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檔案轉移怎麼辦

2022-07-02 16:57:14 字數 5771 閱讀 8489

1樓:職場與法律專業答主

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依法為職工辦理檔案轉移手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首先,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據此,在職工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十五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拒絕或故意拖延的情況,職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訴訟。

待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生效後,如用人單位仍拒絕,職工可以持該生效裁決或判決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出面要求用人單位或相關存檔機構配合辦理職工檔案轉移手續。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

據職工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對用人單位扣押職工檔案的,職工還可以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為職工辦理檔案轉移手續,並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

綜上,既然您已同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拒不為您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的行為違法。您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單位依法為您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如果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生效後,單位仍不配合您轉移檔案,您可以持生效文書向基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同時要求勞動監察部門配合處理。

無論勞動者以何種方式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應該及時把勞動者個人人事檔案轉出。用人單位以扣押個人人事檔案作為威脅勞動者的做法是違法的。違反《勞動法》第乙個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離開單位不交培訓費、不支付違約金等為由扣留勞動者個人人事檔案的做法是違法的。

2樓:李旻律師

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為員工辦理檔案及社保關係轉移手續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在用人單位開具解除合同證明後,最多15天內給辦理檔案手續,如果沒有給辦就屬於違法,可以申請通過勞動部門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4樓:石祖新律師

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控告。如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單位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關係轉移和工作交接】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未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書面證明的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後單位不給檔案怎麼辦

5樓:千財萬財都是金融

離職後單位不給檔案,這是可以起訴原單位來承擔履行義務的。

如果由於用人單位扣押檔案的行為給勞動者造成了其它損害,如影響就業、不能辦理退休等,職工還可以要求相應賠償。

另外只需提前30日通知即要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單位同意。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後15日內辦理檔案移交手續。

如單位有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勞動條件、未購社會保險、規章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權益等情形的,可承擔解除勞動合同。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無論以什麼形式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單位都沒有權利扣押勞動者的檔案。

根據國家勞動部、國家檔案局在《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的規定: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乙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 同時規定,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准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專案登記,並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並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乙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詢問,以防丟失。

因此,即使員工在離職過程中有違約行為,單位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檔案。

雖然檔案問題不屬於《勞動法》上的問題,因檔案問題發生爭議無法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但是,根據勞動部辦公廳2023年的精神,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如果單位不移交檔案給職工造成損失的,可以按勞動爭議提交仲裁,由單位給予賠償。如果發生單位扣押個人檔案的情況,也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和國家有關檔案管理部門反映,通過行政的辦法獲得解決。

7樓:極客林蒙

申請關係轉出,如果不給轉出,你自己意願離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8樓:公主

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控告。如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單位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關係轉shu移和工作交接】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未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書面證明的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樓:才夢琪

朋友直接一點,直接法律警告。

10樓:韓飛律師

辭職後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檔案的,勞動者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該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有義務在雙方解除勞動關係時,給勞動者結清工資,辦理社保、檔案等離職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1樓:在羅漢岩上鋼琴課的紫藤

不給你檔案可以進行補辦,但是你有可能要放棄這段工作經歷,這樣才可以。

如果由於用人單bai位扣押檔案的du行為給勞動者造成了其它損害,如影響就業、不能辦理退休等,職工還可以要求相應賠償。

另外只需提前zhi日通知即要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單位同意。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後dao日內辦理檔案移交手續。

如單位有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勞動條件、未購社會保險、規章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權益等情形的,可承擔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檔案轉移怎麼辦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檔案轉移的處理方式是,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3樓:職場與法律專業答主

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依法為職工辦理檔案轉移手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首先,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據此,在職工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十五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拒絕或故意拖延的情況,職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訴訟。

待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生效後,如用人單位仍拒絕,職工可以持該生效裁決或判決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出面要求用人單位或相關存檔機構配合辦理職工檔案轉移手續。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

據職工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對用人單位扣押職工檔案的,職工還可以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為職工辦理檔案轉移手續,並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

綜上,既然您已同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拒不為您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的行為違法。您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單位依法為您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如果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生效後,單位仍不配合您轉移檔案,您可以持生效文書向基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同時要求勞動監察部門配合處理。

14樓:李旻律師

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為員工辦理檔案及社保關係轉移手續怎麼辦?

解除勞動合同後單位不給轉移檔案怎麼辦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控告。如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單位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關係轉移和工作交接】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未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書面證明的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辭職後單位不給轉移檔案怎麼辦

16樓:帥氣的小宇宙

辭職後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檔案的,勞動者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該用人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7樓:公主

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依法為職工辦理檔案轉移手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首先,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據此,在職工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十五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拒絕或故意拖延的情況,職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訴訟。

待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生效後,如用人單位仍拒絕,職工可以持該生效裁決或判決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出面要求用人單位或相關存檔機構配合辦理職工檔案轉移手續。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

據職工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對用人單位扣押職工檔案的,職工還可以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為職工辦理檔案轉移手續,並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

綜上,既然您已同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拒不為您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的行為違法。您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單位依法為您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如果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生效後,單位仍不配合您轉移檔案,您可以持生效文書向基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同時要求勞動監察部門配合處理。

無論勞動者以何種方式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應該及時把勞動者個人人事檔案轉出。用人單位以扣押個人人事檔案作為威脅勞動者的做法是違法的。違反《勞動法》第乙個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離開單位不交培訓費、不支付違約金等為由扣留勞動者個人人事檔案的做法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找誰投訴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除特殊情況外 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等 當然應該有經濟補償或賠償。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6 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

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一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在孕期 產期 哺乳期的 五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哪些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