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工傷麼,怎麼樣才能算工傷?

2022-07-23 01:05:14 字數 5656 閱讀 8186

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的主要原則是因為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具體的認定標準參見給《工傷保險條例》第14、15、16條規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2樓:匿名使用者

1、屬於工傷;2、他們要給你回執,也就是他們接收你材料的收據;3、沒有超過有效期,因為您已經及時申請工傷認定了。

3樓:香宜人

你這個個案比較麻煩。按理是應該當工傷。但扭傷比起外傷,在申請工傷認定與鑑定時有一定的麻煩。

當時扭傷時有沒有即時申報工傷進行**?醫生的診斷證明是很重要。去辦去工傷認定,只要資料齊全,勞動部門一定會受理,並給乙份回執給當事人的。

工傷認定有效期為兩年。是不是工傷,勞部部門會在60天內給你乙個答覆。

4樓:山野柴胡

【比照 工傷待遇】2023年4月《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部關於勞動保險問題解答》:工人職員在下列情況發生問題,有可靠證明,可以比照因工待遇處理:

一. 因工出差或者因為調動工作赴任往返途中遭遇非本人所應負責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負傷、殘廢或者死亡,以及在因工出差時間,由於執行緊急任務而死亡者;

二. 因在工作中受傷而當時並未感覺,事後傷害處發作疼痛,不能工作者;

5樓:匿名使用者

算工傷,你已經去申請工傷了。如果到9.20材料準備不齊,就申請補證。就不會超過有效期了。

怎麼樣才能算工傷?

6樓:不是苦瓜是什麼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2023年1月2日政務院修正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在發生工傷後,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依法進行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及勞動能力鑑定。其中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職工應依照勞動能力鑑定部門出具的傷殘鑑定,享受不同等級的工傷待遇。

根據***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中針對工傷保險費繳納規定,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應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職工個人不繳納。以北京市工傷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0.

2%-2%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7樓:健康快樂一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怎樣才能算工傷呢?只有在上班期間為工作受的傷就是工傷。

8樓:a陽光

工傷是因工作而受傷,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工作時間因忙於工作,而導致受傷的,均屬於工傷。工傷的傷殘需要鑑定,根據等級進行賠償。

9樓:

在工作中受傷,或是上班途中下班回家遇到的意外事故都算工傷,前提是上班和下班途中遇到的事故都要有具體的時間要看你所在的公司怎麼衡量了~

10樓:時尚毒藥

上下班路程,工作期間,所受傷害都屬於工傷範圍,有人證物證最好,這樣理賠交方便,另外就是廠區工作中工傷,要比流動工傷好堅定

11樓:李中餘

比如在工地上班由於機器操作不當會落下來把人扎到,這就算工傷。

12樓:四川稀泥巴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13樓:開開心心哦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4樓:想乙個人卻愛不是她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5樓:

工傷事故是用人單位雇用的職工遭受的人身**(致傷、致殘和死亡)事故,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不屬於工傷事故。

必須是職工在執行工作職責中(因工作原因)發生的事故。因個人原因發生的傷害不屬於工傷事故。

工傷事故必須與職工受到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前提條件必須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這樣算工傷

16樓:老胡專家

有勞動法有法律法規保護勞動者權利呢你怕啥?你都認為是工傷了你還擔心啥?找證據去勞動部門舉報就行了另外最好找當地****請求**幫助。任何單位公司都怕自己的醜事公布於眾。

17樓:敏而

算是工傷的。而且不交保險不簽訂勞動合同都是違反勞動法的,法律規定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必須為職工繳納社保。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 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並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裡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最高院關於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

】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應該增加關於非法駕駛的問題,這種問題一般駕駛二輪電單車居多,對於非法駕駛(無證駕駛的)的,達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認定工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怎樣算是工傷,怎麼樣算工傷

符合工傷認定條件 工傷保險條例 第14條 第15條規定條件之一 且不具有工傷認定排除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 第16條規定情形 的,並經工傷認定機關認定為工傷的,就屬於工傷了。認定為工傷的工傷職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請見 工傷保險條例 和 社會保險法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

怎樣才算工傷,怎麼樣才算是工傷?工傷又該怎麼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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