾紛問題 該找哪個部門?

2022-07-31 07:37:14 字數 5613 閱讀 1951

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勞動法規定公司對職工進行生產技能培訓,屬於公司的義務,不能以此為由向職工所要經濟賠償。你只要向公司提交辭職信超過30天不管公司領導同意與否,你都可以走。

2樓:syx法律

您好。勞動者辭職未經批准,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投訴或起訴,相關培訓費用需要給予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沒有理由讓你們賠償。你們進入公司時的培訓屬於崗前必要培訓,而不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有服務期的專業技術培訓,而且你們沒有約定服務期。所以公司沒理由要求你們賠償。

公司拒絕你的辭職,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去起訴。

4樓:蘭色星期八

第一,公司不接受你的辭職信,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強行跟其解除,真的不行,直接走人。

第二,公司沒理由要求你給予賠償。

5樓:李詩懷律師

可以郵寄的方式送達辭職信;

是否賠償,看培訓時公司是否支出了培訓費用.

勞動糾紛問題--該找哪個部門? 200

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找勞動局,《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三》中第四條規定,「 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如果勞動局拒不受理,你可以去當地信訪局舉報。但按照你這種情況難以取證,如果是多人共同舉報則相對容易。

《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三》

第四條規定:「 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7樓:風影

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係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即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中的權利義務而發生的糾紛。根據爭議涉及的權利義務的具體內容,可將其分為以下幾類: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8樓:阿派說說說

可以尋求以下途徑:

1、向勞動局或工商局申訴,請求**作為;

2、和老闆協商或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庭簽訂仲裁協議;

3、如果**部門在法定的期限內不作為的話,你們收集好相關證據,直接向法院民事起訴,或者行政起訴**相關部門的不作為。「法院又說要提供證據,沒有籤勞動合同,也就沒有書面的證據,法院也不受理。 」,這個不是問題,法律上只要你和單位存在合理合法的僱傭關係,簽不簽合同都沒有關係。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一、勞動起訴要件及內容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原告應預交案件受理費,如申請緩交、減交、免交的,要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特困證明或其他材料等。 當事人必須依法正確地行使訴訟權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須提供的訴訟材料。

二、勞動訴訟的舉證指南 訴訟當事人應詳細閱讀法院送達的《民事訴訟案件舉證通知書》,並按照其規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認為可以證明其主張或反駁對方的證據材料等證據。 以下為您介紹幾種勞動糾紛案件有關舉證範圍的指南,為您訴訟提供參考。

三、勞動訴訟的一般舉證範圍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及送達日期 ;

2、勞動關係的證明;如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僱傭關係的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關證明或者當事人其他協議等證明材料。

3、當事人是公民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四、因涉及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而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範圍:

1、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的決定通知等;

2、按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罰的,提供相應的規章制度。

3、職工違章違法的有關證據材料等;

4、職工的工資、獎金收入情況等;

5、涉及培訓費的,用工單位必須提供支付培訓費的具體依據及必須服務期限等。

五、追索勞動報酬的舉證內容 提供勞動起止日期,所欠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等有關證據。

六、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范國:

1、企業交納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證據等;

2、職工的工資獎金情況;

3、職工傷勢鑑定及醫療費單據等。

七、勞動訴訟的管轄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勞動訴訟時效 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即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9樓:雷蕾律師

回答《勞動法》第八十三條,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我們會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糾紛稱為勞動糾紛,當然並不是他們之間所有的糾紛都是勞動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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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華律網

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先行私下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找單位所在街道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上述組織調解不成或者一方沒有調解意願的,爭議事項如果在監察部門管轄範圍內的,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11樓:匿名使用者

把自己的理由先想好,寫下來,最好是理由充分.首先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去舉報,要求處罰這種剋扣工資的行為,然後你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支付扣壓的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如果對仲裁不服的話,你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12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自己法律意識比較淡薄!乙個公司沒有工商局,人事局和勞動局的許可證!都是非法的公司!!

你可以先找勞動局和工商局協調!!看他們是否和你協調處理這件事!!要是他們不管的話!

你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調查!!要是在處理不好!從低階到高階乙個乙個的訴訟!!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找工商局和勞動局,勞動局是故意推脫,可以去上級機關反應!

14樓:

寫信給市政附,收信人為市長。注意要寄**信。

同時寫信給其他地區的省份的正規報社或電視台,講述你們的遭遇。

所有信件附上你們的身份證影印件,以次增加可信度。

你在北方,推薦南方**社《南方周末》。

你在南方,推薦**電視台《焦點訪談》。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局去舉報

公安部門去舉報

不能單單通過勞動部門 你這個不是合法的單位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恨!!!!!去當地的勞動仲裁!不管上訴!

再不管!再上訴!再不管!

再上訴!再不管!再上訴!

再不管!再上訴!再不管!

再上訴!再不管!再上訴!

再不管!再上訴!再不管!

再上訴!再不管!再上訴

直到勝訴!

17樓:最近很靠譜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後,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認真履行勞動合同。但由於各種原因,雙方之間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

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

你先找個專業的律師問一下吧。她的電,話 1,39-.3189-.150'5

希望對你有幫助哦

18樓:我是若智

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是勞動局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可以尋求以下途徑:

1、向勞動局或工商局申訴,請求**作為;

2、和老闆協商或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庭簽訂仲裁協議;

3、如果**部門在法定的期限內不作為的話,你們收集好相關證據,直接向法院民事起訴,或者行政起訴**相關部門的不作為。

「法院又說要提供證據,沒有籤勞動合同,也就沒有書面的證據,法院也不受理。 」,你說的這個不是問題,法律上只要你和單位存在合理合法的僱傭關係,簽不簽合同都沒有關係。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證據法院不受理是有道理的,關鍵是先找勞動局。

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都找,理由就是拖欠工資、非法用工。

如果勞動仲裁不管,就讓他出俱不予受理通知書,然後拿通知書到法院起訴。

不要和相關部門講太多,反而給他們搪塞的理由。

如果法院受理最好,如果還不受理,就需要自己想辦法收集證據了,比如出勤記錄或者代表公司處理對外事物的證明、工作成績證明等等,然後就按僱傭關係,一方違約不支付勞動報酬起訴,反正勞動關係、僱傭關係兩條路都走。

報案也不失為乙個辦法,但是不要傻等公安部門的答覆

21樓:不抓老鼠只吃魚

上人民法院起訴

到工商局投訴

22樓:刀陽粟思嘉

可以去找勞動局。你們這屬於

僱傭關係

可以起訴他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尋求以下途徑:

1、向勞動局或工商局申訴,請求**作為;

2、和老闆協商或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庭簽訂仲裁協議;

3、如果**部門在法定的期限內不作為的話,你們收集好相關證據,直接向法院民事起訴,或者行政起訴**相關部門的不作為。160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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