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如果不出庭的話!訴訟費能不能退

2022-06-06 20:42:26 字數 5247 閱讀 7041

1樓:印思山

不需要撤訴,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達法律文書,然後缺席判決。

如果撤訴,是退還一半的訴訟費。

如果不撤訴,法院一般會判決被告償還欠款的。如果判決你敗訴,訴訟費應當全部由你負擔。

如果是裁定駁回起訴,是處理程式問題,不收訴訟費,預收的訴訟費用全部退還。

如果是判決駁回訴訟請求,是處理實體問題,全額收取訴訟費,預收的訴訟費用一分也不退還。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2樓:江蘇孫吳律所

被告無故不出庭,經法庭傳喚依然不出庭參加訴訟,可以正常**審理,訴訟費不退

3樓:律達網法律諮詢

這種情況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的 審理照常進行

很大機會勝訴

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沒**訴訟費能退嗎 交給法院訴訟費沒有**怎麼退

4樓:華律網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且經人民法院准許的,可以撤訴,訴訟費減半收取,已經按普通程式收取了訴訟費的,退回一半;按簡易程式收取了訴訟費的,本身就按減半收取,因此撤訴後不再退回訴訟費。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畢竟已經進入審判程式,已經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資源等,原告撤訴並經人民法院准許的,原告所交納的訴訟費不能全部退回。《民事訴訟法》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原告可以通過下列步驟進行退費:第一:找到主審法官領取退費函及當時繳費時的收據;第二:

準備好相關資料(包括:如屬單位行為則需要開具單位授權委託書;如屬個人行為則需要拿本人身份證)及當時繳費時的收據影印件;第三:到該法院退費視窗填寫退訴訟費申請表;第四:

退費視窗核對相關資料,準確無誤則會辦理退費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5樓:七台河李陽平

未**前,原告申請撤訴且經人民法院准許的,可以撤訴,訴訟費減半收取,已經按普通程式收取了訴訟費的,退回一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被告敗訴不給訴訟費

6樓:華律網

敗訴方不交訴訟費法院可以進行強制執行。訴訟費用具體由誰負擔,要待案件審理結束後,根據審理情況決定:①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

②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③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他們的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④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

⑤由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⑥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二審調解結案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法院決定。⑦離婚案件的訴訟費負擔,不能簡單地按勝訴、敗訴確定費用負擔,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據案情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負擔辦法。

⑧如原告勝訴,預交的案件受理費,由法院責成被告負責償付。⑨作為當事人的公民,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減、免交,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7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法院會強制執行的,已經和原告沒有關係了,法院會採取強制措施,如劃撥\扣押等等. 答案補充 法院判原告勝訴,只需要拿判決書要求法院退還所交的訴訟費用即可.

判處被告承擔的費用當然和原告沒有關係了.

如能提供更多資訊,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8樓:張旭律師

回答《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一)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二)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三)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他們的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

(四)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五)由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六)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二審調解結案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法院決定。

(七)離婚案件的訴訟費負擔,不能簡單地按勝訴、敗訴確定費用負擔,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據案情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負擔辦法。(八)如原告勝訴,預交的案件受理費,由法院責成被告負責償付。(九)作為當事人的公民,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減、免交,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敗訴方不交訴訟費法院可以進行強制執行。

提問我是原告案審後,判決書判決由被告承負430元訴訟費,被告不給我怎麼辦?

怎樣審請

執行費是多少,準付

回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一條 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生效法律文書。 生效法律文書不僅有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還包括:仲裁書(勞動仲裁委員會出具的仲裁書,一般情況下,15日內對方未上訴即生效)、公證債權人書(債權人、債務人就借貸合同進行公證,當債務人到期未還款時,債權人可以直接到公證處開具強制執行書)等。

生效證明。 除了生效法律文書之外,我們還需要提供該文書已經生效的證明。 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需要到裁判法官處開具判決生效證明。

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的費用法律規定的執行費標準是: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

5%元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提問誰付執行費

回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提問老人己九十多歲與乙個子女居住,老人的錢財由這-個子女一人掌管,其它子女有老人錢財的知情權嗎?

回答有知情權,老人還在就屬於老人的財產,子女不能乙個人獨佔

提問謝謝你

回答不用謝,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18條

被告上訴要交訴訟費嗎

9樓:華律網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因此,被告上訴要交訴訟費。

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予免交訴訟費用:(一)殘疾人無固定生活**的;(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物件、農村特困定期救濟物件、農村五保供養物件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四)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五)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應當在起訴或者上訴時提交書面申請、足以證明其確有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因生活困難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費用申請免交訴訟費用的,還應當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當地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規定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的證明。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請不予批准的,應當向當事人書面說明理由。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

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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