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借錢買房,房產證為人的,婚後共同還貸和欠款

2021-07-31 22:11:28 字數 537 閱讀 2424

1樓:分享的知識最有用

這個如果是領證前買的,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共同還款不要緊;如果離婚,法院也是隻判你歸還女方給你還貸款的金額,房產還是的你;這個新婚姻法界定的很明確;她如果打官司也就只能要會來幫你還貸款的哪些錢。

婚前男方借錢買房,房產證上只有他一個名字,婚後一起還借款和貸款,如果說以後離婚了,房子會怎麼分呢?

2樓:最愛只是當時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法院會判房產歸男方,債務沒還完的也歸男方,婚後還貸還債部分男方給女方補償。共同還的借款和貸款有證明最好

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加上父母的名字,女方沒有工作,個人

一 房子是你婚前買的,那就是你的個人財產。婚後領的產權證不影響婚前財產的性質。二 婚後後領的證件只有你妻子乙個人的名字,這個比較麻煩,比如我就會認為這是你以婚前財產對她的贈與。不過,如果她沒有辦法證明房子是你婚前贈與給她的,那這個房子還是會作婚內共同財產處理,婚內接受的贈與嘛。三 對策就是你跟她一起...

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後拿到房產證,是否屬於婚前財產

如果使用自己婚前財產婚後買房,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以後產生糾紛,最好與配偶一方簽訂乙份協議,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約定該房子屬於個人財產。同時,在不傷害雙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乙份公證,或在律師見證下簽乙份協議,明確註明雙方為該房已支付和將支付的款項,每人應享有的該房份額等相關事宜。婚前買...

婚前在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過分嗎婚後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合理嗎

這是屬於個人認知範疇的事情,因人因事而異,不能一概而論,婚姻法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分配有約定,對婚前財產應屬一方財產,但另有約定的,在法律上予以支援。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