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和母親共有的房產婚後去掉母親的名字,會有我老婆的份額嗎

2022-07-05 10:12:30 字數 4418 閱讀 6821

1樓:匿名使用者

住房為男方婚前和母親共有的房產,當事人婚後去掉母親的名字在房產證。如果當事人和母親是以買賣方式把母親名下房產份額過戶給男方,那麼這一半房產份額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屬於男方婚後取得共有財產。

如果這一半房產份額是男方和母親以贈與方式過戶,有贈予協議是贈予男方個人所有,那麼辦理完畢過戶手續,該住房全部產權都是男方個人所有。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財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

媽與老婆一人一半。不過,要有證據哦,不是你說了算,證據說了算。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由男方和母親共同所有的房產,婚後去掉母親名字的,屬於母親將其所有的份額贈與男方,如果贈與時未確定只歸男方或女方一方所有的,則母親贈與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要求分割該房產中男方母親贈與的份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前父母全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有我父母和我的名字,結婚後加上老婆的名字

4樓:寧波小歪峰

不要加名字就好了 如果加了 離婚就是4分之1

5樓:八三老人

如果房產登記在你們四人名下,且未約定各自擁有的份額,一般視為共同共有。

婚前我和母親共同按揭購房,購房合同是我和我母親名字,我婚後才準備辦房產證。財產所屬權會變更嗎

6樓:草民學法

1、該房屋所有權未變更。

但是,如果男女雙方並未依據婚姻法19條的規定,訂立婚前或婚內財產約定,雙方婚內所取得的符合婚姻法17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財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內雙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房貸,那麼,雙方不幸離婚時,對方是可以主張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進行分割的,但是鑑於該房屋是以當事人及母親共有的方式辦理的貸款,如果母親也同時參與還貸,相應的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對方分割的比例會有所減少。

2、婚前一方訂立的不動產買賣合同,使用個人財產支付的首付款並辦理貸款,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出資一方名下,婚後,使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貸款,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當事人協議。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不動產登記一方所有,尚未清償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由不動產登記一方予以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3》10條

父親婚前房產,婚後房產證上加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之後父親要把子女的名字去掉,需要母親同意嗎?還是

7樓:陽春天白雪

想去掉子女的名字 ,必須經過產權共有人子女本人同意 ,如果你不同意 ,他自己就無法去掉 。【他給你加名字的時候屬於對你的贈與 ,現在贈與行為已完成 ,想去掉就得你說了算 】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婚前個人財產,他有權決定。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房,房產證上是男方母親名字,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那樣子房子女方有份額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加了有名字就有份額,用男方母親的名字買房,婚後加名字會比較麻煩,要多交不少稅費,如果婚前用男方的名字,婚後加女方就很簡單,費用也很低

10樓:13820206137薛

有,不過加女方名字費用不少,

婚前父母給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是我和我母親的名字,結婚後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嗎?

11樓:

這是屬於的,結婚之前的財產都是個人的,這是屬於婚前財產。就算是到時候你和老婆發生什麼糾紛,這些財產也還是你自己的。

相關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法律規定凡是你結婚註冊日之前購買的房子就屬於您的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全款買得屬於婚前財產。如果有貸款,會根據情況視為共有財產。

14樓:小莫莫

房產證上屬誰的姓名就是誰的財產,就算以後離婚房子還是你跟你母親的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上老婆名字有什麼不同嗎? 30

15樓:阿元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上老婆的名字,房屋就有老婆的一半了。

這種情況,相當於老公將房屋的一半贈與老婆。

如果離婚,就應當分給老婆一半的財產。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16樓:陳金華

1、不加你女友的名字,很可能你們就結不了婚。因為如果不加,房屋肯定是你的個人財產,萬一你以後主動要離婚,你女友就是人財兩空。如果加了,現在離婚率太高,萬一你女友主動離婚,對你來講也是沒了一半財產。

2、為了解決這種情況,可以加名,但必須雙方書面約定,如果你女友提出離婚或有婚外情的而導致離婚的,房屋全部歸你所有。如果不加名,則可以約定:若是你主動提出離婚或有婚外情離婚的,房屋的一半份額歸屬你女友。

3、如果有能力的,最好就共同出錢去買一套。

17樓:樹袋熊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

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公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若是加上你老婆名字離婚就是你們分割財產,現在女人怎麼了?

這樣離婚就分財產,哎!我不建議加!畢竟自己買的

18樓:愛穿拖鞋

房產份額,贈予了女方。

加上你的名字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什麼時候加上你的名字和是否領結婚證無關。

1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不離婚是一樣的 加上對方名字就是雙方的財產了

20樓:點菁人

看感情程度了,加與不加其實都正常

房子婚前買的房產證爸媽的名字婚後是共有財產嗎

不是夫妻共有bai財du產。根據婚姻法司法解zhi釋四 第dao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專出資為子女購屬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 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

急!父母婚後辦的房產證,寫的是我和母親的名字,若遺產公證母親那50,離婚後父親是否可分到

1 登記在你母親名下的房產份額,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便你母親立下遺囑,也只能處分你母親自己所有的房產份額,不能處分你父親所有的房產份額。2 如果你母親有證據證明你父親有以下情形之一,可在離婚案件中主張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3 ...

離婚後如何去掉房產證上的共有人,如何取消房產證共有人名字

夫妻離婚,一般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其辦理房地產更名手續如下 一 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 離婚雙方協商一致 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 身份證 及影印件 2 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 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