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工生病期間被退回勞務公司,勞務公司會賠償嗎?拜託各位大神

2022-05-06 18:28:03 字數 6100 閱讀 8235

1樓:匿名使用者

1、因病退回勞務公司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對的,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共只是用工方式的一種,也應當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不但不能退回還應當支付病假期間的工資,承擔有關的醫療費用。 2、病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按照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的工資按《勞動保障條例》規定支付如下: 工齡 支付標準工資的比例 不滿2年 60% 滿2年不滿4年 70% 滿4年不滿6年 80% 滿6年不滿8年 90% 滿8年及8年以上 100% 3、上述違法行為的責任你應當追究勞務派遣公司,因為你的勞動合同關係是建立在勞務公司,退回後的病假工資、醫療費用等都應當有勞務公司承擔,至於勞務公司是否追訴用工單位的責任那時他的事,你不用管,勞務公司不予支付,你維權的途徑建議如下:

第一,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 第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不收費,不用律師),仲裁時,被申請人只能是勞務派遣公司。

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2樓:射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工傷認定,免費的。

勞務派遣工,是不是面試的公司把我派遣到另個公司工作?拜託各位了 3q

3樓:惡少

是因為你面試的這家公司通過勞務派遣的形式,減輕公司負擔,有些大公司都是這麼做的,特別是事業單位,沒有編織,但崗位確實需要人,然後就是通過這種途徑招人 以後把你辭退,你也只能找勞務公司去

希望採納

4樓:好濗

現在企業的用工形式有所謂的正式工和派遣工,正式工是勞動者直接和單位鑑定勞動合同,派遣工是勞動者和第三方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勞務公司再和企業鑑定合同,這樣的話你要諮詢一下你的企業你有無轉為正式工的可能,如果沒有,也要看你和正式工的待遇是否一樣,如果不一樣你要有危機意識,當企業效益不好的時候,最先被解雇的就是這種派遣制員工。

如何申辦勞務公司資質?拜託各位大神

5樓:卓璽集團代辦建築資質

一、準備勞務資質辦理材料。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一級企業含電子文件、建築業企業資訊表2張、資訊採集表)。

2、附件資料一套,應按「綜合資料、人員資料」的順序排列裝訂。

3、綜合資料

(1)企業資質申請報告;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章程;

(4)企業註冊資本金驗資報告;公司成立3年以上需提供上一年審計報告;

(5)企業辦公場所證明

(6)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身份證明。

4、人員資料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註冊人員的身份證明、註冊證書;

(2)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近3個月社保證明);

(3)部分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近3個月社保證明),還應提供相應證書及反映專業的證明材料;

(4)勞務分包企業應提供標準要求的人員崗位證書、身份證明。

二、申請企業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區縣建築業管理部門提交資質申請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區縣建築業管理部門初審合格後報市建管處施工科;

三、施工科對資質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公示;

四、公示完成後,無異議的予以核准、報省建管局備案、列印資質證書。

申請企業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區縣建築業管理部門提交資質申請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區縣建築業管理部門初審合格後報市建管處施工科即可。

6樓:王鵬遠律師

回答1、勞務派遣單位只能採取公司的組織形式設立,而不得採用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其他的組織形式設立。

2、勞務派遣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五十萬元。

註冊勞務公司需要哪些資質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5、許辦理行政許可證件。

設立勞務公司的手續以及程式

1、訂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基本檔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律要求訂立公司章程,並報經主管機關批准後,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繼續進行公司設立的其他程式。

2、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要進行報批,獲得批准檔案。一般來說,勞務派遣公司的設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規的特別要求,直接註冊登記即可成立。但我國公司法第六條第二款的 「但書」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所以,對於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才能設立公司的,應當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批准檔案。

4、股東繳納出資並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後出具證明。勞務派遣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還具有一定的資合性,股東必須按照章程的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股東的出資還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採取法定的出資形式,並經法定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更多9條

7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流程: 1. 查名即公司名稱預先核准。

2. 開立驗資戶用於驗證註冊資本。 3.

由驗資單位出驗資報告。 4. 申辦《勞務派遣許可證》。

5. 辦理營業執照。 要求:

1. 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 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

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 有公司住所。

申請公司以後公司註冊資金會被凍結嗎?拜託各位大神

8樓:外婆橋98o孫

公司註冊

後等基本來

戶開好資金就可以從自驗資戶裡bai面轉到基本戶取

可以同時和兩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拜託各位大神

9樓:諸葛凝絲

1、「可以同時和兩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可以,但有一定條件,即:

你和兩家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後【沒有影響任何一家的工作,或者雖有一定影響但不是嚴重影響】;而且需要【兩家單位都沒有提出異議】。 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39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那公司已經與你簽定了2次固定期限合同,現在再與你簽合同就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了:

所以他們在想辦法規避這個問題。 3、公司「說我不能同時和兩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只能和他籤勞務合同。而且說我以前和他籤的合同也屬於勞務合同」的說法是錯誤的:

(1)籤勞務合同要經派遣你的勞動務公司同意、由派遣的勞務公司與你簽定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定勞務合同、而不是直接與你簽定勞務合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你打工的公司無權與你簽定勞務合同、還派遣你在本公司工作。 4、「我以前和他籤的合同真的是勞務合同嗎?我能不能得到勞動法的保護呢?

我辭職的話,能不能拿到補償金呢?」: (1)說你以前的合同也是勞務合同的說法也一樣是錯誤的。

(2)公司如果辭掉你還不給補償: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3)但如果公司現在讓你辭掉乙個工作、你不同意:

公司確實有權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且不給你補償金。但如果你同意了,公司無權因此解除合同,如果還是解除就應給你補償金。 (3)如果以單位不簽定合同為由辭職:

單位應給你補償。而且你還可以要從2023年1月1日起到辭職時止每月2倍的工資。

10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是不可以同時和兩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只能與一家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家政公司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拜託各位大神

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需要給公司賠付什麼嗎?拜託各位大神

11樓:幸夏侯煙

終結廉價用工 現狀:「你有勞動合同嗎?」隨便詢問乙個在小飯店的打工人員,得到的回答多為「沒有」。

事實上,這種情形即便在大型企事業單位,都不同程度存在。目前,用人單位有的不給職工參加各類社會保險,加班工資老闆乙個人說了算,有的甚至連員工績效考核等基本規章制度都沒有,這種粗放式管理儘管給單位節省了不少用人成本,但損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而對此一直缺乏具體的法律約束。明年起,這種局面將得以轉變。

變化:從1月1日起,用工乙個月以上仍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如果滿一年還是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就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沒有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意味著,乙個月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職工只要主張自己的權益,就能得到兩倍工資,一年後還是不簽勞動合同的,職工就成了單位的 「長期工」,還能得到雙倍工資,可以看出,如果單位不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付出的代價是相當高的。 限定試用期限 現狀:

「試用期5個月,每月400元。」「試用期乙個月,沒有工資。」這樣的招聘場景隨處可見。

目前,用人單位隨意約定試用期,有的長達半年甚至更長時間,有的乾脆把試用期當做免費、低價用人期,而在試用期還未結束時就以不能勝任為由隨意辭退,這些都與試用期的本意背道而馳,同時也損害了求職者權益。明年起,用人單位不僅不能隨意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過後想要辭退該職工,要付出雙倍的代價。 變化:

1月1日起,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是一年以上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而且,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如果單位的試用期超過規定標準,比如用人單位給員工設立三個月的試用期,且未籤勞動合同,其實際後果有兩種:一是運用勞動合同法倒推的方法,可視為單位與員工簽訂了至少三年的合同期或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二是由於試用期也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可視為期限是三個月的勞動合同,這兩種情況企業還都得支付雙倍工資。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降低流動門檻 現狀:目前,限制員工流動的最主要手段是違約金,比如求職者在合同期內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只要用人單位向有關部門主張自己的權利,求職者就得支付招錄費和給工作單位的損失費等。這種約束從明年起將不復存在。

變化:根據新規定,勞動者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不管用人單位是否同意,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醒的是,30天的緩衝期是專為交接單位工作而設定的,員工如果不辭而別而給單位造成損失,就要承擔招錄費、培訓費、損失費等。

提前30日遞交辭職報告後則不必賠付。員工辭職時用人單位如存在下列情形,不僅不用為此承擔違約金,單位還得為此支付經濟補償金。這些情形包括:

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沒有加班工資的;雖然給員工調休了,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等。比如合同約定發工資時間是每月25日,如果有一次發放工資的時間是26日,員工就可視為沒有按時支付報酬,辭職時員工可據此要求經濟補償。 與以前不同,用人單位無論是解除還是終止勞動合同,都得給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即用人單位在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下要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從1月1日起,補償金的標準是,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這意味著,單位的用人成本每年至少增加了乙個月的工資,即平均每年需至少支付13個月的工資。而對員工來說,可以隨時選擇跳槽。

我是勞務工,現在的用人公司將我們轉給另公司需簽合同,我前公司的合同沒解除,我不籤這樣可得補償嗎

如果你在原公司的合同未到期,把你轉給另一公司,原公司想逃避提前解除合同給予經濟補償的責任。你不簽新公司的合同,你可以獲得經濟補償。是不是勞務派遣啊?勞務派遣是不允許再派遣的,但是這個沒有補償,因為屬於勞務派遣,你不去可以回原用人單位,進行重新派遣。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親您好,一般這樣的情況您是...

正式工被轉為勞務派遣公司倒閉有賠償嗎

有賠償的,公司倒閉屬於經濟賠償範圍,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

勞務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否可以得到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是否續簽,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只有構成違法行為,法律保護才可以理賠 你所說的勞務合同是不是勞動合同,如果是勞動關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n的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